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注册资金不得低于人民币500万元。如注册资金为非人民币的其他货币,以本项目开选当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计算所得出的人民币金额为准。
2.2 投标人须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3 投标人须具备中国通信企业协会颁发的通信网络安全服务能力评定证书(网络安全设计与集成类)二级及以上资质(以评审当日官网查询为准:
http://www.cace-ns.org.cn/gzdt/202008/t20200813_2611979.html)
2.4 投标人须提供2017年1月1日(含)以来一个及以上同类软件开发项目案例,合同名称或合同内容中需包含“态势感知”、“安全态势”、“威胁监测”、“威胁感知”关键词中至少一项。需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作为证明文件(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首页、服务内容、双方签字盖章页、价格页。如提供框架合同,须同时提供结算合同或订单)。一次性合同金额认定以合同含税金额为准,时间认定以合同签章日期为准;框架合同金额认定以结算合同或订单累计含税金额为准,时间认定以结算合同或订单签章日期为准。缺少关键词、签章日期未写明及不清晰的均不予认可。
2.5 投标人不得存在情形: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责令停业的;
(3)被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的;
(4)财产被接管或者冻结的;
(5)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者安全问题的;
(6)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9)与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10)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6 单位负责人***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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