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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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2.31 |
地 区: | 新疆维 |
内 容: | 一、招标条件 兵团第三师**团锅炉房除尘脱硫脱硝环保改造项目(BTJY**GCGK*******)已经由第三师*****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师*发改发[****]***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第三师四十九团城镇管理服务中心,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兵团第三师**团锅炉房除尘 |
关键词: | 锅炉 |
一、招标条件 兵团第三师49团锅炉房除尘脱硫脱硝环保改造项目(BTJY03GCGK2020201)已经由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师市发改发[2020]91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第三师四十九团城镇管理服务中心,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兵团第三师49团锅炉房除尘脱硫脱硝环保改造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第三师图木舒克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立项批复投资额为790.45万元;本次招标额为700.00万元。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三师·图木舒克市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三师四十九团 3.工程规模:1、除尘系统:拆除现状陶瓷多管除尘器,拆除现状烟道,更换引风机。新增两套自动运行、自动检测、自动卸灰输灰的布袋除尘系统。 2、脱硫系统①现状脱硫塔进行利旧改造。②脱硫系统采用石灰石膏湿法脱硫工艺,该工艺为目前运用最普遍,脱硫剂最易采购的脱硫工艺。③脱硫浆液采用塔外循环技术,一炉一塔,对现状脱硫循环池进行改造,并配套建设脱硫设备间一座。④配套浆液制备系统、脱硫塔系统、氧化曝气系统、工艺水系统、循环池搅拌系统等。3、脱硝系统:①脱硝采用SNCR脱硝技术,原料采用尿素。②配套尿素溶液制备系统、尿素转存模块、尿素存储系统、尿素溶液输送泵模块、软水稀释水系统、计量分配系统、在线喷射系统等。4、空气压缩系统:增加配套螺杆式压缩机、储气罐、微热吸附式干燥机等。5、配套改造电气系统:经运营单位核实现状变压器已基本满负荷运行,无法满足环保技术改造用电需求,配套改造电气设备。6、在线监测系统:配套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系统一套,配建在线监测控制室一座,并配套爬梯。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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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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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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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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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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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TJY03GCGK2020201-0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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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第三师49团锅炉房除尘脱硫脱硝环保改造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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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除尘系统:拆除现状陶瓷多管除尘器,拆除现状烟道,更换引风机。新增两套自动运行、自动检测、自动卸灰输灰的布袋除尘系统。 2、脱硫系统①现状脱硫塔进行利旧改造。②脱硫系统采用石灰石膏湿法脱硫工艺,该工艺为目前运用最普遍,脱硫剂最易采购的脱硫工艺。③脱硫浆液采用塔外循环技术,一炉一塔,对现状脱硫循环池进行改造,并配套建设脱硫设备间一座。④配套浆液制备系统、脱硫塔系统、氧化曝气系统、工艺水系统、循环池搅拌系统等。3、脱硝系统:①脱硝采用SNCR脱硝技术,原料采用尿素。②配套尿素溶液制备系统、尿素转存模块、尿素存储系统、尿素溶液输送泵模块、软水稀释水系统、计量分配系统、在线喷射系统等。4、空气压缩系统:增加配套螺杆式压缩机、储气罐、微热吸附式干燥机等。5、配套改造电气系统:经运营单位核实现状变压器已基本满负荷运行,无法满足环保技术改造用电需求,配套改造电气设备。6、在线监测系统:配套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在线监测系统一套,配建在线监测控制室一座,并配套爬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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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资质等级及范围:投标单位可以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项目承诺函),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疆外企业拟派项目负责人***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数字证书和法人证书,通过CA数字证书登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0年11月12日 10:00:00至2020年11月18日 20:00:00 2.领取方式:在新疆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ggzy.xjbt.gov.cn)登录后下载招标文件 六、其他说明 注:根据“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创新做好第三师图木舒克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指导意见”师市经指发[2020]22号文件精神,合理调整疫情防控期间招投标时限,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7日,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2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2日,调整招标投标时间(含中标公示时间)由原最短时间25天可缩短至9天,实施的起止日期为2020年注:根据“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创新做好第三师图木舒克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指导意见”师市经指发[2020]22号文件精神,合理调整疫情防控期间招投标时限,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7日,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2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2日,调整招标投标时间(含中标公示时间)由原最短时间25天可缩短至9天,实施的起止日期为2020年9月4日至12月31日。本项目的招标时间按照《关于疫情防控期间创新做好第三师图木舒克市房主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项目招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指导意见》中的合理调整疫情防控期间招标时间执行。该项目将按照“不见面、网上办”采用“不见面”网上开标系统。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八、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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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 标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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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师四十九团城镇管理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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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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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宇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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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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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 系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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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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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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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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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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