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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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1.24 |
招标业主: | 中江县仓山镇人民政府 |
地 区: | 四川省 |
内 容: | 附件*需求挂网--设计.pdf附件*报名表及介绍信(上网).pdf 项目概况 ***元兴水库水质提升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省***长**路***号F*-*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
关键词: | 水库 政府 设计 |
项目概况
中江县元兴水库水质提升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四川省德阳市长江东路211号F1-4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1月24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5106232020000847
项目名称:中江县元兴水库水质提升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8.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述
本项目拟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确定一家成交供应商。
本项目为中江县元兴水库水质提升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二、项目清单
标的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工期 |
最高限价 |
1-1 |
中江县元兴水库水质提升工程设计服务采购项目 |
1 |
30个日历天 |
|
3.1技术要求
1、设计内容
(1)对元兴水库进行现场勘查。
(2)编制元兴水库水质提升项目设计文件(设计包括初步设计、施工图纸设计和概预算编制)。
(3)项目采购、安装施工阶段的设计配合工作。
(4)工艺要求:根据本项目现状,拟采用光催化技术,低耗原位治理。
(5)合同规定的其他责任与义务。
2、设计要求
设计成果需满足国家及行业现行技术规范和标准。
3、设计成果
元兴水库水质提升工程项目设计方案。
3.2商务要求
(1)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并生效后30日内编制完成。
(2)知识产权
编制单位在本次设计活动中提供的所有资料(包括文字、图纸、电子数据资料等)的版权均为采购人所有并受法律保护,只限应征设计单位在此次设计采购活动中使用,未经采购人许可或授权,任何单位、机构或个人对该版权内容进行复制、改编、分发、发布或做其他用途,将承担法律责任。
应征设计方案的所有内容均须设计单位原创,不得包含任何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内容,如出现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况,由应征设计方案的提供方承担全部法律责任,本次征集活动的征集方不负责解决所发生的知识产权纠纷。
入选设计方案的版权归采购人所有(署名权除外),采购人有权将入选方案通过传播媒介、专业杂志书刊或其它形式介绍、展示、评价设计作品,以及在本项目工程中局部借鉴,但不得用于其他项目。
采购人有权在评审结束后,根据实际情况对入选设计方案进行调整而不必知会相关响应设计单位。
(3)后续服务期:后续服务期同施工服务期。
(4)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价款的20%作为预付款,完成施工图和预算后7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结算后7个工作日内付至合同价款的100%。
(5)履约保证金:成交价的5%。
3.3其他要求
(1)验收标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 号)、《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2) 项目验收结果合格的,供应商凭验收合格证明书至履约保证金收取单位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上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3)政府采购合同签订时间:供应商成交后,须按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在30日内与采购单位签定政府采购合同。
(4)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或著作(5)采购人定期核对供应商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及相关信息,对于未按照采购文件及投标响应要求执行或存在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供应商限期整改,并根据违约情况扣除履约保证金。
(6)供应商定期及时向采购人汇报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其进度。
(7)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采购人的监督。
(8)在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供应商与采购人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由当事人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
(9)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合同中协商约定。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5%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 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按照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提供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在前3年内不具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承诺函(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负责人可为同一人)(原件)。(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有效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亲自竞争性磋商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其申请文件无效;(4)供应商与其他供应商之间,单位负责人***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11月12日 至 2020年11月17日,每天上午9:00至13:00,下午12:00至19: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四川省德阳市长江东路211号F1-4号
方式: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为现场获取或网络电子邮件***
售价:¥4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4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德阳市区长江西路三段北侧5号(老汽车站对面)美家精品酒店4楼
五、开启
时间:2020年11月24日 10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德阳市区长江西路三段北侧5号(老汽车站对面)美家精品酒店4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请按附件格式填写报名资料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江县仓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福鸿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