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1.11 |
---|---|
截止日期: | 2020.11.16 |
地 区: | 滁州市 |
内 容: | ***府城镇何庄示范点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府城镇人民政府。根据《***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公共**进场交易目录(****年版)的通知》(滁政办秘〔****〕**号文)规定,本项目采用邀请招标。 一.招标条件: *、工程名称:***府城镇何庄示范 |
凤阳县府城镇何庄示范点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 已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凤阳县府城镇人民政府。根据《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滁政办秘〔2020〕42号文)规定,本项目采用邀请招标。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凤阳县府城镇何庄示范点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工程
2、招标人:凤阳县府城镇人民政府
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项目概况:
1、工程实施地点:凤阳县境内。
2、工程招标控制价:柒拾壹万玖仟叁佰元零柒分(¥:719300.07元)。
3、固定发包价(控制价下浮10%):陆拾肆万柒仟叁佰柒拾元零陆分(¥:647370.06元)。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须为此发包价,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4、付款方式:(1)竣工验收合格并通过审计后付至审定价款的97%,余下的3%作为质保金,审计满一年后一次性付清(无息);(2)承包方应在国家相关规定的质保期内无偿履行工程质量保修义务。
5、计划工期:30日历天。
6、质量要求:必须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8、评标办法:固定发包价抽球。
9、根据凤阳县财购(2019)3号文件及《滁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滁州市公共资源进场交易目录(2020年版)的通知》(滁政办秘〔2020〕42号文)的规定,本项目采用简易招标程序。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资格要求:
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②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③企业要求:须已录入《凤阳县府城镇小额零星工程企业库》
2.项目经理要求:
(1)资质要求: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附:《凤阳县府城镇小额零星工程企业库》
1、凤阳新城建设有限责任公司
2、安徽谦谨建设有限公司
3、安徽省凤阳县名城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4、凤阳县和裕市政园林工程有限公司
5、安徽盛宁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6、凤阳县天龙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7、安徽省凤阳县城乡建筑安装有限公司
8、安徽瑞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9、安徽省万物生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0、安徽大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1、安徽维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四、投标注意事项:
投标单位应主动联系招标人,踏勘现场,以取得现场施工内容的实际资料;同时须认真核对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标底),招标范围为施工图所示和工程量清单所列及控制价编制说明所述全部内容(以上互为补充)。凡技术规范和施工图中注明的工作内容,如在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中未列项的,均视为包含在其他清单项目中。发包价一次性包死,竣工结算时不再调整。
五. 开标时间:
1、开标时间:2020年11月 16日15时00分;
2、开标地点:凤阳县府城镇人民政府三会议室。
六、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提交和返回:履约保证金数额为中标价的10%,中标后中标人交纳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一次性无息退还。
六、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县府城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安徽和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凤阳县境内 ? 地 址:***
联系人:梅镇长 联系人***
电 话:18715506066 电 话:15855054440
日期:2020年11月11日 ?????????日期:2020年11月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