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枣阳市公安局枣阳市公安局吴店派出所安防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0.11.12 标签: 湖北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0.11.12
截止日期:2020.11.23
地 区:湖北省
内 容:【项目概况】 *****局吴店派出所安防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路**号小张庄还建小区*栋**楼****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AJ******** *、采购计划备案号:采办备案【*
 
招标公告正文

【项目概况】

枣阳市公安局吴店派出所安防设备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枣阳市朝阳路10号小张庄还建小区6栋12楼12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1月2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GAJ20201109

2、采购计划备案号:采办备案【2020】ZFC4444A

3、项目名称:枣阳市公安局吴店派出所安防设备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19(万元)

6、最高限价:19(万元)

7、采购需求:

枣阳市公安局吴店派出所安防设备采购

8、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个日历天内安装完毕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投标人提供的产品属于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品目清单内,且具备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给予该项产品价格1%的扣除(如同时具备,则给予该项产品价格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最终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6.1、投标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事业单位及其他社会组织或自然人,取得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6.2、投标供应商信誉良好,须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的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加盖企业公章);信用中国网需查询未被列入行政处罚、失信惩戒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需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0年11月13日至2020年11月19日,每天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枣阳市朝阳路10号小张庄还建小区6栋12楼1201室

3、方式:

现场领取

4、售价:35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开始时间:2020年11月23日14点30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3、地点:枣阳市朝阳路10号小张庄还建小区6栋12楼1201室

五、开启

1、时间:2020年11月23日15点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枣阳市朝阳路10号小张庄还建小区6栋12楼1201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7.1供应商领取磋商文件的人员必须是法人或法人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投标供应商的正式在职员工。
一、法人领取文件时须出具:
①法人身份证明原件;②法人身份证原件;
二、法人授权委托人领取文件时须出具:
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②与投标供应商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在有效期内);
③投标供应商为其购买的2020年度(1-10月)连续2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原件(带网址,且网址清晰可见,可供现场查询)或带二维码的社保缴费凭证(加盖公章)。
身份验证不符合要求的企业,不接受其投标申请。通过身份验证的供应商,在履约、资质、售后服务等方面需满足本次采购需求:
(1)营业执照副本;
(2)“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自行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公章)。
以上所有证明文件及资料在领取文件时均需提供一份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留存。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枣阳市公安局

地   址:枣阳市民主路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枣阳市朝阳路10号小张庄还建小区6栋12楼12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183275819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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