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1.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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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南通市 |
内 容: | ***交通运输局***省道、***省道太阳能路灯维护管养施工监理项目(第二次)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交通运输局***省道、***省道太阳能路灯维护管养施工监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公共**交易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 |
如东县交通运输局334省道、225省道太阳能路灯维护管养施工监理项目(第二次)询价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如东县交通运输局334省道、225省道太阳能路灯维护管养施工监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1月1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如东县交通运输局334省道、225省道太阳能路灯维护管养施工监理项目
预算金额:65.55万元,最终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1。
合同履行期限(监理服务期):3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供应商应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4.供应商自2015年1月1日以来承担并完成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道路路灯工程的监理项目。(须提供合同和交/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以交/竣工验收证明的时间为准)。
5.拟投入本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交通运输部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担任过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道路路灯工程监理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并提供其2020年1月份-8月份在投标单位缴纳社保的证明材料,须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总监理工程师业绩须提供合同和交/竣工验收证明材料,时间以交/竣工验收证明的时间为准。若合同和交/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不能体现总监理工程师,还须提供加盖业主公章的业主证明材料。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标段的投标;单位负责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13日至2020年11月19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南通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自行下载
售价:300元/投标人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9日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如东县交通运输局六楼会议室 (如东县掘港镇友谊东路2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如东县交通运输局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骏通建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