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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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1.27 |
招标业主: | 西安铁路局 |
地 区: | 西安市 |
(项目编号:12011022)
一、采购方式及原因受西安局集团公司委托,陕西国铁经营服务有限公司西安招投标代理分公司作为采购代理机构,现就西安局集团公司2020-2021年度通信配件集采分供(第七批包件1)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本项目采购为生产运营成本,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欢迎参与本项目谈判采购。
原因说明:西安局集团公司应急抢险平台的供应商为中移建设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目前该系统已通过2级等保测评及集团公司科信部、电务部、信息所等部门审核,接入铁总应急平台。本次采购应急动图传输移动终端必须适配并可接入集团公司现有的公网应急抢险平台,大唐终端技术有限公司是中移建设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本项目第二期的合作方,提供的便携式应急动图传输移动终端型号为T76。依据集团公司《采购管理办法》中关于单一来源采购要求第5条“需要向原供应商采购,否则将影响功能配套要求的”的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二、采购内容包件号 |
包件名称 |
物资编码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预估数量 |
使用单位 |
到货地点 |
供货期限 |
技术要求 |
邀请供应商 |
1 |
便携式应急动图传输移动终端 |
616900000151 |
便携式应急动图传输移动终端 |
T76 |
台 |
275 |
西安局集团公司各单位 |
西安局集团公司各单位指定地点(落地价)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
详见谈判文件 |
中移建设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
备注:
1.本采购内容中预估数量不作为本期供应数量,实际供应数量以供货期内使用单位实际用量为准。
2.本次采购,报价人必须以包件为单位进行响应,所投包件内明细报价不得有空项,评标和合同授予也以包为单位。
3.成交供应商应结合自身地域情况做好供应规划,不得因环保治理因素造成断供。由此原因造成断供影响铁路安全生产的,责任由成交供应商承担。
4.包件内中标(成交)物资受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西安局集团公司采购管理、技术政策、配属车型等因素变化影响,导致合同无法兑现的;或包件内中标(成交)物资纳入区域联合采购目录或配件中心供应目录,导致合同无法兑现的,采购人有权不再执行该包件中标(成交)结果。
5.报价人应保证报价不高于市场价格平均水平,在合同执行期内,采购人如发现供应价格异常或供应商价格歧视等违反《价格法》规定的,有权追究报价人应负责任并进行供应商信用评价。
三、报价人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投标人或投标产品未处在国家、行业、国铁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原铁路局)产品质量抽检、信用评价等投标限制期内。
3.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除须提供上述资料外,还须提供通信设备生产厂家颁发的正式销售授权证书,以及售后服务和质保责任由生产厂家全部承担的相关证明材料。生产厂家与其授权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投标。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谈判文件获取4.1请于 2020年11月13日至 2020 年11月19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在陕西国铁经营服务有限公司西安招投标代理分公司(西安市友谊东路与兴庆西路十字西北角铁路局7号高层裙楼二楼)报名、获取标书。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及传真电话:***
4.2谈判文件每套售价0元。
4.3谈判文件的获取:根据审核通过短信内容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五、报价文件递交5.1所有报价文件必须于2020年11月27日下午14:00~15:00在陕西国铁经营服务有限公司西安招投标代理分公司(西安市友谊东路与兴庆西路十字西北角铁路局7号高层裙楼二楼第二开标室)当面递交给采购人。
递交报价文件的截止时间(报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1月27日15时00分。
联系人:李先生,联系电话及传真电话:***
六、谈判时间和地点本项目定于2020年11月27日15时00分(北京时间)邀请谈判,谈判地点为陕西国铁经营服务有限公司西安招投标代理分公司(西安市友谊东路与兴庆西路十字西北角铁路局7号高层裙楼二楼第二开标室)。请报价人请报价人委托代理人和有关人员出席,凡在规定时间未能参加视为弃权。
七、联系方式***代理机构:陕西国铁经营服务有限公司西安招投标代理分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铁路局支行
账号:3700022009200071120
地址:***
邮编:710054
联系人***
联系方式***
029-82324221 、82324223
八、其他要求1.成交供应商须开具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 本项目以不含税价作为评审价。
陕西国铁经营服务有限公司西安招投标代理分公司
2020年11月 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