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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布式能源化药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0.11.12 标签: 上海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0.11.12
地 区:上海市
内 容:**东冠集团是中英合资斯米克集团旗下企业,是一家集原料生产、后道加工、经营销售于一体的专业生活用纸生产商,下辖**东冠纸业有限公司和**东冠华洁纸业有限公司,主打品牌为“洁云”。 **东冠纸业有限公司是东冠集团旗下的现代化原纸工厂、地处****工业区,现第一期投资*,***万美元,厂房土地***亩,
 
招标公告正文

      上海东冠集团是中英合资斯米克集团旗下企业,是一家集原料生产、后道加工、经营销售于一体的专业生活用纸生产商,下辖上海东冠纸业有限公司和上海东冠华洁纸业有限公司,主打品牌为“洁云”。 上海东冠纸业有限公司是东冠集团旗下的现代化原纸工厂、地处上海金山工业区,现第一期投资3,000万美元,厂房土地300亩,年产能140,000吨,主要产品为各种规格的大卷原纸,及各类成品纸产品,面向国内及海外销售。


 

1. 背景资料
1.1. 项目名称
上海东冠纸业有限公司二O贰壹年度的 分布式能源站化学药剂(锅炉水加药+纯水加药)+循环冷却水系统+除盐水系统RO膜药洗  采购项目。
1.2. 招标人情况
上海东冠集团是中英合资斯米克集团旗下企业,是一家集原料生产、后道
加工、经营销售于一体的专业生活用纸生产商,下辖上海东冠纸业有限公司和上海东冠华洁纸业有限公司,主打品牌为“洁云”。 
上海东冠纸业有限公司是东冠集团旗下的现代化原纸工厂、地处上海金山工业区,现第一期投资3,000万美元,厂房土地300亩,年产能140,000吨,主要产品为各种规格的大卷原纸,及各类成品纸产品,面向国内及海外销售。
1.3. 项目情况
为了公司的发展,上海东冠纸业有限公司将上述化学品对具备相应资质和实力的公司,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在投标前可到现场跟踪生产一天。
 
 
2. 定义
本附件中所用下列名词的含义在此予以确定。
2.1. 招 标 人: 指上海东冠纸业有限公司。
2.2. 投 标 人: 指受公开招标的投标者。
2.3. 中 标 人: 指被授予了中标通知书的投标人。
2.4. 招标文件: 指招标人发出的本文件,包括所有的章节、附件、附录以及澄清资料。
2.5. 投标文件: 指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做出响应而递交的所有文件。
3. 投标人资质
3.1.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具体应符合下列条件:
3.1.1. 具有法人资格。
3.1.2. 具有生产相应化学用品的经营许可证、安全许可证等。
3.1.3. 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
3.1.4. 业绩(投标人有同类技术的业绩):投标人具有设计、制造与招标项目相同/相近产品2年以上良好的运行经验,并且未发现重大的产品质量问题。
3.1.5.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 招标情况
4.1. 招标编号:                
4.2. 招标产品一览表:

序号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计量单位
数量
未税单价
交货时间
交货地点
 
 
 
 
 
 
 
 
 
 
 
 
 
 
 
 
 
 
 
 
 
 
 
 
 
 
 
 
 
 
 
 
 
 
 
 
 
 
 
 

4.3. 招标说明:
4.3.1. 招标方式:采取公开招标的招标方式。
4.3.2. 招标办事机构:上海东冠纸业有限公司采购一部。
4.3.3. 投标方应邀参加投标后,应当完全确认本招标书内容,提供的设备除应能满足现行国家有关标准(国标、行业标准等)外,还应满足《技术规范书》的要求。
4.3.4. 投标方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建议和异议,需经招标方认可方能有效。
4.4.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产品、技术资料和有关的技术服务等,直至达到《技术规范书》要求的使用性能保证所需的全部工作。同时包括为实现供方需求所需的技术联络、协调工作的费用。
4.5. 招标人的联系人***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与下列人员联系:  姚云   
电话:021-57277144 传真:***
4.6. 开标时间:2020年12月14日
4.7. 开标地点:上海东冠纸业有限公司。
开标地址:***
5. 招标文件
5.1. 招标文件的组成
5.1.1. 招标文件由第一卷《投标须知》、第二卷《技术规范书》和第三卷《附件》组成。
5.1.2. 招标办事机构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5.2. 招标文件的解释和澄清
5.2.1. 招标文件的解释和澄清采用书面的形式进行。
5.2.2. 解释和澄清在投标截止日期7天前,即2020年12月7日前完成。
5.2.3. 解释和澄清的问题均应形成书面文件,并有盖章和日期。
5.3. 招标文件的补充和修改
招标办事机构对招标文件所作的补充和修改必须在投标截止日期7天,即2020年12月7日前作出,并通知所有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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