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1.12 |
---|---|
截止日期: | 2020.11.18 |
地 区: | 宁波市 |
内 容: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华清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污泥处置厂区烟气通风系统改造项目(重新招标)已由 *****石化开发区经发局批准建设,项目备案代码****-******-**-**-******,招标人为**华清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华清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污泥处置厂区烟气通风系统改造项目(重新招标)已由 宁波市宁波石化开发区经发局批准建设,项目备案代码2020-330257-77-03-125167,招标人为宁波华清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市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宁波华清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污泥处置厂区内。
2.2建设规模:本项目对厂区内的烟气通风系统及其配套管件进行焊接安装、超声波探伤、密封性测试、做防腐、保温层,具体安装内容为引风机一台,DN450及DN500的管件安装,同时包含路面开挖及修复。
2.3项目总投资: 6000万元。
2.4招标控制价:434737元。
2.5施工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
2.6质量目标: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2.7安全目标:合格。
2.8施工范围:本项目对宁波华清环保技术有限公司污泥处置厂区烟气通风系统改造项目(重新招标)施工图范围内通风管道安装、电气安装、道路修复等,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施工图。
2.9计划工期: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人的人工工资担保须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里显示已在宁波市行政区域内或招标项目所在地审核通过。项目负责人***
3.2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如有)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人将依据甬资交管办[2017]7号文于中标公示前查询预中标候选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携带“报名单”原件,于2020年11月12日至2020年11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宁波市鄞州区舒波路9号嘉恒广场10楼)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时需携带:(1)、《公共小型项目交易报名单》(一式两份并盖章,可由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本项目采购公告内下载);(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如为法定代表人报名,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3)、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4.2交易文件资料费:每套售价人民币300 元,售后不退。交易文件资料费需通过公对公账户转账的方式或现场递交现金的方式进行递交,递交截止时间同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收款人: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上海银行宁波分行;银行帐号:03003606038;转账时需注明项目名称或编号),不接受微信及支付宝转账。
4.3本项目竞标人资格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在规定时间内向招标人缴纳8000元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投标保证金时请在备注栏注明本项目名称。
到账截止时间: 2020年 11月17日 16 时 00 分之前
缴纳形式:支票、汇票或银行转账
提交账户如下:
收款人: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
帐 号: 33101984065052501220
开户银行:建行宁波镇海化工区支行
联系人:胡淦煜 电话:0574- 86505107 传真:***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1月18日14时00分,地点为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北海路266号4号楼二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网站(http://www.chemzone.gov.cn/) 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华清环保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工 电话:***
招标代理人:宁波高正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0574-87727358/18857470943 传真:***
9.监管部门
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管理局 电 话:***
10.综合监督部门:
驻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纪检组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