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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都医疗器械产业园标准厂房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0.11.11 标签: 江西省招标 宜春市招标 樟树市招标 医疗器械招标 设计招标 医疗招标 
加入日期:2020.11.11
截止日期:2020.12.02
地 区:樟树市
内 容: 药都医疗器械产业园标准厂房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YCZSZB[****]**号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药都医疗器械产业园标准厂房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已由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樟发改基字【****】***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
关键词: 医疗器械 设计 医疗
 
招标公告正文


药都医疗器械产业园标准厂房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公告

YCZSZB[2020]72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药都医疗器械产业园标准厂房建设项目设计招标已由 樟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樟发改基字【2020】115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江西樟树市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江西樟树市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基本情况:本项目位于樟树市药都科技产业园(医药区)。项目用地面积约60亩;总建筑面积约7.5万平方米。具体建设内容包括:办公质检楼、餐厅宿舍、用于医疗器械生产的标准厂房、仓库、试剂库、动力、环保工程等辅助设施。

2.2本项目设计控制价:为30元/平方米。设计费实际结算时以规划部门审批通过的建筑面积乘以中标单价计算费用,应包括园区规划设计、工程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绿建设计及评审及施工过程中后续服务(含后期设计变更的全部内容)的全部工作内容的所有费用。

2.3招标范围为(包括但不限于):含园区规划设计、工程方案设计、工程施工图设计(包括且不限于):总图、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及照明、电信、仪表、暖通系统、室外附属工程、制冷、蒸汽锅炉、高压配电、绿建设计及评审等,施工至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设计技术服务。

2.4设计工期:规划设计、方案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在2021年1月15日前完成。

2.5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设计标准规范要求。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满足招标人的资质等级要求。

3.2为具有被授予合同的资格,投标人应提供令招标单位满意的资格文件,以证明其符合投标条件和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为此,所提交的资格文件中应包括下列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

评审依据:营业执照原件。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具备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生化、生物药、药物制剂、中成药、化学原料药)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评审依据:资质证书原件。

(3)拟派本项目负责人***

评审依据:职称证书原件(可提供电子证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注册证书原件、社保证明材料。

(4)拟派项目建筑主设计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且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和开标当月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在本企业缴纳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证明材料。

        评审依据:职称证书原件(可提供电子证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注册证书原件、社保证明材料。

(5)外埠来赣单位(设计单位)根据江西省住建厅《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号)的规定,凡在我省行政区域开展业务的勘察设计企业,不再执行《关于省外进赣建设工程企业实行信息登记管理的通知》(赣建办〔2017〕14)有关规定,实施信息告知承诺制。设计单位只需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网上登记。设计单位在开标时必须提供在江西住建云平台登记的承诺函。

评审依据:提供网上打印承诺函及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

(6)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资信能力,提供近三年(2016、2017、2018)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评审依据: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7)业绩要求:投标人近60个月内(指开标前60个月,不含开标当月,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完成过单个项目投资金额不少于5000万元(含)以上的类似项目(指医药产业园项目)设计业绩。

评审依据:提供主要施工图纸原件、设计合同原件。

(8)投标保证金转帐凭证或银行保函(详见招标文件)。

(9)投标人不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招标公告发布前从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库删除的除外)。

评审依据:提供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截图数量不限。

4、其他要求:

(1)开标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授权委托人必须是由本投标单位人员担任。

(2)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只有资格后审合格的投标人才能参加投标。

(3)本项目投标严禁挂靠,要求参与该项目的人员均为本单位在岗人员,如发现挂靠行为,一经查实,取消投标人资格并上报上级行业主管部门记不良记录;对使用弄虚作假证件、证书、印章和业绩材料来参加本项目投标以及围标、串标、转包、非法分包等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招标人可以取消该中标人的中标资格或中止合同且投标保证金或履约保证金一律不予退回。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11日至2020年12月1日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上自行报名及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 2 日9时30分,地点为樟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樟树市人民政府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江西樟树市工业园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陈先生

电        话:18179370659

招标代理机构:丰汇国际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欧阳先生

电    话:18079532663

2020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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