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1.12 |
---|---|
地 区: | 铜陵市 |
内 容: | 一、项目情况 *、项目地点:***义安区新桥中心小学、湖城小学。 *、项目概况:本工程主要施工为室内墙面、地面、天棚粉刷、防水处理、部分贴面砖及室外场地工程。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工期:**日历天。 *、项目控制价:******.**元。 *、质量标准:合格。 *、项目成交价 |
关键词: | 改造工程 小学 |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地点:铜陵市义安区新桥中心小学、湖城小学。 2、项目概况:本工程主要施工为室内墙面、地面、天棚粉刷、防水处理、部分贴面砖及室外场地工程。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3、工期:60日历天。 4、项目控制价:599453.60元。 5、质量标准:合格。 6、项目成交价:以控制价为基础下浮10%,即539508.24元为本工程成交价。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须为“义安区小额工程企业备选库”中(装饰装修类)类别中企业。(名单详见铜陵市交易中心网站“定点库”栏)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 三、定点抽签时间及方式 1、定点抽签时间: 2020年11月17日,上午10时15分 定点抽签地点: 安徽耀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综合楼(原顺安镇临津苑综合楼二楼)开标一室。 2、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本工程小额抽签的企业,请库内单位委托代理人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并提交下列资料一份至开标现场(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本项目授权的建造师身份证复印件(3)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B证 复印件,以上资料缺一件作废标处理。 3、本工程由招标代理单位主持,建设单位以及相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场监督。 4、报名企业现场抽取抽签号,发包人代表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名成交企业。 5、工作人员当场宣布中标企业,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在抽签表上签字确认并公示三天,公示结束后招标人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公示时,若有质疑或投诉,按有关规定处理。 6、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除外)。中标人无故放弃中标的,由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并取消铜陵市义安区小额工程企业备选库入库企业资格。 四、其他说明 存在下述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成交备选人。 1、受到招投标行政监管部门和政府行业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行政处罚,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处罚期内。 2.被铜陵市住建局纳入“黑名单”管理的失信企业。 3.投标人不良行为记录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投标: (1)被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录的不良行为累计分值在10分(含)-15分(不含),且最近一次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日距开标日未超过3个月; (2)被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分值在15分(含)-20分(不含),且最近一次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日距开标日未超过6个月; (3)被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分值达20分(含)以上,且最近一次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日距开标日未超过12个月。 4.有下列失信行为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2)投标人近三年内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记录的。 5.为响应“不见面,少聚集”,最大限度控制人员聚集和交叉感染,被授权人参加交易活动时,全程佩戴口罩,禁止吸烟,不得随意走动,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及身份核验、体温测试等疫情防控措施。 五、履约保证金: 项目抽取成交单位后,成交单位须在3个工作日内提交履约保证金,领取成交通知书。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成交价的10%,(其中质量履约保证金占3%,工期履约保证金占4%,建造师履约保证金占3%)完工后无违约行为28日内予以退还(无息)。 六、招标代理费支付 招标代理费(含造价咨询费)由成交单位支付。金额:9060.0元 七、工程款支付 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且竣工资料交付齐全、正确、有效、手续完备后付至合同价的60%,提交竣工结算后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竣工决算经审计部门审计后付至审定价的97%,预留3%作为质量保证金待保修期满(一年)且无质量问题后一次性付清(无息)。本工程税费在项目所在地缴纳。 八、清单控制价编制原则 1、依据2018年《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及配套的工程计价定额和相关费用定额等组价。 2、材料价格参考2020年第8期《铜陵工程造价》并结合市场价组价。 3、增值税税率为9%,执行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造价〔2019〕7号。 4、工程相关计价规范和有关文件等。 九、合同价格形式: 采用单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人工、材料、机械费用的市场价格变化,除政策性调整及不可抗力以外的其他风险。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已考虑,不再另行计取。 合同价款调整因素: A.经甲方书面认可的设计变更及现场变更。 B.经甲方书面认可的工程量增减。 C.由于设计变更、隐蔽工程及经济签证的项目结算:如控制价清单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控制价清单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控制价清单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乙方依据控制价编制原则编制报价(对于清单及施工同期信息价中无可参考的材料价格需经招标人核价)。所有调整价款下浮比例按招标时成交价与控制价同比例下浮。 D.对于清单中暂定价部分如能组价则按C执行,不能组价项目按实际核价;暂定量按实结算。 E.工程实施后,由于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数量累计误差引起工程合同价调整在正负3%以内的(含本数),发包人对此部分将不予调整,如超过正负3%的,承包人在中标后(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为准)5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质疑材料(附详细计算书),经发包人确认属实后,超过合同价3%以外部分造价办理结算时给予调整;如逾期提出质疑一概不予认可,结算不再调整。 F.未尽事宜,按清单计价规范执行。 G.承包人应当在以上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工程量以书面形式通知建设单位现场代表及监理工程师,经确认调整工程量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的依据,但不作为工程进度款支付依据,待工程竣工后进行结算。 H.工程竣工决算以审计部门审计结果为准。 十、竣工结算审核承包人违约责任: 1、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报向招标人报送工程审计资料。如不及时报送,每拖延一个月核减工程造价1%,在工程结算价款内扣除。 2、承包人对上报的决算金额负责。竣工决算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认真编制工程结算,不允许高估冒算,如竣工决算经审计部门审计核减额超过施工单位报审额5%的,按超出金额给予处罚,在工程结算款中直接扣除。 十一、其他约定: 1、施工期间,承包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及扬尘污染防治具体实施执行建管函[2018]80号文《关于全面提升建筑工程临时围挡美化亮化的通知》、建管[2018]24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管控工作的通知》等部、省和铜陵市的相关规定、标准(相关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高要求为准)。如达不到要求,并拒不整改的,竣工决算中发包人将全额扣除承包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及其相关措施费,且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承担合同价2%违约金。 2、施工用水、用电、施工区域围挡、排水、交通组织及疏导等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已包含在总价中不再另行计取费用。交通组织及疏导需按交通管理部门要求办理。 3、施工中应加强对施工范围内基础设施的保护措施,严禁野蛮施工,如有损坏应无条件修复。 4、施工中使用的所有运输车执行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办[2017]174号《铜陵市推广使用全密闭新型绿色环保运输车实施方案的通知》。 5、该工程严格要求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6、暂定项部分施工过程中需有建设单位书面确认材料方可施工。 十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铜陵市义安区教育体育局 招标代理:安徽新起点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人:吴先生 联 系 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562-2107671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铜陵市义安区北湖路 联系地址*** 义安信息化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
*** |
编制说明.docx |
(财审)铜陵市义安区新桥中心小学及湖城小学维修改造工程.xls |
(财审)铜陵市义安区新桥中心小学及湖城小学维修改造工程-清单.xl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