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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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2.03 |
地 区: | 江苏省 |
内 容: | 受**省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医院的委托,**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现就优抚安置能力建设所需医学装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ZZC-ZB-*******)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项目概况: 优抚安置能力建设所需医学装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扬子**路***号** |
关键词: | 医院 |
受江苏省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医院的委托,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现就优抚安置能力建设所需医学装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ZZC-ZB-2020160)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
项目概况:
优抚安置能力建设所需医学装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扬州市扬子江北路413号双桥商务3008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0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 项目编号:SZZC-ZB-2020160
1.2 项目名称:优抚安置能力建设所需医学装备采购项目
1.3 预算金额:300万元
1.4 最高限价:300万元。
1.5 采购需求:为满足临床精准医学发展与个体化给药需求,提高临床疗效,拓展科研水平,切实落实优抚安置能力建设工作,江苏省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医院拟采购一套医疗设备,包括1套液相色谱串联质谱系统。
具体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项目需求。
1.6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天内完成交付使用。
1.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8 本项目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但不排斥国内产品参与竞争;若所投产品为进口,则投标人提供由产品生产厂家或授权的中国总代理签署的合法有效的保修、维修承诺函扫描件,原件备查;若所投产品为国产产品,则无需提供。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函(原件)
(2)资格声明(原件)
(3)若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若授权代表参加的,须提供《法人授权书》原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4)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依法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税务、银行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2020年8月至2020年10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障资金的缴款凭证或缴款证明)
(6)投标人2020年8月至2020年10月三个月内任意一份依法纳税的缴款凭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7)与第(6)条相对应的纳税申报表或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
2.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2.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扫描件,且生产范围包含该产品;若投标人为所投产品的代理商或授权供应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扫描件(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扫描件),且经营范围包含该产品;原件备查。(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资料不清晰导致评审专家无法判断的可能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2.3.2投标人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备案)证》的扫描件,原件备查(开标时,该证应在有效期内;若不在有效期内,则需提供该证和所投产品在该证有效期内生产的药监局出具的证明文件扫描件)。(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资料不清晰导致评审专家无法判断的可能作为投标无效处理)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 时间:2020年11月12日至2020年11月18日,每天上午09:00至11: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2 地点:扬州市扬子江北路413号双桥商务3008-2室
3.3 方式:公开出售,投标人授权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需加盖公章)及本人二代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需加盖公章)至扬州市扬子江北路413号双桥商务3008-2室购买招标文件,如投标人资料不齐全,不得购买招标文件。
3.4 招标文件服务费300元/套,售后不退。
招标代理机构账号:
名 称: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南京银行长江支行
账 号:088540201021684497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 2020年12月03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4.2 地点:扬州市扬子江北路413号双桥商务3008-1室
4.3 投标人应提供纸质投标文件一式五份(一份正本,四份副本),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标明“正本”或“副本”。电子版投标文件1份(一般应为PDF格式、U盘形式(单独封装)、随纸质正本文件一并提交)。当电子版文件和纸质正本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正本文件为准。电子版文件用于辅助评标和存档,投标人需承担前述不一致造成的不利后果。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6.1 本项目在“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告。有关本次招标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 “扬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或更正公告。
6.2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3)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4)政府采购鼓励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6.3 第2.1(8)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6.4 投标人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6.5 单位负责人***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6.6 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开标结束后,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网站、“信用江苏”网站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并保存。
6.7 在单一品目的货物采购招标中,同一品牌的产品有多家投标人参加投标,只能按照一家投标人计算。
6.8 投标人应当从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招标项目的招标文件。
6.9 勘察现场或答疑: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7.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江苏省复员退伍军人精神病医院
地 址:扬州市广陵区五台山路2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7.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7.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0514-82817289
八、欢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市级(含市级)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本次采购监督活动,有意者请与我代理机构联系。
江苏苏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0年11月11日
招标文件-优抚安置能力建设所需医学装备采购项目(发售稿).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