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上海祥浦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受委托,对115街坊二钢厂地块修复治理项目效果评估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磋商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格要求:
(1)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等各类供应商采购。(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本次招标需要网上投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证书)。(4)投标人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及能提供相应服务的供应商。(5)供应商应具备土壤及地下水采样和检测能力,国家计量认证合格资质(CMA)和中国实验室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资质(CNAS)。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115街坊二钢厂地块修复治理项目效果评估
2、招标编号:SHXM-00-20201111-1019(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11-0Z124Y2711A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本项目土地面积34045m2,针对本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地块污染土壤修复效果验收监测工作。
5、交付地址:***
6、交付日期:270日历天
7、采购项目适用原因: 技术复杂或者性质特殊,不能确定详细规格或者具体要求的;
8、采购预算金额:3399900.00元(国库资金:3399900.00元;自筹资金:0.00元)
9、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情况:
本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有关鼓励支持节能产品、环境认证产品以及支持中小企业、福利企业、监狱企业等的政策规定。
10、最高限价:3399900元
11、合同履行期限:270日历天
12、项目联系人***
13、电话:***
14、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磋商文件的获取
1、合格的供应商可于 2020-11-12 16:00:00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0-11-19 16:00:00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彩色扫描件(或三证或五证合一)。(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彩色扫描件。(3) 上述资料均需彩色扫描件上传。
2、凡愿参加竞争性磋商的合格供应商可在2020-11-12 16:00:00至2020-11-19 16:00:00的时间内下载(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并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参加磋商活动。
3、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其他说明:
(1)报名时在网上招标系统要求的上传材料均需彩色扫描件,以上材料除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外还需携带以上材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至上海祥浦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市杨浦区宁国路129号1401室)现场进行验证。验证通过后,缴纳招标文件费,只有验证通过及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才可参加本次磋商,逾期不予办理。(2)现场验证报名付费时间:2020-11-13至2020-11-19,每天上午9:00-11:30时、下午13:30-16:00时接受验证报名,验证报名通过后支付人民币500元/份后,方可下载磋商文件,售后不退。其他说明详见公告附件。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
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2020-11-27 15:00: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磋商时间:2020-11-27 15:00:00
五、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磋商地点
1、磋商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宁国路129号1012会议室
2、磋商地点:上海市杨浦区宁国路129号1012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代表持磋商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
3、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1)供应商需提供响应文件的打印件,密封装订成册一式叁份,并标明招标编号、磋商项目名称,于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至投标地点;(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以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供应商被授权代表持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磋商会议;(4)供应商须自带电脑和无线上网卡;(5)其他如有,另行通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其他事项
根据上海市财政局《关于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招投标系统正式运行的通知》(沪财采[2014]27号)的规定,本项目采购相关活动在上海市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本公告简称:电子采购平台)(网址:www.zfcg.sh.gov.cn)电子招投标系统进行。电子采购平台是由市财政局建设和维护。供应商应根据《上海市电子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供应商在电子采购平台的有关操作方法可以参照电子采购平台中的“培训平台”和“联系我们”等专栏的有关内容和操作要求办理。
九、联系方式
采购人: |
上海市杨浦区土地储备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 |
上海祥浦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 |
地址: |
*** |
邮编: |
200090 |
邮编: |
200090 |
联系人*** |
***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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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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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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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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