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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沈阳市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竞争性磋商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0.11.12 标签: 辽宁省招标 水库招标 
加入日期:2020.11.12
截止日期:2020.11.25
地 区:辽宁省
内 容:(****年度***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年度***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
关键词: 水库
 
招标公告正文
(2020年度沈阳市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2020年度沈阳市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11-25 13: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0-210100-04024
项目名称:2020年度沈阳市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50,000.00
最高限价(元):450,000.00
采购需求:查看

一、履约期限及履约地点

履约期限:2019年 月 日至2020年3月15日。

履约地点: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二、服务内容

(一)主要任务

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对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后期扶持资金的使用管理情况、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效果进行跟踪监测和系统评估,进而对后期扶持政策实施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进行客观评价,总结经验,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二)本次监测评估的主要内容包括

2020年水库移期扶持“十三五”规划的规划情况及实施情况、避险解困规划(方案)情况及实施情况、脱贫攻坚工作方案情况、美丽家园建设情况、移民增收工作开展情况和实施效果、后期扶持政策实施保障机制及后期扶持政策实施等情况和效果。

1、后扶政策实施保障机制建立与运行情况

主要包括:后扶政策实施的组织领导、移民管理机构能力建设、配套政策及规章制度的制定情况,政策宣传和人员培训的开展情况,移民维稳预案的制定及落实情况等。

(1)后扶政策实施的组织领导、移民管理机构能力建设、配套政策及规章制度的制定情况。主要包括:机构设置与分工、人员配备、监督管理机制建立等,人口核定登记工作管理办法、扶持方式、资金管理办法、项目管理办法、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办法以及宣传提纲等配套文件的制定等。

(2)政策宣传和人员培训的开展情况。主要包括: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及申诉、能力建设与人员培训、培训经费落实等。

(3)移民维稳预案的制定及落实情况。主要包括:报告机制、应急处置机构与职责、突发事件通报与处置预案制定、预案的运转和落实情况,重要事件分析与总结等。

2、600元内规划实施情况

主要包括:600元内规划编制与审批情况,人口核定情况,直补资金发放情况,规划项目审批和年度计划实施情况,规划项目实施与管理情况等。

(1)600元内规划编制与审批情况。主要包括:是否按要求进行编制及审批,规划调整程序是否合规等。

(2)人口核定情况。主要包括人口核定登记管理办法的执行情况及核定结果,人口变化动态管理情况等。

(3)直补资金发放情况。主要包括:直补资金发放的依据、程序、方式、户数、人数、标准、金额、时间,移民个人档案建立和账户设立情况,移民直补资金的使用情况,资金发放的抽查情况等。

(4)600元内规划项目审批和年度计划实施情况。规划本年度项目与资金情况,实施本年度项目与资金情况,实施年度计划与规划是否一致,规划项目变更和计划调整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等。

(5)600元内规划项目实施与管理情况。主要包括:项目确定的原则、程序、方法及其内容,项目的进展、竣工验收、移交运行情况及实施效益分析等。

3、600元外规划实施情况

主要包括:600元外规划编制与审批,年度计划审批与实施情况,规划资金落实情况,规划项目实施与管理情况等。

(1)600元外规划编制与审批情况。主要包括:是否按要求进行编制及审批,规划调整程序是否合规等。

(2)600元外规划项目年度计划审批与实施情况。主要包括规划本年度项目与资金情况,实施本年度项目与资金情况,实施年度计划与规划是否一致,规划项目变更和计划调整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等。

(3)600元外规划资金落实情况。主要包括:资金使用计划的编制情况,资金拨付程序、规模及使用情况,资金使用的检查、监督及审计情况等。

(4)600元外规划项目实施与管理情况。主要包括:项目确定的原则、程序、方法及其内容,项目的进展、竣工验收、移交运行情况及实施效益分析等。

4、小库规划实施情况

主要包括:小库规划编制与审批,年度计划审批与实施情况,规划资金落实情况,规划项目实施与管理情况等。

(1)小库规划编制与审批。主要包括:是否按要求进行编制及审批,规划调整程序是否合规等。

(2)小库规划项目年度计划审批与实施情况。主要包括规划本年度项目与资金情况,实施本年度项目与资金情况,实施年度计划与规划是否一致,规划项目变更和计划调整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等。

(3)小库项目规划资金落实情况。主要包括:资金使用计划的编制情况,资金拨付程序、规模及使用情况、资金使用的检查、监督及审计情况等。

(4)小库规划项目实施与管理情况。主要包括:项目确定的原则、程序、方法及其内容,项目的进展、竣工验收、移交运行情况及实施效益分析等。

5、移民避险解困规划(方案)实施情况

主要包括:移民避险解困规划(方案)编制与审批,细化方案与审批,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审批与实施情况,资金落实情况,项目实施与管理情况等。

(1)移民避险解困规划(方案)及细化方案编制与审批。主要包括:是否按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水利部《关于帮助各地开展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农经〔2013〕1730号)、水利部移民局《关于印发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省级试点方案编制工作大纲(试行)的通知》(移后扶〔2013〕46号)等文件要求进行编制(细化)和审批等。

(2)规划(方案)项目年度计划审批与实施情况。主要包括规划(方案)本年度项目与资金情况,实施本年度项目与资金情况,实施年度计划与规划(方案)是否一致,规划(方案)项目变更和计划调整是否符合相关规定等。

(3)移民避险解困规划(方案)资金落实情况。主要包括:资金使用计划的编制情况,资金拨付程序、规模及使用情况、资金使用的检查、监督及审计情况等。

(4)移民避险解困项目实施与管理情况。主要包括:项目确定的原则、程序、方法及其内容,项目的进展、竣工验收、移交运行情况及实施效益分析等。

6、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情况

主要包括:工作方案是否按照辽宁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辽宁省财政厅、辽宁省水利厅、辽宁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落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水利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lt;关于切实做好水库移民脱贫攻坚工作的指导意见gt;的通知》(辽移办〔2016〕3号)等文件要求进行编制和审批等;脱贫攻坚工作实施方案实施情况等。

7、美丽家园建设情况

主要包括:美丽家园建设范围、美丽家园建设规划资金使用情况及移民收益情况,规划项目实施与管理情况等。

8、增收致富工作开展情况

主要包括:增收致富工作情况、增收致富规划项目安排情况、资金使用情况及移民实际受益情况,规划项目实施与管理情况等。

9、后期扶持资金使用和管理情况

主要包括:后期扶持资金拨付、使用和管理情况,资金使用计划编制情况,资金拨付程序、数量、用途等使用管理情况,资金的稽察、检查、监督及审计情况等。

10、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效果

主要包括:移民群众收入水平变化情况,移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变化情况,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社会稳定情况,库区与移民安置区生态环境变化情况等。

(1)移民群众收入水平变化情况。主要包括: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移民人均收入,年增长情况,贫困移民脱贫情况,以及与当地平均水平的比较等。

1)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移民人均收支情况。主要包括:家庭经营项目情况,人均收入与支出构成。

2)年均增长情况。主要包括:后扶实施前、中、后移民经济收入情况,即:基准年和水平年移民经济收入增长情况。

3)贫困移民脱贫情况。主要包括:贫困移民人口数、贫困移民收入变化、贫困移民增收情况。

4)与当地平均水平的比较。主要包括:当地家庭经营项目情况、人均收入和支出、贫困群体比例等情况。

(2)移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变化情况。主要包括: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情况,特别是解决“五难”(行路难、用电难、饮水难、上学难、就医难)及特困移民问题的进展情况。

主要包括:移民人均耕地面积、耕地质量及生产设施较项目实施前变化情况;移民人均住房面积、质量及移民村(户)的水、电、路较项目实施前改善情况;文教卫生、通讯、广播电视等项目的预期目标实现情况。

(3)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社会稳定情况。主要包括非农业户口移民、淹地不淹房人口、小型水库移民、原住村民等连带影响处理情况,移民信访人次、批次和变化情况。

1)非农业户口移民、淹地不淹房人口、小型水库移民、原住村民等连带影响处理情况。主要包括:存在的问题、制定的相关政策情况、解决连带影响问题的途径、连带影响问题处理情况及其效果。

2)移民信访人次、批次和变化情况。主要包括:来信来访的人次、批次,同比和环比的变化情况。

(4)库区与移民安置区生态环境变化情况。主要包括水环境开发、利用及保护情况、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情况、生物资源变化情况等方面。

1)水环境开发、利用及保护情况。主要包括库区和安置区水源涵养林的开发、保护情况,地表水和地下水的开发利用情况,水污染情况。

2)土地资源开发利用情况。主要包括库区和安置区土地开垦情况,作物种类变化情况,水土保持治理情况。

3)生物资源变化情况,主要指库区和安置区生物的种类和数量的变化情况。

(三)监测评估范围

2020年度实施完成的规划情况,重点是纳入后期扶持政策实施规划的县(市、区)的水库库区和移民安置区2020年度的实施情况。

沈阳市整合(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于洪区、苏家屯区、沈北新区、浑南区、辽中区)、新民市、康平县、法库县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纳入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范围的移民和年度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

(四)监测评估对象

纳入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范围的移民和年度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

(五)监测评估时限:本年度监测评估水平年为2020年,基准年为2019年,监测期为2020年1月1日-2020年12月31日。

三、监测评估技术路线与方法

(一)技术路线

监测评估工作的技术路线见图1。


(二)监测方法

1、文献调研

对与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活动有关的各种文献,如移民管理机构的文件、统计资料、专题调研资料等进行系统而有针对性地收集、整理、分析、研究。主要收集监测评估区域基准年、水平年的经济社会资料,相应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三五”规划。

2、座谈

(1)通过与各级移民工作机构进行座谈,了解移民工作机构的设置情况,掌握报告期内的后期扶持政策实施进展情况,实施中的主要问题、处理情况以及实施中的经验和教训。

(2)在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召开移民村干部和移民村群众代表参加的座谈会,收集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情况、后期扶持资金发放及使用情况、后期扶持项目实施进展及效果、政策实施前后受益群众生产生活条件变化情况、移民群众对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以及信息公开、公众参与和协商、抱怨的申诉及其解决情况等。

3、访谈

监测评估人员深入到移民家庭中去,与他们进行面对面的访谈,了解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入户访谈主要了解移民家庭基本情况,后扶直补资金发放及使用情况,后扶项目实施后移民受益情况,后扶政策实施后移民生产生活水平变化情况,政策宣传与信息公开,公众参与,抱怨与申诉及其解决情况等。

4、实地查勘

通过实地查勘,获知后扶政策实施进度、效果,发现实施中存在或潜在的问题。

5、典型个案调查

针对需要调查研究的问题,通过深入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对典型户和典型项目进行调查,获取第一手资料,进行分析研究,论证后扶政策的实施效果。

典型项目调查主要采取现场察看、查阅资料等。现场察看项目实施地点、工程规模与标准、任务进度、工程质量等,查阅项目工程量的完成与计划情况,完成与情况统计报表、项目决算、财务资料等。

6、抽样调查

对样本的调查采取抽样的方法,包括基底调查和跟踪调查,但应注意所选样本的代表性。

(1)移民村选取原则和比例

各县以统筹兼顾的原则,以全县的移民村按照人口数量进行排序,并根据排序将本县的移民村划分为三档,其中前40%为第一档,中间30%为第二档,最后30%为第三档。

移民人口5000人(含5000人)以下的县(市、区),样本村(组)不少于5个,按照三个档次2:2:1的原则选取;移民人口5000~10000人(含10000人)的县(市、区),样本村(组)不少于10个,按照三个档次5:3:2的原则选取;移民人口10000~20000人(含20000人)的县(市、区),样本村(组)不少于15个,按照三个档次7:5:3的原则选取;移民人口20000~50000人(含50000人)的县(市、区),样本村(组)不少于20个,按照三个档次10:6:4的原则选取;移民人口50000~100000人(含100000人)的县(市、区),样本村(组)不少于25个,按照三个档次14:7:4的原则选取;移民人口100000人以上的县(市、区),样本村(组)不少于30个,按照三个档次17:8:5的原则选取。以市整合进行辖区监测评估的参照上述选取比例。

(2)移民样本户选取原则和比例

按照合同约定,并结合监评县移民人数,采取抽样调查的方法,按照好、中、差各占三分之一的原则,在样本村中进行选择,每村样本户按该村移民人数5%-10%比例抽取,且要包含贫困户和避险解困搬迁安置户。

(3)项目的选取原则

在样本村已实施的各种类型、不同规模的项目中,对移民总投资100万元以上的所有项目均进行调查,对投资100万元以下项目,进行抽样调查,重点选取已见成效的项目,但也要兼顾未达到预期效果的项目,对样本项目一般为每类项目选取1-5个。效益分析不少于2个。

(三)评估方法

1、统计分析

全面统计分析移民后扶政策实施情况。包括:直补资金兑现、项目的实施进展等;分析项目工程量规划、计划与完成情况;分析资金的实施情况,包括规划、计划、到位、完成的适宜性。

2、对比分析

对比分析后扶政策实施效果。包括:基准年与监测年移民纵向对比、移民与当地农村居民横向对比生产生活水平状况。分析移民生产生活条件和水平变化情况,移民贫困发生率的变化情况,评估后扶政策实施对移民生产生活水平的影响。

3、参与式评价

通过召开移民和移民村群众代表参加的座谈会及问卷式调查等形式,由移民和安置区居民评价后扶政策实施情况、效果,听取移民和安置区居民对后扶政策实施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等。

4、综合评价

综合评价后扶政策实施所产生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其中社会效益包括生产、生活水平;生产、生活突出问题解决情况;脱贫情况;劳动力转移情况;对扶持政策的满意度。经济效益包括:家庭收入,地方经济。环境效益包括:生存条件,生态环境。

四、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主要包括国家的法律法规、相关行业规程、管理文件;省、市、县相关法规、制度、文件;其他相关文件、资料。具体有(不限于):

1、国务院及各部委文件

1)《国务院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意见》(国发〔2006〕17号);

(2)《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和移民安置条例》(国务院令第471号);

(3)《财政部关于印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综〔2006〕29号);

(4)《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水利部办公厅印发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有关配套文件的通知》(发改农经〔2006〕1249号);

(5)《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切实做好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工作的的通知》(发改农经〔2006〕2500号);

(6)《新建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暂行办法》(发改农经〔2007〕3718号);

(7)《关于印发lt;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安置前期工作管理暂行办法gt;的通知》(水规计〔2010〕33号);

(8)《关于开展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工作的通知》(发改农经〔2011〕1033号);

(9)《关于印发lt;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内部审计暂行办法gt;的通知》(移审计〔2013〕30号);

(10)《关于加强大中型水利工程移民安置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水移〔2014〕114号);

(11)《关于下放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工作审批事项的通知》(发改办农经〔2015〕2480号);

(12)《财政部关于印发lt;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项目资金管理办法gt;的通知》(财农〔2017〕128号)

2、辽宁省政府及各部门文件

(1)《辽宁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意见》(辽政发〔2006〕44号);

(2)《辽宁省大中型水库农村移民后期扶持人口核定登记管理办法》(辽移领发〔2006〕1号);

(3)《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的通知》(辽政办发〔2008〕90号);

(4)《辽宁省关于解决小型水库移民困难问题的实施方案》(辽移领〔2008〕1号);

(5)《辽宁省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暂行办法》(辽政办发〔2008〕89号);

(6)《关于转发三部委关于开展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工作的通知》(辽水合[2011]22号)

(7)《辽宁省水利厅关于印发加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工程质量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辽水移〔2013〕298号);

(8)《辽宁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加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和专项资金管理的通知》(辽移领〔2014〕1号);

(9)《辽宁省水利厅、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lt;辽宁省2014年大中型水库移民避险解困试点工作方案(试行)gt;的通知》(辽水合〔2014〕32号);

(10)《辽宁省水利厅、辽宁省财政厅关于印发lt;辽宁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项目管理办法gt;的通知》(辽水合〔2014〕37号);

(11)《关于开展大中型水库贫困移民建档立卡统计工作的通知》(辽水移局〔2015〕72号)。

(12)《关于印发辽宁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十三五”等四项规划编制工作大纲的通知》(辽移办〔2015〕15号);

(13)《关于落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水利部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lt;关于切实做好水库移民脱贫攻坚工作的指导意见gt;的通知》(辽移办〔2016〕3号)。

(14)《关于印发辽宁省水利发展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辽财农〔2017〕237号)。

3、其他

(1)经审批的水库移民“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及其子规划;

(2)经批准的项目年度计划;

(3)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合同等。

(4)大中型水库移民人口的核定成果。

五、其他技术、服务要求

(一)工作原则

1、依法评估。开展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监测评估,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移民工作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技术标准。

2、客观、公正、科学。客观反映年度计划项目和年度预算资金的执行情况,科学评估项目的效益和移民生活水平,及时提供移民监测评估报告。

3、指标统一、连续系统。监测评估的项目分类要与年度计划项目一致,采用统一的移民生产生活水平评价指标体系。

4、点面结合、重点突出。在全面了解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总体情况的基础上,重点监测移民集中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生产开发项目执行情况和移民后期扶持实施效果。

(二)工作组织

省级技术牵头单位参与技术培训、中期数据质量把控、参与县级成果验收抽检及编写省级监测评估报告等。具体的工作要求如下:

1、监测评估工作以县(市、区)为基本单元,以市为基本单位,实行县(市、区)监测评估工作范围全覆盖。全市各县和移民人口超过5000人的县(市、区)单独编制报告,其余的辖区以市为单位整合编制报告。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成果文件。如采购人要求增加份数,中标供应商须无偿提供,并提供相应的电子档各1份。正式行文上报给省水利厅备案。开展市级监测评估工作的组织形式由市级水利部门确定。

全市监测评估报告名单表

报告单元

报告份数

备注

沈阳市整合

12

包括:和平区、沈河区、铁西区、皇姑区、大东区、于洪区、苏家屯区、沈北新区、浑南区、辽中区,整合编制报告

新民市

12

单独编制报告

康平县

12

单独编制报告

法库县

12

单独编制报告

2、监测评估实施单位应按照监测评估合同和有关要求,组建监测评估项目组,选派满足监测评估工作要求的专业技术人员,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各阶段工作任务。监测评估实施单位要按照辽宁省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领导小组、辽宁省水利厅、辽宁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辽宁省财政厅《关于转发国家三部委关于开展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工作的通知》(辽水合〔2011〕22号)及本工作大纲等文件要求开展监测评估工作,及时提交监测评估报告,并按要求及时修改完善报告。

六、监测评估报告提纲

1概述

1.1 区域经济社会情况

1.2 区域内大中型水库移民基本情况

1.2.1大中型水库及移民搬迁安置基本情况(附表1-1)

1.2.2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前移民基本情况

1.2.3后期扶持政策实施前水库移民存在的主要问题

1.3 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总体情况

1.3.1 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规划实施情况及效果,避险解困规划(方案)实施情况及效果等)

1.3.2 水库移民遗留问题处理情况(存在的问题,问题处理情况,包括历史遗留问题及上年度监测评估报告中问题的处理情况)

1.4后扶监测评估概况

1.4.1监测评估目的

1.4.2监测评估依据

1.4.3监测评估内容

1.4.4监测评估方法

1.4.5监测评估样本选取原则

1.4.6监测评估工作流程与技术路线

1.4.7监测评估工作开展情况

2后期扶持人口核定、扶持方式确定及人口自然变化及处理情况

2.1 人口核定情况(附表2-1)

2.1.1人口核定登记原则

2.1.2人口核定登记程序

2.1.3人口核定登记结果

2.2扶持方式确定情况

2.3人口自然变化及处理情况(附表2-2)

2.3.1人口自然变化有关规定

2.3.2人口自然变化实施情况及效果

2.3.3人口自然变化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2.4 评价

3后期扶持相关规划(方案)情况

3.1概述

3.2 600元内规划情况

3.2.1规划目标

3.2.2规划内容及投资

3.3 600元外规划情况

3.3.1规划目标

3.3.2规划内容及投资

3.4小库规划情况

3.4.1规划目标

3.4.2规划内容及投资

3.5 避险解困规划(方案)情况

3.5.1规划(方案)目标

3.5.2规划(方案)内容及投资

3.6 脱贫攻坚工作方案情况

3.6.1规划目标

3.6.2规划内容及投资

3.7 评价

4600元内规划实施情况

4.1 概述

4.2直补资金发放情况

4.2.1直补资金的发放程序与监督管理情况

4.2.2直补资金的发放情况(范围、标准、数量)(附表4-1)

4.2.3抽查情况(发放、使用及效果)

4.3项目实施情况

4.3.1投资完成情况(附表4-2)

4.3.2工程量及受益情况(附表4-3)

4.4项目实施效果

4.4.1总体效果

4.4.2抽查情况

4.5 评价

5600元外规划实施情况

5.1概述

5.2项目实施情况

5.2.1投资完成情况(附表5-1)

5.2.2工程量及受益情况(附表5-2)

5.3项目实施效果

5.3.1总体效果

5.3.2抽查情况

5.4评价

6小库规划实施情况

6.1概述

6.2项目实施情况

6.2.1投资完成情况(附表6-1)

6.2.2工程量及受益情况(附表6-2)

6.3项目实施效果

6.3.1总体效果

6.3.2抽查情况

6.4评价

7移民避险解困规划(方案)实施情况

7.1概述

7.2项目实施情况

7.2.1投资完成情况(附表7-1)

7.2.2工程量及受益情况(附表7-2)

7.3项目实施效果

7.3.1总体效果

7.3.2抽查情况

7.4评价

8移民脱贫攻坚工作方案实施情况

9美丽家园建设实施情况

9.1概述(附表9-1)

9.2项目实施情况

9.2.1投资完成情况(附表9-2)

9.2.2工程量及受益情况(附表9-3)

9.3项目实施效果

9.3.1总体效果

9.3.2抽查情况

9.4评价

10 增收致富工作实施情况

11 项目管理情况

11.1 项目管理制度

11.2 项目组织实施

11.2.1项目管理情况(附表10-1)

11.2.2项目计划变更情况(附表10-2)

11.3 项目管理抽查情况

11.3.1项目抽查情况

11.3.2典型个例分析(附表10-3)

11.4 评价

12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12.1资金征收情况

12.1.1库区基金情况

12.1.2小库基金情况

12.2 资金计划与使用情况(附表11-1、11-2)

12.3资金管理情况

12.3.1制度建设

12.3.2直补资金管理

12.3.3项目资金管理

12.3.4资金监督检查

12.4评价

13 后期扶持政策实施保障

13.1 组织保障

13.1.1机构设置及职责(附表12-1)

13.1.2能力建设与培训(附表12-2)

13.1.3监督管理

13.2 政策保障

13.2.1配套政策制定(附表12-3,12-4)

13.2.2维稳措施

13.3 资金保障

13.4 移民权益保护(附表12-5)

13.5 评价

14 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效果

14.1样本户基本情况(样本户、样本村选取的数量、人数、年龄结构、劳动能力等情况)

14.2 移民收支水平变化情况

14.2.1收入变化情况

14.2.2支出变化情况

14.2.3贫困移民脱贫情况

14.3 移民生产、生活条件变化情况

14.3.1土地资源变化及基础设施建设情况

14.3.2生活条件和生活水平变化情况

14.4 对库区和移民安置区基础设施建设和经济发展的影响

14.5 对库区和移民安置区社会稳定的影响

14.6 库区与移民安置区生态环境变化情况

14.7 评价

15 评价与建议

15.1 总体评价

15.2 效益评价

15.2.1经济效益

15.2.2社会效益

15.2.3环境效益

15.3 问题与建议

注:附表详见《辽宁省2020年度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情况监测评估工作大纲》

七、验收标准及方法

达到国家和行业标准要求的工作深度,满足采购人要求并保证通过验收。监测评估实施单位应编制监测评估工作的技术方案,且需经市水利部门审查通过。监测评估实施过程中,省水利厅对实施进度及质量进行抽检。监测评估工作由市级负责组织验收。验收时,省水利厅适时派代表、专家参与各市的县级监测评估成果的验收。验收后,将修改完善的最终监测评估报告(纸版和电子版)正式行文上报给省水利厅备案。

八、 其他要求

1、报价要求:本项目报价包括报告编制服务的劳务费以及相关伴随服务、聘请专家、项目评审、技术支持、技术服务费及后续的技术服务费、设备费、交通、通讯、保险、管理费、验收费、利润、税金及后续技术指导等所有有关的成本、费用的总和。除本合同价款外,采购人不再为本项目另付其他任何费用。

2、付款方式:项目完成后,提供项目成果并形成验收(论证)或会议纪要后支付80%合同款;按验收(论证)意见或会议纪要意见修改并完成最终项目成果支付剩余20%合同款。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日起至2021年5月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对于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的相关规定;2.对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相关规定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备案专业为水利水电的工程咨询单位,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11-12至2020-11-20,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11-25 13:00(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同创国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铁西区建设西路17甲天鑫大厦613)
六、开启
时间:2020-11-25 13:00(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同创国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沈阳市铁西区建设西路17甲天鑫大厦613)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需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使用)”、“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投标主体时不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
2、供应商完整填写《领取采购文件登记表》后,必须将该表格在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前发回到systcgc@163.com,否则视为没有在规定的获取采购文件截止时间内领取采购文件。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沈阳市水务事务服务与行政执法中心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沈阳同创国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邮箱地址:***
开户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青年大街支行
账户名称: 沈阳同创国成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账号: 2105011007720921503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注:财政部门鼓励供应商采用保函的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任何采购代理机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不得拒收供应商以保函方式递交的保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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