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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九曲菜场、中心菜场、明州院子菜场、学仕里菜场招商运营项目(重发)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0.11.11 标签: 浙江省招标 街招标 
加入日期:2020.11.11
截止日期:2020.12.01
招标代理: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区:浙江省
内 容:******首南街道九曲菜场、中心菜场、明州院子菜场、学仕里菜场招商运营项目(重发)招标公告 **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首南街道资产管理服务中心的委托,现就******首南街道九曲菜场、中心菜场、明州院子菜场、学仕里菜场招商运营项目(重发)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和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前
关键词:
 
招标公告正文
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九曲菜场、中心菜场、明州院子菜场、学仕里菜场招商运营项目(重发)招标公告

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资产管理服务中心的委托,现就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九曲菜场、中心菜场、明州院子菜场、学仕里菜场招商运营项目(重发)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和服务能力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YZ-QTJY(2020)-175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招商范围及主要服务内容、经营期限、租金及改造报价

序号

招商范围及主要服务内容

经营期限

租金及改造报价

1

包括菜场摊位及店面房的招租及商业运营管理、物业管理等内容

租赁期限至2030年12月31日,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月31日为托管期(托管期间不收取中标人租金,招标人原先收取的摊位店铺等租金不返还,期间菜场日常运营及人员工资支付由中标人承担),租赁期从2021年2月1日起计,其中明州院子菜场、学仕里菜场2021年1月31日前不收取租金,九曲菜场、中心菜场2021年6月31日前不收取租金。

具体租金及改造报价详见第二章招标需求内容

合格投标单位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单位的基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中须包含集贸市场管理服务的内容;

(三)投标单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单位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单位如被发现列入“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四)单位负责人***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鄞州分网(http://220.191.214.173:8080/)”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将投标报名函发送给宋先生确认后方为报名成功(电话:***

2、标书费:每套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标书费由各投标人在开标现场(投标截止时间前)缴纳至代理机构处,如未缴纳将被拒绝投标(第一回开标时已缴纳的单位无需再次缴纳)。

3、如有招标文件的补充资料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

七、投标保证金:人民币290000.00元整

投标人应于2020年11月30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同城支票、华东三省一市汇票、电汇等形式交至以下帐户:

开户单位名称: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账号:81014101302093045

鄞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联系电话:0574-88225170,传真:***

特别提示:1、投标保证金收退规则按《关于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统一收退工作的通知》执行(详见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2、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YZ-QTJY(2020)-175,如招标文件要求分标段(子包)缴纳保证金的,还需要注明标段号(子包号),未注明项目编号和标段号(子包号)或备注错误的,造成投标保证金到账无法确认,后果自负;3、如招标项目允许以联合体名义参加投标的,应当由联合体牵头方交纳投标保证金。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单位应于2020年12月1日13:30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鄞州区惠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5楼,具体开标厅号见大厅大屏幕),逾期送达或未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疫情期间所有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安排“甬行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须全程佩戴口罩)将投标文件送至投标地点,在完成投标文件和人员登记后立即离开。投标文件递交时需同时递交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联系方式,并保证开标期间联系方式***

九、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12月1日13:30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鄞州区惠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对面,鄞州区行政服务中心5楼,具体开标厅号见大厅大屏幕)开标,投标单位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十、业务咨询

采购单位:宁波市鄞州区首南街道资产管理服务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十一、特别提醒

1、投标人员须做好佩戴口罩、手套等防护措施,自觉接受体温检测、接受防疫询问,并如实告知相关情况,在投标文件递交工作完成后应立即离开,无故不得在现场逗留。

投标人员还需配合做好疫情防控“五个一律”:一律全面消毒、一律体温检测、一律承诺登记、一律按序办事、一律服从管理。

2、本项目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招标代理机构通过电子邮箱***

3、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作出澄清、说明或补正的电子邮箱***

4、疫情防控期间,请投标人遵守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项防疫措施规定。本项目如有变更或补充,另行通知。

如开标当日疫情已解除,涉及到的防疫措施自动作废,按正常公开开标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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