加入日期: | 2020.1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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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1.19 |
地 区: | 浙江省 |
关键词: | 改造工程 设计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金华农产品批发市场区域摊位提升改造工程设计,其中设计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金华农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项目业主为金华农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金华农产品批发市场区域摊位提升改造工程设计
2.2项目概况:金华农产品批发市场位于浙江省金华市环城北路117号,该市场建筑结构为钢棚(零售综合区和水产区)和部分砖混(营业房),提升改造项目。本次改造设计范围为本市场建筑中的零售综合钢棚8582㎡,水产钢棚4800㎡,营业房2600㎡,总共约15982㎡ 进行硬装及设施设备提升改造。(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招标范围:包含本项目设计等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含方案的优化、修改、完善、报批)、初步设计(初步设计深度须满足招标人要求)、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包括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图纸会审、技术交底、施工现场技术服务、竣工验收等后续服务)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2.3项目地点:金华农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
2.4设计周期:总工期 40日历天;其中方案修改、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时间)2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时间 20日历天。
2.5设计质量要求:符合招标人要求及现行相关设计规范。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装饰工程设计专项甲级的独立法人。
3.2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企业不在被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企业注册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金华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公示为不能投标的限制期限内。
3.4、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
3.5、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报名时,项目负责人***
3.6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提供符合上述3.3、3.4、3.5这三条要求的承诺书。
3.7拟派项目负责人***
3.8外省勘察设计企业须提供进入浙江省承接业务登记的备案。
4.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并按顺序装订成册):
1)企业介绍信和法人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项目负责人***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资质证书副本;
3)建筑师注册证书;
4)按招标公告第3.3、3.4、3.5条要求提供的承诺书;
注:以上证书及证件指经年检合格后的证书(证件),外省企业还须提供进入浙江省承接业务登记的备案。
5.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6.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投标单位在提交完整的报名资料后,向招标代理机构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7.报名时间:2020 年11月13日——2020年11月19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及双休日除外)。
8.报名地点:金华市李渔路1103号A座9楼(浙江宏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部)
本次招标公告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zfcg.czt.zj.gov.cn/)上发布。
招 标 人:金华农产品批发市场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浙江宏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办公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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