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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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山东省 |
内 容: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司法局法治文化公园采购项目,根据《**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第二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设和完善本辖区内法治文化公园、广场、长廊等公共法治宣传教育场所。司法行政、住房城乡建设、规划、文化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统筹兴办基层法治文化设施。我*“七五”普法规划也明确 |
关键词: | 公园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本项目为德州市司法局法治文化公园采购项目,根据《山东省法治宣传教育条例》第二十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设和完善本辖区内法治文化公园、广场、长廊等公共法治宣传教育场所。司法行政、住房城乡建设、规划、文化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统筹兴办基层法治文化设施。我市“七五”普法规划也明确要求,要大力实施法治文化阵地拓展工程,加大法治文化广场、法治主题公园、法治文化街区、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等法治文化设施的建设力度。预算金额90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
三、论证意见
无
四、公示时间
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0年11月12日起,至2020年11月15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 2020年11月16日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德州市司法局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旭林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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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采购需求方案.pdf
发 布 人:德州市司法局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 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