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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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浙江省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中共温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项目名称: 启动温州政法新媒体整体协作运营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300000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次项目将针对省委政法委《平安政法宣传大格局构建排名赋分办法》的要求开展相关宣传工作,根据规定,需要在省级法制传媒渠道进行宣传。故供应商必须具有专业的宣传报道、强有力的采编策划团队,并且能提供多个平台推介,多形式,全方位的进行舆论引导,并拥有广泛的传播力、影响力,以及权威性。 浙江浙法传媒集团是全国首家法治传媒集团,由浙江法制报升格而成,浙江法制报作为我省政法系统宣传的主阵地,主渠道,主力军。打造了一批在全国政法系统有影响力的新媒体品牌,形成了政法舆论宣传的强大合力,目前浙江浙法传媒集团运维了150多个政法新媒体账号,其中我市平安温州网站后台数据统计归属浙江浙法传媒集团有限公司,平安鼎、警钟微信公众号、浙江政法抖音号等新媒体平台均由浙江浙法传媒集团有限公司维护,故本项目由浙江浙法传媒集团承接,能够最大程度地做好平安政法宣传工作,向全省反映温州平安政法工作做法及创新成效。 根据上述情况,采购单位拟对本项目向浙江浙法传媒集团进行单一来源采购,请专家予以论证。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浙江浙法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
三、公示期限
2020年11月13日至2020年11月20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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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共温州市委政法委员会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传 真:0577-88965851
地 址:温州市市行政管理中心1号楼13楼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温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
监管部门电话:***
传 真:/
地 址: 温州市鹿城区绣山路299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