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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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烟台市 |
一、采购组织单位信息
1.采购单位:烟台车务段工会
2.联系人:鲍坤宇 电话:***
地址:***
二、采购项目概况
1.项目概况:显示屏、引导屏网上询价采购
交货地点:烟台车务段工会
2.采购内容:
物品名称 |
计量单位 |
数量 |
使用途径 |
备注 |
LED显示屏 |
平方 |
4 |
宣传引导 |
|
引导屏 |
个 |
1 |
宣传引导 |
|
3.供应商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依法纳税,具备产品生产或供应能力,并能提供相应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的法人、其它组织或者自然人。
(2)必须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3)满足国家、铁路总公司、行业生产的有关规定和资质;
(4)供货周期不超过5天。
三、报价回复要求
1.已在中国铁路总公司商务平台注册的供应商将《报价单》(公告附件1)于2020年11月16日17:00时前发送至250845362@qq.com邮箱(报价单格式请下载附件),未注册供应商需附加资格文件(扫描件)。
2.邮件标题必须按示例填写。示例:“烟台车务段工会显示屏、引导屏XX批-XXXX”(“-”前为采购公告标题中括号里的内容,“-”后为报价单位简称),标题不符合要求,视为整个《报价单》无效;
3.《报价单》(附件1)表格内“供应商(加盖公章)”处,必须为单位公章,使用其他印章视为整个报价单无效;
4.《报价单》表格内“含税到达单价(元)”列,响应行填写具体价格,不响应行划斜杠“/”,缺失视为整个报价单无效;
5.《报价》单表格下方“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签字);联系电话***
6.同一企业对同一批次、同一采购项目,只做一次报价,如做多次报价,均视为无效。
7.同一企业响应多个采购公告报价时,必须对每个采购公告单独报价、分别发送邮件。如一封邮件内有多个采购公告的《报价单》或对多个采购公告的《报价单》进行了合并,均视为无效。
8.响应单位提供的《报价单》必须从公告附件中下载,按规定要求填写完整,复核无误后加盖公章,扫描或拍照成图片文件(图片文件名必须与上述第2条的“邮件标题”相同)并作为附件发送,否则视为无效。同时发送物资样品图片加盖公章。
9.若在公告期内,不同供应商对同一物资报价相同的,则按照电子邮箱***
10.潜在招标人有疑问请联系
联系人:鲍坤宇手机:15662665830 (微信同号)电话:***
附件1报价单
物资需求明细表(附图片)
序号 |
物资编码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含税价(元) |
交付地点 |
备注 |
1 |
|
LED显示屏 |
1.60*0.7 室内单色 |
平方 |
4 |
莱西2、昌邑1、平度1 |
||
2 |
|
引导屏 |
2.0*0.8 配电脑 |
个 |
1 |
莱西 |
||
供应商盖章处:
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签字):
联系电话***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