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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高新区户外广告设施拆除及公益广告(节日氛围)设置服务

信息发布日期:2020.11.13 标签: 江苏省招标 苏州市招标 广告招标 
加入日期:2020.11.13
截止日期:2020.12.04
招标代理: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区:苏州市
内 容:**高新区(***)城*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年高新区户外广告设施拆除及公益广告(节日氛围)设置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年高新区户外广告设施拆除及公益广告(节日氛围)设置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
关键词: 广告
 
招标公告正文
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2020年高新区户外广告设施拆除及公益广告(节日氛围)设置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2020年高新区户外广告设施拆除及公益广告(节日氛围)设置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苏州政府采购交易管理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12415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XZX2020-N-G-005

2.项目名称:2020年高新区户外广告设施拆除及公益广告(节日氛围)设置服务

3.预算金额:人民币1349800.00元

4.最高限价:人民币1349800.00元

5.采购需求:

(一)工作内容:

1、户外广告设施日常拆除与应急拆除

1.1根据采购单位派发的工作联系单,做好以下户外广告的拆除工作:

(1)未经审批、违规设置等非法户外广告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高炮、 三面翻、店招店牌、灯箱、灯杆旗广告等广告设施)的拆除工作。

(2)长期空白闲置、设施陈旧破损等影响市容环境的户外广告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高炮、 三面翻、店招店牌、灯箱、灯杆旗广告等广告设施)的拆除工作。

(3)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高炮、 三面翻、店招店牌、灯箱、灯杆旗广告等广告设施)的拆除工作。

(4)无主及其他需要拆除的户外广告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高炮、 三面翻、店招店牌、灯箱、灯杆旗广告等广告设施)的拆除工作。

1.2配合采购单位定期做好户外广告设施路面巡查工作,发现破损、脱挂等影响市容环境的灯杆旗及其他存在安全隐患的户外广告(能及时协助采购单位提供广告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的依据),及时进行拆除。

1.3遇重大活动或恶劣天气的应急值班。

1.4配合采购单位做好户外广告设施的应急拆除工作(如遇恶劣天气及突发状况所涉及的户外广告设施抢修拆除工作)

1.5采购单位安排的其他应急任务

1.6服务区域:高新区全域。

2、春节、国庆等节日氛围包装与应急公益广告制作

2.1为做好春节期间户外广告宣传工作,营造喜庆的节日氛围,在区内部分路段设置红灯笼。项目包含:灯笼租赁、安装、维护、拆除等。中标单位需按采购单位要求的样式提供灯笼,具体数量、位置及时间节点由采购单位下发联系单确定。期间,应做好养护、维护工作。

2.2为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全面营造庄严喜庆、团结向上的社会氛围,在区内部分路段悬挂国旗。项目包含:国旗租赁、安装、维护、拆除等。中标单位需按采购单位要求的样式提供国旗,具体数量、位置及时间节点由采购单位下发联系单确定。期间,应做好养护、维护工作。

2.3重大活动及其他应急任务要求的公益广告制作。

 (二)服务要求:

1、户外广告设施日常拆除与应急拆除

1.1进行拆除工作前,中标单位应对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充分了解现场情况,并制定详细的切实可行的拆除方案(包括对扰民的控制、周边建筑物以及管线所采取的保护措施)

1.2拆除现场应设置施工围栏和警示、导向标志,并指派专人负责现场管理,确保施工和交通安全;中标单位需提交安全责任承诺书,保证在施工期间的安全保障,如出现安全事故,责任一律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

1.3避免损坏绿化、路面、管线和其它市政公用设施,如有损坏,由中标单位负责修复。避免损坏广告设施周边单位及个人的财物,如有损坏,由中标单位负责赔偿

1.4中标单位要服从区城管局现场人员及当地相关部门管理,电气设施拆除时应在确保完全断电的情况下进行。文明施工、规范作业,保持场地整洁、有序,做到工完场清,及时恢复,工程现场无广告垃圾、无杂物等

1.5对于拆除广告设施后的废旧物资(如废铁等残值),应按照产权方意见处理,不得随意堆放、丢弃。

1.6中标单位需强化责任意识,保质保量完成本区户外广告项目拆除工作,不得出现因拆除不当或拆除不彻底而导致的投诉、曝光等事件。

1.7建立定期巡查制度,每周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1车,每车不少于2人,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拆除,并向区城管局通报,需留存现场拆除照片,当月底需出具拆除清单。

1.8若出现未按采购单位规定时间拆除户外广告的情况,采购单位有权无条件终止协议, (履约保证金一次性扣除),另行采购服务单位。

1.9制定月、季度、年度项目工作计划,建立管理制度,完善工作台账,并定期组织安全培训。

1.10若遇重大节假日、节庆活动以及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需协助区城管局做好区域内户外广告设施应急保障工作,建立应急值班制度,做到保障人员、设备、车辆等24小时待命,信息畅通,随叫随到。针对重大问题或突发事件需制定应急预案,做好应急措施,紧急任务时能在5小时内组成5-10人的拆除队伍。

2、春节、国庆等节日氛围包装与应急公益广告制作

2.1国旗及灯笼等规格、样式:

(1)国旗。国旗使用4号国旗(长144厘米,高96厘米),1杆灯杆悬挂2面国旗。安装时,从正视方向看五星置于右上角(具体安装方向见附件)。安装高度为,狮山路国旗下端距离地面3米,其他路段国旗下端距离地面2.5米,须对安装抱箍及框架采取防护措施,以免对路灯杆造成损伤。

(2)灯笼。安装高度为,狮山路灯笼下端距离地面3米,其他路段灯笼下端距离地面2.5米,须对安装抱箍及框架采取防护措施,以免对路灯杆造成损伤。具体规格及样式见附件。

(3)其他应急公益广告以区城管局具体要求为准。

(三)人员及设备基本配置要求:

1、人员要求:所有施工人员须购买不低于100万元的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在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时需提供保险原件,留存复印件,如无法提供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原件,采购单位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若发生工伤、伤残等意外事故,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所有费用。安排2名专职联络员,电话24小时畅通。以上人员相关报价均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

2、设备要求:所有机电设备主要服务于本区户外广告设施拆除工作,证照、保险均须齐全。若大型设备属租赁的,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另需出具租赁协议。中标单位另需配套提供1车2人,以配合采购单位做好日常巡查工作。以上相关报价包含在本次投标报价中。

(四)仓库和工作场所配备要求:

有堆放拆除废料及存放国旗、灯笼等物品的场所。

(五)服务响应时间要求:

1、日常巡查问题,1小时内处理完毕。

2、各类工作联系单(函)、信访投诉等问题,2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处理完毕(区城管局另有时间要求的,按其要求响应)。

3、重大节假日、节庆活动以及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时出现的问题,1小时内响应,24小时内处理完毕。

 

6.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单位负责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

1.网上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年11月20日;

2.地点:网上报名;

(1)申领CA证书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3)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注册咨询:0512-69820846

CA办理及咨询:0512-81876166

交易系统维护,QQ:805640413,864274166(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咨询电话:***

(4)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报名供应商确认报名后需自行从报名系统里面下载本项目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投标人需打印、保留“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确认单”,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代理机构不再收取报名费或资料成本费。

(5)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3、售价:无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0年12月4日15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注:开标截止时间前15分钟,系统经代理公司确认可自动解密全部报名供应商。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供应商名单,并核对相关资料。

投标文件必须在接收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并交与接收人。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次采购的有关信息在以下网站上发布:

江苏政府采购网;苏州政府采购网;

2、有关该采购项目的澄清、修正及中标等信息亦在以上网站发布,请随时关注。

3、苏州市高新区政府采购监督电话:***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高新区(虎丘区)城市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

地    址:苏州高新区管委会科技大厦7楼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苏州鸿鑫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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