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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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2.03 |
招标代理: | 秦皇岛久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 区: | 河北省 |
内 容: | 项目概况 ********政工程管理处****年工程车辆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远洋海悦公馆**号楼*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HDJJCG******* 项目名称:****政工程管理处车辆采购 |
项目概况
秦皇岛市海港区市政工程管理处2020年工程车辆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秦皇岛市海港区远洋海悦公馆33号楼8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2月0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项目编号:QHDJJCG2020142
项目名称:海港区市政工程管理处车辆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1385000
最高限价(如有):1385000
采购需求:双排自卸车4辆、清障车1辆、淤泥运输车1辆、多功能抑尘洒水车2辆;具体内容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30天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政部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4、《财政部、司法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关于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5、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营业执照中含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经营范围,且在人员、设备、 资金上具有承担和实施本项目的能力; 3、单位负责人***
时间:2020年11月12日至2020年11月18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秦皇岛市海港区远洋海悦公馆33号楼8层
方式:其它
售价:500
2020年12月03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秦皇岛市海港区政府采购中心(秦皇岛市海港区迎宾路68号)四楼开标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报名方式:有意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以上证明材料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名 称:秦皇岛市海港区市政工程管理处
地 址:秦皇岛市海港区
联系方式***
名 称:秦皇岛久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