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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余市吉泰?龙泽园棚改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0.11.11 标签: 江西省招标 设计招标 
加入日期:2020.11.11
截止日期:2020.12.04
招标代理: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区:江西省
内 容: ***吉泰?龙泽园棚改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赣建 ** 招字〔****〕第 ** 号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泰?龙泽园棚改项目已由***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余发改投资字〔****〕***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财政统筹安排解决。招标人为***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
关键词: 设计
 
招标公告正文

新余市吉泰?龙泽园棚改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赣建 新余 招字〔2020〕第 51 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余市吉泰?龙泽园棚改项目已由新余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余发改投资字〔2020〕160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由市财政统筹安排解决。招标人为新余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新余市吉泰?龙泽园棚改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本项目用地分为东区和西区两个地块。东区位于仙来大道以南,竹山路以东,云水路以西,谷丰巷以东。西区位于仙来大道以南,古风巷以西,新规划路以北,竹山路以东。

2.3 工程建设规模及内容:本工程规划总用地面积47165平方米(约合70.74亩),总建筑面积177985.17平方米,共14栋,其中:东地块地上主要包括7栋楼, 2#、5#、6#为框架剪力墙结构,一层为配套公建及商业,一层层高为3.6米至5.1米(根据地势及市政道路走向变动),二~二十四层为住宅,二~二十四层层高3米,建筑高度72.6米;1#、3#、4#为框架剪力墙结构,一层为架空层,一层层高3.6米,二~二十四层为住宅,二~二十四层层高3米,建筑高度72.6米;7#为框架结构,一层为公建用房,一层层高为4.5米,建筑高度6米。西地块地上主要包括7栋楼,1#、2#、3#、4#为框架剪力墙结构,一层为配套公建及商业,一层层高为3.6米至5.1米(根据地势及市政道路走向变动),二~二十六层为住宅,二~二十六层层高3米,建筑高度78.6米;5#、6#为框架剪力墙结构,一层为架空层,一层层高3.6米,二~二十六层为住宅,二~二十六层层高3米,建筑高度78.6米;7#为框架结构,一~二层为公建用房,一层层高为4.5米,二层层高为3.6米,建筑高度8.1米。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以上住宅楼、商业网点、社区用房、物业管理用房、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净菜超市、业主服务中心、地下车库及配套的道路、通信、管网管线等公建设施工程。

2.4 工期要求:计划2020年12月12日开工,2023年5月31日竣工,总工期为90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总监出具的开工令为准。

2.5 招标范围:新余市吉泰?龙泽园棚改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工程包括该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竣工验收、移交和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保修服务等相关配套工作,以及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进度、费用、合同、信息等管理和控制。

2.6 工作内容:包括该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图预算编制(工程量清单计价)、所有文本和图纸的印制、施工图设计审查和相关评审工作、施工过程设计控制及设计跟踪、工程设计变更、专业设计配合、现场设计服务等相关服务工作;该工程的建筑工程及其他配套公建设施工程等的施工。

2.7 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符合建设工程设计的技术规范及相

关要求;施工要求符合现行国家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并达到省级工程优质奖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和人防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2)施工资质要求: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3)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

3.2主要负责人***

①设计项目负责人***

②施工项目负责人***

3.3拟派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建筑工程专业和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关键岗位人员(八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资料员)等必须是本公司正式员工,其中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

3.4投标申请人自开标之日前(含开标之日)60个月内(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个建筑群面积≥142388.14㎡且其中有单体建筑层数≥21层的建筑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类似业绩或投标申请人自开标之日前(含开标之日)60个月内(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个建筑群面积≥142388.14㎡且其中有单体建筑层数≥21层的建筑工程设计类似业绩和投标申请人自开标之日前(含开标之日)60个月内(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一个建筑群面积≥142388.14㎡且其中有单体建筑层数≥21层的建筑工程施工类似业绩。

3.5投标人申请人(联合体成员中施工单位)自开标之日前(含开标之日)60个月内(施工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但含现在建工程)至少须承担过一个层数≥21层的装配式建筑工程(框剪结构和装配式构件为砼楼板、楼梯、墙板三大件及以上)施工类似业绩。

类似业绩证明材料应附:(1)总承包业绩: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能体现项目规模的以下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以下材料中三种或以上①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或专业工程的竣工验收报告)〔必备,且须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勘察单位盖章〕;②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③施工合同;④施工许可证;⑤施工图。并需携带原件备查。

(2)设计业绩: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能体现项目规模的设计合同、主要施工图(必备)、设计审查备案表或者中标通知书中(须提供以上材料中的二种或以上)。并需携带原件备查。

(3)施工业绩: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能体现项目规模的以下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以下材料中三种或以上①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竣工验收备案表(或专业工程的竣工验收报告)(必备,且须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勘察单位盖章);②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③施工合同;④施工许可证;⑤施工图。并需携带原件备查。

(4)现在建工程业绩: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能体现项目规模的以下业绩证明材料,应提供以下材料中三种或以上①建设单位盖章的书面证明,并应加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章(必备,证明中应有相应要求的业绩指标);②经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的中标通知书或直接发包告知书;③施工合同;④施工许可证;⑤施工图。并需携带原件备查。

(5)投标人提供2009年1月1日以后江西省内工程项目中标业绩的,其业绩应当在“江西住建云——住建大数据——项目数据——(检索拟查询业绩名称)——项目活动——招投标或施工许可”或者“江西住建云——住建大数据——中标数据(从原中标信息管理系统业绩中迁移出)”可以查询到的数据信息业绩。提供外省工程项目业绩的,应当是在外省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省级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机构官方网站上可以查询到的。投标企业提供的企业业绩在所要求网站不可查询的视为未提供企业业绩。投标人在资格审查送审文件中应提供业绩查询路径。

3.6本项目接受不超过2家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且具有上述第3.1条要求的施工单位为联合体牵头人。投标人拟任本工程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

3.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参与本工程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8外省来赣投标单位(联合体施工单位)须严格执行《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2020〕4号)规定,省外建设工程施工企业须提供“江西住建云平台”(http://zjy.jxjst.gov.cn)上针对本项目的企业及相关人员进行登记,投标时提供企业和人员在江西住建云端登记成功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外省来赣投标单位(联合体设计方)须严格执行《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 号),投标时,须提供江西住建云企业端完成信息告知承诺的网页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以上进赣信息登记和告知承诺均应在本项目开标前办理完成。

3.9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核发前,须与新余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签订监管协议。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招标公告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jxsggzy.cn/web)和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xyggzy.cn/)上发布,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一经发布后应及时自行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 www.jxsggzy.cn/web)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如投标人不及时下载招标文件,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带好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证件和资料原件,按招标文件要求做好投标文件,按时到开标现场参加开标会。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其他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4日9:30时,地点为新余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余市赣西大道1958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2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5.3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6、本项目要求只派壹名委托人来现场参加投标,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全程佩戴口罩、各投标人应保持2米左右的间距、出示电子通行证、接受体温测量,禁止成群聚集,签到时递交《开标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附后)原件。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余市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张浪平(章)    联系人***

联系电话:07906962832       地址:***

2020年11月11日

招标监管机构签收:新余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办公室(章)

经办人:                                2020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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