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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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1.30 |
地 区: | 分宜县 |
内 容: | 项目编号:****************** 招标编号:赣建**招字[****]第**号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招标单位名称 *****镇人民政府 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镇**村棚户区改造项目附属工程 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镇大台村袁家村小组、新村李家村小组 项目 |
关键词: | 工程招标 |
项目编号:360521202010290201 招标编号:赣建分宜招字[2020]第16号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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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单位名称 |
分宜县分宜镇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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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工程项目名称 |
分宜县分宜镇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附属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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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建设地址 |
分宜县分宜镇大台村袁家村小组、新村李家村小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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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
分宜县发展和改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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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文名称及编号 |
分宜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分宜县分宜镇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大台村袁家村小组)、(新村李家村小组)初步设计的批复 分发改字〔2018〕262号、263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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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面积 |
用地面积41047.93平方米 |
层次 |
/层 |
结构 |
/框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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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总投资 |
512.67万元 |
本项目投资 |
512.6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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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资金已落实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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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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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
项目用地面积41047.93㎡。为2018年度分宜镇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包括分宜镇新村村李家村小组和大台村袁家村小组两个安置点,主要建设内容有两个安置点的道路、绿化、雨污管网等附属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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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划分 |
一标段 |
分宜县分宜镇城中村棚户区改造项目附属工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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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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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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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营业执照 |
经营范围应当符合招标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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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 |
[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三级](含)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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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 |
[注册二级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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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许可证 |
在有效期内 |
标段选择要求 |
一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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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应提供的业绩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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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时应提供的证件或证书原件(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为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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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证件 |
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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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 |
法定代表人证书或委托代理人委托书,本人身份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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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
*** | ||||||||||||||
技术负责人***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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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拟派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材料员、标准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的岗位证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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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1、本项目执行赣建招〔2017〕1 号文、新余市住建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投标监督管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余住建字〔2018〕75号)、《关于规范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投标暨履约保证金的通知》(余住建字〔2018〕44号)。 2、执行赣建招[2016]7号文规定凡参加我省建设工程施工的投标人或潜在投标人可不提供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应自带取得新版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本项目执行余住建字〔2020〕77号新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行业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分住建字【2020】28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县招投标监管、遏制打击建设工程领域围标串标行为的通知。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投标企业不需要到场参加开标会,具体操作详见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里的附件:“不见面开标”注意事项及“分宜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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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 | 联系电话***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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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招标文件、资审文件的发布(获取)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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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发布时间 |
2020年11月9日至 2020年11月30日(公告发布时间最短不得少于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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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拟定于2020年11月9日 |
获取方式 |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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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资审文件时间 |
拟定于2020年11月9日 |
获取地址 |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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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
招标人:(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
招投标监管机构签收: (单位章)
经办人:
负责人*** 年 月 日 |
注:1、本表一式三份,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招投标监管机构各存一份,本表属“招投标情况书面报告”材料之一。
2、有标段划分的招标项目,当各标段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不一致时,招标人应在“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栏目中的“企业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建造师类别和等级”栏目中将各标段的资格条件要求予以明确。
江西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印制
二○一七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