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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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重庆市 |
内 容: | *****镇芦池等(*)个村*级土地整理(补充耕地)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镇芦池等(*)个村*级土地整理(补充耕地)项目已由***规划和自然**局以渝规资〔****〕****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农村土地整治中心,建设资金来自*级投资土 |
本招标项目 长寿区洪湖镇芦池等(2)个村市级土地整理(补充耕地)项目 已由 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以渝规资〔2019〕129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重庆市长寿区农村土地整治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市级投资土地整理专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重庆市长寿区农村土地整治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长寿区洪湖镇芦池村、黑岩村
2.2 建设规模: 本项目位于长寿区洪湖镇芦池村、黑岩村,实施综合整治规模为246.5744公顷,预计新增耕地面积23.9859公顷。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约1383.28万元。
2.4 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载明的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生态防护等项目施工。具体以施工图及招标人提供的工程施工费预算表及答疑补遗内容为准。
2.5 工期要求:工期 365 日历天。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投标人具备以下任一资质: (1)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3)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4)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2017年8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独立承担过至少1个合同金额在800万元及以上的已竣工验收的土地整治(理)项目或农业综合开发项目或高标准农田项目或水土保持项目施工业绩。以上全部信息以工程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招标人: | 重庆市长寿区农村土地整治中心 | 代理机构: |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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