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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食堂油烟设施清洗采购项目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0.11.11 标签: 浙江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0.11.11
截止日期:2020.12.02
招标代理: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区:浙江省
 
招标公告正文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就食堂油烟设施清洗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国内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浙华采字【2020】hz-3039号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招标项目概况:

序号

采购内容

服务期限

服务要求

暂估预算金额(含税)

1

食堂油烟设施清洗采购项目

2021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

详见招标文件

25万/年

投标报价时不得超过预算金额,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企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至本项目开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3、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具有保洁服务等相关经营范围;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禁止转包或分包。

五.招标文件的报名/发售时间、地址、售价:

1、报名/发售时间:2020年11月11日至2020年11月18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7:00

本采购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2、报名/发售地址: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吉县昌硕街道天目路771号三楼),目前因疫情防控需要,投标人可以邮寄或电子邮件***

3、标书售价(元):0元(售后不退)

4、投标人购买标书时应提交的资料:

(1)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及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

(2)法定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格式自拟);

(4)投标报名表。

六.投标截止时间:2020年12月2日13:30时整。

七.投标地址:***

八.开标时间:2020年12月2日13:30时整

九.开标地址:***

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应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和身份证原件,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等有效证明出席开标会议。

十.投标保证金:

本次投标保证金10000元。缴纳时间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可用电汇,银行转帐、企业网银汇款等方式(拒收现金)。

投标保证金缴入:

帐户名称: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安吉分公司

开户银行:浙江稠州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安吉支行

帐 号:13801012010090002784

十一.质疑投诉: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招标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6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2、质疑和投诉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94号)规定,范本在《浙江政府采购网》中“下载专区”内下载。质疑时要求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3、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提出。

十二.其他事项:

1、本项目资格后审。

2、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十三.投标人须知

1、为降低人员聚集风险,严格控制入场人员数量,投标单位限1人参加现场开评标活动。各投标单位应切实履行疫情防控责任,所派人员应为无疫情接触史、来自或途经湖北等重点疫区入县(返县)隔离已满14天、身体健康且符合防控要求,因把关不严造成后果的,将上报有关部门追究责任。

2、参加投标的人员,请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备),听从工作人员引导,必须提供“一证一码”,即:身份证、“湖州健康码”(个人支付宝或浙里办APP中申领),主动配合做好体温测量、填写人员健康信息登记表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投标人若为省外的,投标代表在持有“湖州健康码”的同时,须在支付宝APP在线申请入浙通行申报。

3、“湖州健康码”显示为绿色可进入场地,“湖州健康码”显示为黄色、红色或者有发热、咳嗽等相关症状且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一律谢绝进入场地参加开评标活动。

4、参与开评标活动的人员须现场如实完整填写企业或个人信息,不得弄虚作假,如因隐瞒有关信息导致发生疫情传播事件的,将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依法追责。

5、开标当天,所有进入开标室人员必须按规定手上喷酒消毒液;须全程佩戴口罩,人员进场后分散就坐,自觉保持1米以上间隔距离,避免并排并紧挨就坐,在场内等候或工作期间,严禁人员聚集,不喧哗闲聊,不随意走动。所有进场人员必须全程佩戴口罩。积极倡导讲卫生、除陋习,摒弃乱扔、乱吐等不文明行为。

6、特殊时期,为避免各因素带来不便导致时间效率问题,请投标人应至少于投标截止时间前1小时到达开标现场,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登记。

7、所有进入开评标现场的相关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以及省、市、县有关疫情防控的其他规定。

十四.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浙江省长兴电气工程有限公司;

联系人:陆娱;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华夏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晨; 联系电话:0572-5601977; 传真:***

3、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浙江泰仑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长兴分部综合管理部

  • 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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