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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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1.12 |
地 区: | 浙江省 |
内 容: | **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分公司道路救援服务采购项目已启动,现向社会公开征集优秀供应商,征集时间自****年**月**日**:**截至****年**月**日**:**,欢迎参与。 一、采购人:**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分公司(此项目为采购人自行组织实施,未委托任何招标代理机构) 二、采购事项 本 |
关键词: | 保险 道路 路 |
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道路救援服务采购项目已启动,现向社会公开征集优秀供应商,征集时间自2020年11月12日10:00截至2020年11月20日17:00,欢迎参与。
一、采购人: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此项目为采购人自行组织实施,未委托任何招标代理机构)
二、采购事项
本次采购标的为道路救援服务外部供应商。
1、道路救援服务车辆范围包括以下部份或全部车辆类型:
(1)9座及以下客车、3.5吨以下的微卡、电动车;
(2)9座以上客车
(3)货车
(4)特种车
2、道路救援服务区域:浙江省内(除宁波)地区
3、道路救援服务范围和具体内容:
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 |
备注 |
援油 |
若投保车辆因断油而丧失行驶能力,可为客户提供援油服务 |
1、援油服务每次限5升,客户需自行支付燃油费,燃油费用按援油当时燃油价格与客户确认为准; 2、该服务应符合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的相关规定。如当地政府不同意打散油,按拖车实施服务,服务项目仍是援油。 |
搭电 |
若投保车辆因电瓶断电而丧失行驶能力,可为客户提供搭电服务 |
电动车搭电按拖车实施服务,服务项目仍是搭电。 |
换胎 |
若投保车辆因爆胎或轮胎漏气而需要更换备胎,可为客户提供更换备胎服务。 |
备胎由客户自行提供。 |
抢修 |
若投保车辆因车辆故障,需要简单修理,可为客户提供简单修理服务。 |
现场抢修仅局限所有不解体不拆件的现场维修。 |
轮胎充气 |
为客户提供轮胎充气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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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水 |
客户车辆在行驶过程中,如遇水箱缺水,为客户提供免费送水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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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防冻液 |
为客户提供送防冻液服务。 |
防冻液费用客户自行承担。 |
拖车 |
若投保车辆经上述4项救援服务仍无法正常行驶,可为客户提供免费拖车服务 |
若拖车距离超过限定公里,需客户自行支付超过公里数费用。 |
困境救援 |
机动车在行驶过程中,出现以上救援项目(援油、搭电、换胎、抢修、拖车)均无法施救的情况统一视为困境救援,例如: (1)陷入路井、路沟; (2)落入河流、水沟; (3)侧翻、倒翻; (4)陷入泥泞道路、轮胎卡井; (5)其它不可预见的特殊情况等。 |
不区分是否启用吊车等辅助设备或多辆车完成救援等。 |
4、道路救援服务操作要求和规范
(1)供应商按照道路救援服务流程操作要求为我司客户提供服务,为保证供应商能够向我司客户提供高质量的道路救援服务,供应商在同我司客户接触的任何环节必须以“浙江太平财险救援中心”的身份出现。
(2)供应商应对故障车的现场维修控制在30分钟内(其中包括现场小修、轮胎更换、电瓶充电、加油服务)。
(3)若供应商救援机械专家判定车辆故障在现场无法排除,或现场维修超过30分钟,供应商救援将与我司以及我司客户协商后,按照商议的结果,将车辆拖带到距离救援地点最近的具有维修资质的车辆修理厂进行维修;结算方式仍按单次抢修服务结费。
(4)供应商救援对于网络内救援师傅的服务响应时间应有严格规定,即从我司派单到救援师傅到达救援地点的时效,在正常情况下,时间不得超过45分钟。
(5)若在救援过程中遇到特殊的状况,供应商救援客户中心应连线救援师傅和我司客户,三方通话约定具体到达救援地点的时间。特殊情况包括:
1、交通管制地段;
2、交通高峰时间、道路堵塞;
3、施工路段;
4、禁行时间或区域;
5、特殊气候条件下及其它非人力可以抗拒的情况下;
6、或因保证救援质量的需要,进行必要的器材或设备调配的情况。
出现上述特殊情况,供应商须即时与我司客户联系,经取得我司客户理解后与其重新约定到达救援现场时间;如供应商未与我方客户联系并自行更改原约定的到达时间,导致客户投诉我司并给我司造成不良影响的,由供应商承担相应责任。供应商救援师傅出车前需联系我司客户,如客户自解故障等放弃救援申请,应及时更改服务状态并终止救援出车,供应商应将服务状态实时回传我司。
(6)对于供应商或供应商指定的救援服务人员在承揽本协议义务过程中造成的自身、我司(含我司客户)以及第三方的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等一切相关责任均由供应商承担,我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5、道路救援服务投诉处理流程
(1)在服务过程中,若因供应商未按照其服务内容和规范向我司客户提供服务,引起的我司客户投诉,我司通过其客户服务中心95589、移动端、监管部门、官网、机构等通道受理甲方客户提出的投诉。
(2)我司在第一时间通过邮件、电话将其收到的客户投诉或我司投诉传送供应商。
(3)供应商接到我司投诉传送时,应在2小时内响应,在24小时内解决投诉,如在24小时内无法解决,应告知我司,同时尽最大努力解决问题,防止投诉升级。
(4)供应商出现投诉95589且一天内不予有效解决的情况,罚款1000元(含以上)违约金;供应商出现投诉95589且三天内不予有效解决投诉的情况,罚款2000(含以上)元违约金;供应商出现投诉监管部门的情况,罚款10000(含以上)元违约金。违约金在我司支付当月服务费时予以扣除。
(5)投诉案件本身的服务费用我司将不支付给供应商。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道路救援服务平台公司或道路协调救援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经营范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相应的汽车道路救援服务资质,注册资本必须不小于500万(含)元(或等值)人民币;
3、具备在浙江省内(宁波除外)全年无休道路救援服务能力,具有成熟的IT管理系统和技术应用能力,可以直接调派救援服务车辆和人员。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或不良记录,没有因上述情况被征集人取消参选资格。
5、单位负责人***
四、供应商项目报名
(一)采购项目报名:我司采购项目的报名均需通过线下发送报名邮件至项目报名联系人***
(二)供应商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1.公司简介;
2.相关资质及项目经验的证明材料;
3.与保险公司成功合作案例;
4.联系人***
(三)温馨提示:该采购项目目前处于供应商公开征集阶段,征集结束后我司会组织相关人员对报名成功的供应商进行筛选, 通过筛选的供应商会被邀请参与该采购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中,请各位供应商知悉。
五、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
地 址:***
邮政编码:310000
项目报名联系人***
电 话:***
邮箱:zhangpf@tpi.cntaiping.com
项目需求咨询人:沈雪
电 话:***
特此公告
2020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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