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列表| 付费指导| 会员中心| 400-633-1888
 招标网首页 | 招标 招标公告 中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免费公告 近期招标 | 项目 拟在建项目 VIP独家项目 业主委托项目 | 企业 业主 供应商 招标机构 | 资讯 项目动态
 
当前位置: 首页 > 历年招标公告 > 2020.11.11招标公告 > 招标公告—某单位围网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某单位围网建设项目

信息发布日期:2020.11.11 标签: 甘肃省招标 酒泉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0.11.11
截止日期:2020.12.01
地 区:酒泉市
内 容: 某单位围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现已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特征: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 *.*建设地点:距*********km处。 *.*招标项目(
 
招标公告正文

某单位围网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按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现已到位。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

2.2建设地点:距酒泉市金塔县100km处。

2.3招标项目(标段)建设规模:某单位围网设施建设,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0年12月7日

计划竣工时间:2020年12月31日

计划总工期:25日历天

2.5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容的施工。

2.6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投标人拟委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须为本项目委托代理人;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

3.2本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必须是本单位在岗的专职人员,须提供本项目班子人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

3.3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1月1日-2019年12月31日财务审计报告。

3.4投标人须提供自公告发布之日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5投标人须提供2020年4月至2020年9月纳税凭证;

3.6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10月1日至2020年10月1日)已完成同类工程业绩,以中标通知书和施工合同原件为依据。

3.7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军队采购网查询企业与项目经理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在线查询截图和承诺书)。

3.8本项目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 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公告发出之日起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下载的报告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9对于被司法部门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存在其他失信行为的个人或单位(包括以失信被执行人为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3.10凡是参与本项目投标活动的施工企业需将近两年“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作为投标文件的内容之一。酒泉市投标企业由各县(市、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开具农民工工资无拖欠证明即可,无需到市劳动保障监察科盖章;外省企业参加本项目招投标时,由注册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审核签章即可。疫情防控期间,该证明材料根据各地劳动保障监察大队的规定获取。若中标,须在收到中标通知书5个工作日内在酒泉市肃州区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任何单位或个人出借或以任何方式挂靠借用他人资质投标。

3.12特别说明:本项目所有的相关证明材料,一旦提供虚假证明材料,将作为废标处理并收缴投标保证金。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甘肃经济信息网和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请于2020年11月11日至2020年11月15日,上午09:00时至 12:00时,下午14:30 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自行下载所投标段的《招标文件》。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ggzyjypt.com.cn/)“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应主动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及时登录网站而获取相关信息,将是投标人的风险,其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2凡获取招标文件者,须填报《建设工程项目投标报名备案表》。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拟派本项目技术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须为本项目拟委派项目经理)2020年11月15日下午16时00分前将《建设工程项目投标报名备案表》(单独手持,不与企业其他证件装订成册,一式三份)、投标登记成功截图、单位介绍信、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件(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7.1疫情期间,为防止人员聚集,本项目开评标活动使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系统”(http://www.ggzyjypt.com.cn/)进行,请投标人在开标时间前登录系统,并按照“交易通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含纸质标转换)”来固化您的投标文件,并完成网上投标(上传固化完成的投标文件)和开标操作,若在开标截止时间前24小时内没有网上投标(上传固化完成的投标文件),则视为放弃投标,逾期未按要求制作投标文件造成投标文件不能成功上传的,招标单位将不予受理,造成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注:具体操作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办事指南-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指南。

技术支持:甘肃交易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服务电话:***

7.2本次开评标不提交资质原件:实行投标人承诺制(格式自拟),需装入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对所提供材料和人员资质等情况的真实性进行承诺。若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文件;若在评标结果公示期间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应当报告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同时,将该投标人计入失信人员名单并进行网上通报,限制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7.3本项目投标文件制作使用“电子标书制作工具”。

7.4网上开标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日9时00分

7.5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日9时00分。

7.6网上开标系统: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不见面开评标系统。

开标地点: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形式:线上开标

开标须知:本项目通过“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可在单位通过网络在开标前30分钟内登陆“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按流程线上签到并全程参与直播,投标人因未按要求操作造成的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

递交方式:线上递交

8、投标人资质原件和相关证明材料提交说明

8.1开标时投标人资质原件不需要提供纸质版,所有相关证书、证件、证明的扫描件做入投标文件;实行投标人承诺制(格式自拟),需装入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对所提供材料和人员资质等情况的真实性进行承诺。

8.2开标时投标人应当对其所提交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并作出承诺同时接受社会监督,开标结束后资质原件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件将进行公示,公示期间,若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可向代理公司或业主单位反映.

8.3资格证明材料和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证件如有虚假,投标人将对其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招标人将在开标结束后对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材料、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核实,一经发现虚假,取消中标资格、没收保证金,并报告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处理。

9、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10000.00元)

收款单位: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肃州区支行

帐号:系统自动生成(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版网站(http://www.ggzyjypt.com.cn/)“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和《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

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为银行电汇或工程担保形式。(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

(1)银行电汇

投标人必须从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2)工程担保形式

投标人可提供银行业金融机构、工程担保公司、保险机构出具的工程保函(银行保函、工程担保公司保函和工程保证保险)替代投标保证金,且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它机构名义递交。

注意事项:

(1)以非现金形式提交的工程保函与现金缴纳的投标保证金具有同等效力,鼓励使用电子保函;

(2)投标人提供工程保函的,工程保函投标担保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地址:***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0年12月1日9时00分前。

投标保证金查询电话:***

地址:***

10、中标单位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五日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7日内全员进场,并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负责人***

备注:自2016年7月1日起,投标人必须提供含有二维码的资质证书,无二维码的旧版资质证书无效。本招标文件中所涉及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相关证件,如无法提供原件的,投标人须提供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扫描二维码核实真伪,若扫描的二维码与复印件相一致,则该复印件视同于原件。

11、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联系人***

联系电话***

代理机构名称:甘肃安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邮箱:308045207@qq.com

 

 

 

 

2020年11月11日

 

 

 

 

 

 

 

 

 

 

 

 

 

 

 

 

 

 

 

 

 

 

 

 

 

 

         (项目名称)建设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

                             年  月  日

投标企业名称

单位名称(盖章)

联系人

***

企业地址

 

联系电话***

***

法定代表人

 

职务

 

职称

 

资质证书编号

 

企业级别

 

核查登记结果

 

营业执照注册号

 

经济性质

 

年检结果

 

安全生产许可证书编号

 

有效截止时间

 

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

注册建造师

 

专业

类别

 

级别

 

注册编号

 

技术负责人

***

职称

 

证书编号

 

安全生产负责人

***

职称

 

安全证证书编号

 

施工员

 

岗位证书编号

 

质量员

 

岗位证书编号

 

安全员

 

岗位证书编号

 

资料员

 

岗位证书编号

 

机械员

 

岗位证书编号

 

材料员

 

岗位证书编号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注:1、本表一式四份,由投标企业填写,招标单位、招标代理机构各存留一份,投标企业须在投标书内装订一份。

2、递交备案时投标企业人员请按招标公告要求携带相关证件资料。

3、本表必须为机打原件,手填、扫描、彩印和涂改无效。

 

地区导航
  • 华东: 上海 江苏 浙江 安徽 福建 江西 山东
  • 华北: 北京 天津 河北 山西 内蒙古
  • 东北: 辽宁 吉林 黑龙江
  • 华南: 广东 广西 海南
  • 西北: 陕西 甘肃 青海 宁夏 新疆
  • 西南: 重庆 四川 贵州 云南 西藏
  • 华中: 河南 湖北 湖南
  • 关于我们 | 成功案例 | 知名客户 | 诚聘英才 | 广告服务 | 友情连接 | 帮助中心 | 网站地图 | 手机版 | 招标导航
    客户咨询:400-633-1888      信息发布电话:13030031390    传真号码:010-59367999       总部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11号7层(100190)
    北京智诚风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中招国联咨询有限公司   北京国建伟业咨询有限公司  哈尔滨中招国联科技有限公司  石家庄易投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5-2024 版权所有  招标网 京ICP证050708号-1 证书  京公网安备 11010802028602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