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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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湖北省 |
内 容: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清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周家寨棚户区改造二期扩建项目安置房购买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片区棚户区改造三期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对*****片区内星光社区、周家寨村、余家老湾村、太山庙村、六草屋村、新春村、龚家棚村、七里塘村、棉花原 |
一、项目信息
1、采购人:随州市曾都区清源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2、项目名称:周家寨棚户区改造二期扩建项目安置房购买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随州市曾都区城北片区棚户区改造三期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对曾都区城北片区内星光社区、周家寨村、余家老湾村、太山庙村、六草屋村、新春村、龚家棚村、七里塘村、棉花原种场等9个棚户区片区进行拆迁改造,共拆迁939户,拆迁房屋面积合计13.61万m2,项目计划采取货币化补偿及外购安置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拆迁安置,其中:单一货币化补偿安置户数87户,安置拆迁面积2.7万m2;外购安置房安置户数852户,外购安置房面积10.91万m2。
因被征收人土地性质为集体土地,按照拆迁安置协议和被征收人意愿都还是选择还建小产权房,不愿意选择大产权房即商品房(需补差价1800元/㎡)。城北片区目前在建的小产权房只有随州市曾都宏图建设开发有限公司建设的周家寨棚改二期扩建、龚家棚棚改二期项目。宏图公司已建成周家寨棚改安置房396套,房源性质、房源位置、采购数量均符合要求。
本次拟采购总金额5393万元,以实际户数及内容据实结算。
4、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5393(万元)
5、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二)发生了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的;(三)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本项目有符合第三十一条三个规定情形之一的内容,故拟选择采取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招标。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 称:随州市曾都宏图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随州市曾都区孔坡佳苑小区
三、公示期限
2020年11月12日至2020年11月18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 系 人:张琼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2、财政部门
联 系 人:周科长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刘丽冬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