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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沥青路面大中修工程(中都大道等)监理项目交易文件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0.11.12 标签: 安徽省招标 滁州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0.11.12
地 区:滁州市
内 容: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条 款 名 称编 列 内 容 *招标单位名称:****政设施管理中心 地址:*****西路**号建设大厦七楼 联系人:陈萍香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龙蟠
 
招标公告正文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
招标单位
名称:滁州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
项目名称
道路沥青路面大中修工程(中都大道等)监理
4
建设地点
滁州市
5
工程规模
本项目施工投资约500万元,监理费约8万元。
6
标段划分
一个标段。
7
资金来源及比例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比例:100%
8
招标范围
包括但不限于本工程的前期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理服务。
9
评标办法
随机抽取法
10
工期
工期:同施工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双方签订合同时明确;
计划竣工日期:双方签订合同时明确。
11
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合格标准。
12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
1、企业资质要求:具有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
3、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承担过单项工程投资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施工监理业绩。【类似工程是指市政道路维修(养护)工程或市政道路新建工程或市政道路改造工程或市政道路扩建工程】。
4、拟组建的监理部人员要求:总监理工程师1人,专业监理工程师1人【具有在本单位注册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省级及以上监理工程师证书,专业监理工程师的专业以注册专业(或学历专业或职称专业)为准,以学历专业(或职称专业)证明其专业的,除需提供省级监理工程师证书外,还需提供学历证书(或职称证书)】,监理员不得少于1人;中标单位进驻现场后,必须全员到岗到位,业主可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增加或调整人员数量和相关专业,费用不予调整。现场监理人员不得随意更换或减少。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交易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从滁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网站(http://zdc.chuzhou.gov.cn/)下载。
13
踏勘现场
不组织,投标人自行组织踏勘现场。
14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5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及方式
交易文件答疑及澄清:如投标人对交易文件有疑问,请于2020年11月15日17时前将疑问内容以电子邮件***
***
偏离
√不允许;□允许
17
监理酬金及相关说明
1、本项目固定监理费用(费率):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规定的价格标准的50%计算。本工程监理费用按照中标费率计取监理费用,监理费率结算不做调整(初期暂以建安工程施工中标价为计算额计算监理费,最终支付以建安工程结算审计价为计费基数计算监理费)。无论任何原因导致的工期延长,委托人均不再增加监理费用。投标人须在随机摇号方式监理投标确认函中对费率承诺同意。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招标项目内容包括本工程施工准备阶段(包括项目的立项、可研、环评、用地批准书、招投标,施工许可证等),协助招标人开展上述前期工作,接受招标人安排履行项目各项前期手续、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工程资料档案整理移交、保修阶段(缺陷责任期)的监理服务以及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监理服务。
18
工程质量
工程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合格 标准。
19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在此期限内,凡符合本交易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20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 1000 元人民币,开标时现场交纳至招标人处。(保证金以现金形式单独密封在信封中并注明公司名称及金额,密封袋需加盖单位公章)。
21
签字或盖章要求
投标文件须按格式文件要求签字或盖章
22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一份,副本四份。密封后递交。
23
装订要求
投标文件按诚信投标承诺书、投标函、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顺序装订
24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投标人地址:***
投标人名称:
道路沥青路面大中修工程(中都大道等)监理投标文件
在 2020年11月 19 日15时30分前不得开启
***
投标截止时间
2020年11月 19日15时30分(北京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收件人:滁州市城投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时 间:2020年11月 19日15时30分
地 点:滁州市市政设施管理中心7楼会议室
开标顺序
密封情况: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开标顺序:如只有一名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后则直接确定为预中标候选人;如有两名投标人,则均确定为预中标候选人并现场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顺序,依序对2名预中标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有三名及以上投标人,招标人将现场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3名预中标候选人,并按照抽中的先后顺序排名,依序对3名预中标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若第一名预中标候选人资格审查不合格,则推荐第二名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如三名预中标候选人评审均不合格,将按上述办法重新抽取确定三名预中标候选人。若投标人不在开标现场视为认可评审结果。
26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否;□是
27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由招标人代表组建;
28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
是,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3名,并标明排序。(如只有一名投标人,资格审查合格后则直接确定为预中标候选人;如有两名投标人,则均确定为预中标候选人并现场采用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排名顺序,依序对2名预中标候选人进行资格审查)
29
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
在滁州市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http://zdc.chuzhou.gov.cn/)网站公告
30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银行转账
数    额:(施工中标价-暂列金、暂估价总额)×5%(疫情期间)  
收款单位:   中标后另行通知        
开 户 行:   中标后另行通知        
帐    号:   中标后另行通知        
交纳时间: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完成履约保证金缴纳及合同签订。否则,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退还时间:履约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无息退还。
31
近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
32
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的年份要求
详见资质要求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电子招标投标
√否; □是,具体要求:按交易文件规定。
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的招标代理服务费3000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给代理公司。
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竣工结算、资料归档后付至结算总价的80%,剩余20%经工程质保期满回访合格后支付完毕(无息)。
到会审查要求
投标人应派授权代表(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议。递交投标文件和出席开标会议时,如为授权委托人参加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审查,如为法定代表人参加须携带有效身份证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审查。开启投标文件前将按上述要求进行到会审查,不能通过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需补充的其他内容
1、本项目严禁挂靠,如投标人有上述行为的,依法严肃查处。并报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处罚,取消中标资格。
2、本项目实行法定代表人、项目管理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约谈制度:项目中标公示期满,下发中标通知书前,中标单位必须按照招标人规定时间参加项目开工前约谈,中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管理负责人和总监理工程师必须参加约谈会议,未在规定时间要求参加约谈或中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管理负责人***
3、中标单位进场后必须严格按照投标文件中的人员配备情况表安排相应人员进场,不得更换其中的任何一个人,否则将处予中标人一定的违约金。招标人因中标人所派人员管理能力不善未能满足相关服务而要求更换人员的,中标单位必须无条件更换,同时招标人将处予中标人一定的违约金。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监理内容及要求。
4、中标候选人提供的业绩,与中标结果同时公示,如有虚假业绩情况,按滁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对提供虚假业绩的投标人按照《滁州市招标采购违法案件联动管理办法》的通知给予处罚,并取消中标资格,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由中标候选人负责赔偿。
5、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在合同工期内每月在岗时间不得少于20天,每天在岗时间不得少于8小时。其他人员每月在岗时间不少于22天且每天不少于8小时。每缺少一天(含在岗不足8小时)将处以1000元/人/次违约金。特殊情况应随叫随到,处理相关事宜。
6、非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延期的,招标人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非发包人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之外造成工期延误的将处以1000元/天违约金,工期提前不奖励。
7、中标候选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人资格的,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被计不良信息记录。
8、拟派监理人员需由甲方审核合格后才能到项目上岗,甲方审核不合格者,中标单位需无条件执行人员更换。项目监理部其他人员由监理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自行考虑安排。中标单位进驻现场后,业主可根据施工现场情况增加或调整人员数量和相关专业。
***
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完成履约保证金缴纳及合同签订。否则,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监理人员费用考核
中标监理费总价最终结合投标人员到位数量来结算。即:投标总价/服务期(月)/投标人数=每个投标人员每月应得的费用,经现场考勤,少投入1人扣除1人应得费用(以委托人签字认可的考勤表为准)。中标后,如实际到岗人数不满足交易文件要求的,将按上述标准从监理费用中予以扣除。(各专业监理可结合项目的实施阶段经委托人签字认可后分期到岗)
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提交请款资料,监理单位应20日内审核完毕,无故逾期的按5000元/次扣除监理费,监理费扣完为止。
相关文件
滁州市重点处相关工程管理文件作为交易文件附件。
重要要求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
在第一次监理例会,监理单位针对投标承诺配备项目总监、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未全部到场参加;
2、在图纸交底会议,监理单位针对投标承诺配备项目总监、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未全部到场参加;
3、发包人组织对总监进行业务能力考核,经考核不合格要求更换人员,且更换人员考核依然不合格的;
4、各专业监理可结合项目的实施阶段经委托人签字认可后分期到岗,若实际到岗人数不满足交易文件要求的;
5、工程进度管理:执行滁州市重点处《重点工程进度管理办法》规定;情节严重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经济损失。
人员变更
总监等关键岗位人员一般不得变更,特殊情况需要变更的,必须经业主单位、代建单位批准,并报行业主管部门和标后办同意后方可变更。除①因重病或重伤三个月以上,不能履行职责的;②辞职的;③发生重大质量安全责任事故,受到刑事或行政处罚,不能担任项目负责人***
***
1、若投标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第22条款、第44条款、第54条款规定事项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并在工作时间内(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双休日、节假日休息)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异议(联系人: 陈萍香 联系电话: 13955002365地址:***
***
现场办公场所由施工单位提供,办公设备由中标单位自行配备。
约谈制度
详见附件《重点工程建设约谈管理规定》
合同签订
中标人须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完成履约保证金缴纳及合同签订。否则,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前期手续办理
合同签订后15日内,监理单位必须配合完成质量、安全报监手续,30日内配合完成施工许可证办理,否则,每延期一天处罚监理单位5000元/天的违约金(因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原因除外)。
监理考核考勤
(1)人员考核:工程开工进场后,监理单位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配备项目总监、总监代表、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等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更换上述人员。发包人将组织对上述人员进行业务能力考核,对未按投标文件配备或经考核不合格要求更换人员的,(从第一次监理例会进行计算时间)监理单位累计7日内必须整改调整到位。否则,对于总监和总监代表,按照2000元/人·天的违约金进行处罚;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按照1000元/人·天的违约金进行处罚。累计28日内未整改调整到位的,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并提请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对企业和人员进行“黑名单”处罚。
(2)人员考勤:监理部管理人员上下班实行考勤,考勤由发包人项目组负责。总监每月在岗时间不得少于20天,每天在岗时间不少于8小时。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每月在岗时间不得少于22天,施工期间必须保证在岗履责,实行签字考勤。未按规定在岗履责的,对总监处罚1000元/人·天的违约金,对专业监理工程师、监理员处罚1000元/人·天的违约金。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离岗必须向发包人代表履行请假手续,若被日常检查和随机抽查中发现不在岗的,又未履行请假手续的,处罚5000元/人·次的违约金。
日常履责管理
(1)质量管理:①对日常检查、专项检查、第三方质量巡查过程中,如发现未按图纸、规范等施工且未被监理人员发现并纠正的,视为监理失误,每发现一次,处罚违约金1000-10000元;上述行为虽被监理人员发现但未采取有效措施、听之任之的,每发现一次,处罚违约金金2000-20000元;情节严重的,招标人有权清退并提请相关单位记入“黑名单”,取消重点工程投标资格。②工程竣工后,质保期内接到使用单位质量投诉,监理单位不配合委托人处理问题的,处罚违约金1000元/次,从监理的质保回访尾款中扣除。
(2)工程进度管理:执行滁州市重点局《重点工程进度管理办法》规定;情节严重的,委托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经济损失。
(3)安全文明和扬尘治理管理:监理单位需强化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和扬尘治理管理监督工作,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切实履行监理职责。对施工单位违反规定或经检查达不到规定和要求,监理单位又未及时发现并要求整改或整改监督不力的,监理单位负连带责任,处罚监理单位2000元/次的违约金。
(4)造价管理
①工程变更、签证计量:严格执行滁州市重点局实行的《滁州市重点项目工程变更管理暂行办法》、《工程变更审批程序》、《工程变更签证计量管理规定》。
②对于施工、材料设备等工程进度款和结算资料、验收资料经业主审核出现明显错误且未被监理人发现的,视为监理失误,每条每次处罚金500-2000元。
(5)、项目中标后进行图纸技术交底前,监理单位要对图纸进行审核,因审核不到位造成的变更或工期滞后的,给予监理单位每次5000元处罚;
(6)、项目完工后,督促施工单位在竣工预验收前上报竣工验收资料,并严格按规范要求进行审核,未经审核或审核不严就签字上报业主的,经业主审核发现存在问题的,给予监理单位2000元/条处罚;
(7)、项目竣工后,督促施工单位在两个月内上报结算资料,并用一个月时间完成审核报业主方,未经审核或审核不严致结算资料中存在错误的,给予监理单位2000元/条处罚;
(8)、对监理单位累计处罚金额达到监理服务费30%及以上的,列入“黑名单”,不得参与市重点工程建设投标。
农民工工资支付
(1)农民工工资管理:中标人在监理过程中必须设专人监管农民工工资发放,并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纳入监理日志内容,督促工程总承包人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工程总承包人未按时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工程监理人应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或清欠维权机构。工程监理人未将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记入监理日志和未按时核定工程进度款的,由委托人责令其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记入滁州市建设行业信用信息系统。
(2)承包人应严格遵守政府投资工程农民工工资信访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一)凡到市重点局上访,滞留时间半个工作日(不足半个工作日以半个工作日计算),工程款支付比例在30%-40%(含)的,按每人每半个工作日200元的标准给予处罚,每增加工程款支付比例10%,每人每半个工作日处罚标准增加100元,依此类推。
(二)凡赴市政府上访,滞留时间半个工作日(不足半个工作日以半个工作日计算),工程款支付比例在30%-40%(含)的,按每人每半个工作日400元的标准给予处罚,每增加工程款支付比例10%,每人每半个工作日处罚标准增加200元,依此类推。
(三)凡赴省政府上访,滞留时间半个工作日(不足半个工作日以半个工作日计算),工程款支付比例在30%-40%(含)的,按每人每半个工作日600元的标准给予处罚,每增加工程款支付比例10%,每人每半个工作日处罚标准增加300元,依此类推。具体见《政府投资工程农民工工资信访管理办法(试行)》。
限制投标
情形
(一)工程竣工半年(含)以上经多次催促未完成竣工结算的;
(二)因合同纠纷等原因拖欠农民工工资、材料款,出现群访处理不及时的;
(三)质量缺陷较多,多次催促整改不到位,处理不及时的;
(四)施工现场不服从调度或工程进度超过合同工期或未按合同期限按时移交的;
(五)违反滁重[2016]166号《关于限制不良行为企业投标的规定》的;
(六)月工程量进度未完成的被重点处限制投标且在期限内的;
(七)不按规定提供工程资料造成不能归档的;
(八)不配合办理项目建设手续的;
(九)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或招投标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上述企业如参与投标,资格审查按不合格处理。其中(一)~(八)情形的,以市重点处开标时提供给评标委员会的具体企业名单为准。
取消中标资格情形
存在以下情形的,取消中标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一年内不得参与市重点局所有项目投标,情节严重的,提请相关行政执法部门和招投标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处罚:
(1)拟派项目负责人***
(2)开标现场要求到场人员或参加约谈人员冒名顶替的;
(3)投标文件弄虚作假的,考察结果与投标文件不符,或所报项目存在违约行为的;
(4)投标或履约保函造假;
(5)工程开工首周首月人员考勤考核不合格,发包人终止合同的;
(6)未经业主同意擅自变更项目负责人***
(7)其他违反招标文件及合同情形的。
***
1、如招标公告的规定与交易文件的规定不一致,以交易文件为准;如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与投标须知的规定不一致,以投标须知前附表为准。
2、如本文件前后章节、条款、内容规定不一致,以对招标人有利的解释为准。
3、本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所有。
4、投标人对本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应在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出。之后针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异议或投诉将不再具有效力,相关机构可不予受理。
5、本项目严禁非法转包,一经发现,招标人依法处理。
6、招标文件的第四章合同是中标人与建设单位合同签订范本,监理合同以交易文件为准。
7、招标人保留对中标企业和拟派项目负责人***
***
本项目招标代理、跟踪审计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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