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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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2.04 |
地 区: | 信阳市 |
内 容: |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国道路灯安装及维修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潢发改[****]**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城*管理局, 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
关键词: | 道路 路灯 国道 路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潢川县312国道路灯安装及维修工程(项目名称)已由潢川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潢发改[2020]92号文(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潢川县城市管理局, 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潢川县312国道路灯安装及维修工程。
2.2建设地点: 潢川县境内。
2.3招标编号: 潢建招【2020】47号
2.4总 投 资:1671059.14元。
2.5计划工期:45日历天。
2.6招标范围:潢川县312国道潢隆口至付店大丰收路口原路灯恢复维修。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2.8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2.9本次招标实行电子招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不含临时建造师)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 信誉要求: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文件;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截图;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转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企业诚信库注册
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登陆“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www.xyggzyjy.cn)”网站进行交易主体自主注册,按网站公告通知有关要求填报企业信息并上传有关原件扫描件至诚信库,不需携带原件到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审核。投标人应对所上传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其上传的信息将全部对外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4.2办理CA数字证书
完成企业诚信库注册后,必须办理CA数字证书方可在网上办理招投标相关业务。投标人根据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数字证书(CA)互认系统正式上线运行的通知》要求,自行选择CA数字证书服务商,线上、线下办理CA数字证书。
4.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投标人凭CA数字证书登陆会员系统后,即可按网上提示免费下载招标文件及资料(操作程序详见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中心栏目里投标人操作手册)。招标文件(*.XYZF格式)下载后需使用“信阳市投标文件制作工具软件”打开(该工具软件可在“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xyggzyjy.cn)”网站下载中心栏目内下载或在招标文件领取页面下载)。
4.4招标文件的下载时间
2020年 11 月 13 日至2020年 11 月 19 日。
4.5招标文件(含电子图纸)售价:600元/份,售后不退。招标文件费用网上支付,支付成功后,方可上传电子投标文件。请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后,及时关注系统业务菜单(“答疑澄清文件领取”,“控制价文件领取”)内该项目是否有新的答疑澄清文件或控制价文件。如有请直接下载,不再另行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 12 月 4日 9 时 30 分。
5.2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招投标系统上传电子投标文件(.XYTF格式)。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应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认证并加密。
5.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开标地点: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 二 开标厅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交易方式,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 http://www.xyggzyjy.cn:8088/BidOpening,投标人无需寄送和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无需到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无需到达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投标人CA数字证书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签到并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逾期解密或者没有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活动导致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行承担。
不见面开标服务的具体事宜,请查阅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下载中心—信阳市不见面开标大厅系统操作手册 。
特别提示:投标人在线签到时,应如实准确的填写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7.其他注意事项
7.1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时,涉及营业执照、资质、业绩、获奖、人员、财务、 社保、纳税、各类证书等内容,必须在信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诚信库中已登记的信息中选取。未在诚信库中登记的上述内容,不得作为评标(或评审)依据。投标人应及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主体诚信库的相关内容进行补充、 更新,过期更改的诚信库信息不作为本项目评审依据。
7.2本项目评标结果公示时,同时公示中标候选人诚信库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因入库信息不合法、不真实、不清晰、不准确、不完整、无效、错误或信息处于编辑中、待验证状态等对交易活动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信息提供主体自行负责。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潢川县城市管理局
联 系 人***
电 话:0376-3918966
地 址: 潢川县航空北路
代理机构:河南中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地 址: 郑州市天赋路19号第一大街水月湾13号楼1单元5层
监督部门: 潢川县建筑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
联 系 人***
电 话: 0376-3917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