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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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2.07 |
招标代理: |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地 区: | 宁波市 |
内 容: | 交易登记号:**GC*****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鹤浦吉港海塘维修加固及渔港建设工程(设计),以由***发展和改革局以象发改审批【****】***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南湾临港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补助及企业自筹解决,出资比列为***%,招标人为**南湾临港科技有 |
关键词: | 渔港 设计 |
交易登记号:20GC0401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山县鹤浦吉港海塘维修加固及渔港建设工程(设计) ,以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象发改审批【2020】314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南湾临港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资金补助及企业自筹解决,出资比列为100%,招标人为宁波南湾临港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象山县鹤浦吉港海塘维修加固及渔港建设工程(设计)
2.2工程地址:***
2.3工程规模:本次招标为渔港建设部分,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渔船靠泊码头1座(5个泊位),配套建设引桥2座、水上平台长286米,新建疏港道路58米及供电、排水、通信等附属工程;
2.4设计周期:50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初步设计通过评审后50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设计周期10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渔港建设部分初步设计(含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不含施工图预算编制及竣工图编制)、施工阶段现场指导与配合工作。
2.6质量要求:按现行技术规范、标准及规程,达到国家规定的编制深度。
2.7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运行业(港口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并在人员、技术、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控股的其他公司,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4项目负责人***
(三)其他
3.5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3.6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
3.7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按甬资交管办[2017]6号文件执行。招标代理人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3.8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资格的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 11 月 12 日至2020年 11 月 19 日17时00分登陆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bidding.gov.cn)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2020年 11 月 20 日17:00前(北京时间),提问截止时间之后提出的问题,招标人将不予受理。建议投标人在招标文件提问截止时间前下载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
4.4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bidding.gov.cn)电子交易平台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4.5本项目不接受窗口购买招标文件。
4.6经招标人核实,若未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bidding.gov.cn)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可拒收或退回其投标文件,将不能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4.7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咨询相关工作人员,咨询人:黄琳茹,咨询电话0574-65733566。
4.8温馨提示:凡受到相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请慎重购买。
5.招标文件的下载
5.1下载招标文件入口:https://ggzyjy.xiangshan.gov.cn:7090。
6. 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 贰 万元,可采用以下任何一种形式缴纳
形式1:银行电汇或网银等(单次)
采用线上缴纳:银行电汇或网银等(公对公转账形式),直接缴入以下指定账户(保证金收退银行窗口不办理任何形式的现场缴付)操作流程如下:由投标人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进入各自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报名的项目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点击“缴纳”获取保证金缴纳说明书,根据缴纳说明书所述事宜进行缴纳(因“同城转账”不能及时到账,投标人在缴款时尽量不要采用“同城转账”方式;缴款之后请各投标人在“象山县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保证金页面确认“缴费状态”为“已支付匹配成功”)。未按上述规定缴纳的作未响应招标文件处理。缴纳后投标人不必到交易中心财务室开具投标保证金缴纳收据。
形式2:保单(单次)
保单出具单位:①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公司,联系人:余苏娅,联系电话:13586880036;②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象山支公司,联系人:董旭,联系电话:13685869928;③宁波五联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联系人:张晶晶,联系电话***
均采用线上操作,操作流程如下:由投标人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进入各自建设工程交易系统投标的项目中的“业务管理---费用管理”选择需缴纳项目,自行选择“线上保单”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自行选择保险公司或担保公司,保单保费的收取标准:保费以投标保证金的0.3%收取,最低收费500元),各投标人必须以本单位基本账户转出的资金办理保单,(保单办理成功之后,请各投标人在“象山县工程建设电子交易平台系统”中的保证金页面确认“缴费状态”为“已支付匹配成功”)。请投标单位自行查看保单缴纳到账情况,且自行联系保单公司确认。
注意事项:
1、保证金缴纳方式选择之后不能做撤回修改;
2、每家都要根据各自项目缴纳说明单自行缴纳;
3、保险保单线上缴纳具体操作如有疑问,请咨询相关工作人员,黄琳茹(0574-65733566),余苏娅(13586880036),张晶晶(13857414931)。
6.2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
投标保证金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日17:00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时间为准,投标人须充分考虑银行转账时间和到账时间)。因保单生效时间为00:00,所以保单办理的截止时间为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前1个工作日。
6.3投标保证金必须从基本账户中汇出。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0年12月7日9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
方式一:现场递交。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现场递交投标文件,递交地址: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联系人: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赖敏丽、冯婷婷),联系电话***
方式二:邮寄递交。投标人通过邮寄的方式,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投递至“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收件人为: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赖敏丽、冯婷婷),联系电话***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象山县分网(http://xiangshan.bidding.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波南湾临港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
邮 编: 315733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宁波市科翔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邮 编: 315700
联 系 人***
电 话:***
象山县鹤浦吉港海塘维修加固及渔港建设工程(设计)项目招标公告.pdf | 文件下载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