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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宜化-68875矿业公司杉树垭矿装载机项目价质评判文件

招标文件下载
信息发布日期:2020.11.11 标签: 湖北省招标 
招标编号:68875
加入日期:2020.11.11
招标业主:湖北宜化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矿业公司)
地 区:湖北省
内 容:第一章 价质评判公告 **杉树垭矿业有限公司就“装载机”项目进行价质评判内招,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项目编号(必填): kygs-jz-********-** *、项目名称(必填):装载机 *、项目简介(选填):
 
招标公告正文
第一章 价质评判公告
  湖北杉树垭矿业有限公司就“装载机”项目进行价质评判内招,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编号(必填): kygs-jz-20201110-03    
2、项目名称(必填):装载机     
3、项目简介(选填):                    
二、价质评判文件的获取
1、发放时间:从2020年11月 10日至  2020年 11 月18 日14时 30分止。
2、价质评判文件获取地点:宜化矿业公司招标办(宜昌市夷陵区鄢家河村11组宜化加油站院内)。要求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领取价质评判文件;或在电子招采平台(http://218.200.151.170))下载。
三、价质评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送达地点
1、价质评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 11 月18 日14时30分。
2、价质评判响应文件送达地点:供应商应在价质评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将价质评判响应文件递交到宜化矿业公司招标办(宜昌市夷陵区鄢家河村11组宜化加油站院内)或发送至需求方指定邮箱 ssyzbzx@163.com 。逾期送达价质评判响应文件的,需求方不予受理。价质评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是否有变化,请关注本次内招过程中发布的更正公告或澄清修改文件中的相关信息。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携带有效身份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第二代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价值评判会,否则价质评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3、不需到现场进行价质评判的,则按时间要求发送到需求方指定邮箱 ssyzbzx@163.com。
四、价质评判时间和地点
1、价质评判时间:2020年 11 月18 日14时30分。
2、价质评判地点:宜化矿业公司招标办(宜昌市夷陵区鄢家河村11组宜化加油站院内)。若无法到现场参与价质评判的,请按照需求方要求保持通讯畅通,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五、公告期限: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 7 个工作日。
六、发布媒体:   招采平台http://218.200.151.170    
七、联系方式***
招标办联系人***
本项目咨询电话(座机):  0717-7803389       
本项目所在公司地址:***
八、咨询电话、投诉电话及邮箱
投诉电话:***
投诉邮箱:yhzbwg@163.com(不是提交响应文件的邮箱,投标人若因此未及时正确响应,一切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湖北宜化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 
                                  2020   年  11  月  10 日
 

第二章 价质评判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注: 请在方框□内划√选择。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1
项目名称
湖北杉树垭矿业有限公司装载机项目
2
需求方
名    称:湖北杉树垭矿业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夷陵区樟村坪镇黄家台村
座机电话:***
联 系 人***
***
供应商参与资格条件
1、未被列入需求方黑名单目录。
2、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无异常情况。
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等渠道查询的主体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
4、具有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投标产品必须取得国家相关部门许可的“KA”产品。
4
联合体
?不接受            □接受
5
备选方案
?不接受            □接受
6
样品提供的规定
□要求提供
提交的时间及地点:评标前7天,湖北宜化集团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宜昌市夷陵区鄢家河村11组宜化加油站院内)
□不要求提供
7
信息公告媒体
湖北宜化招标网(http://218.200.151.170)
8
递交价质评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20年 11 月18 日14时 30分
9
价质评判时间、地点
价质评判时间:2020年 11 月18 日14时 30分
价质评判地点:宜昌市夷陵区鄢家河村11组(宜化加油站院内一楼会议室)                       
10
价质评判小组的组建
价质评判小组由需求方组建立,不少于3人。
11
价质评判保证金
1、保证金:18000(元)(有正常往来的可书面承诺从往来中冻结与保证金对等的数额作为事前保证金,若无往来未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文件)
2、保证金交款账号及开户行信息:
 开户名称:湖北杉树垭矿业有限公司 
 开户行:建设银行宜都支行   
开户行账号: 42201338301050204987  
大额行号:105526163087 
12
价质评判有效期
90日(日历日)
13
价质评判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 副本: 壹  份; 其他:电子文件壹份(U盘),通过邮件提交的,提供有效正本扫描件即可。
14
需求方认为应该补充的其他内容:

 一、总则
1、内招方式及定义
本项目采用价质评判内招方式,本价质评判文件仅适用于价质评判公告中所述项目。
2、价质评判费用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价质评判内招活动有关的费用,无论价质评判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需求方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3、价质评判文件的约束力
供应商一旦主动获取本价质评判文件并决定参加,即被认为接受了本价质评判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价质评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
 二、价质评判文件
4、价质评判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4.1任何要求对价质评判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需求方提交价质评判疑问,要求需求方对价质评判文件予以澄清。
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需求方可以对已发出的价质评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价质评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需求方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2日前,在指定公示网站上公布。不足2日的,将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4.2供应商应注意及时查收需求方发布的澄清和修改通知,因供应商原因未及时获知澄清、修改内容而导致的任何后果将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3当价质评判文件、修改通知、澄清内容相互矛盾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4.4自价质评判文件发布至正式进行价质评判前,供应商除就价质评判文件中需要澄清的问题与需求方进行咨询外,禁止以任何其他方式或任何其他目的与需求方进行沟通接触,否则予以取消参与资格。
 三、响应文件的递交及编制
5、响应文件编制基本要求
5.1供应商应当按照价质评判文件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并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5.2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需求方就有关价质评判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使用别的语言,但其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文本,在解释响应文件时以翻译文本为主。 
5.3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5.4如因供应商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而给评审造成困难,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价质评判保证金
6.1 本项目价质评判保证金收取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价质评判保证金应在价质评判有效期内有效。
6.2供应商应在规定的到账时间内以需求方认可的方式将投标保证金缴纳至需求方保证金收取账号内,其中以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的应通过供应商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出。
6.3对于未能按要求提交价质评判保证金的,将视为未响应价质评判文件的要求,其价质评判响应文件无效。
6.4递交价质评判响应文件时,供应商应在价质评判响应文件中附价质评判保证金缴纳凭证。
6.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价质评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价质评判文件认可的情形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需求方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需求方、其他供应商等恶意串通的;
(5)内招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7、价质评判响应文件有效期
7.1价质评判响应文件有效期为90日历天,有效期短于此规定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文件。
 四、价质评判报价要求
8、报价要求
8.1供应商所提供的服务均以人民币报价。
8.2“报价表”不允许涂抹、修改,表中相应内容报价必须计算正确。
8.3价质评判时,《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的相关内容若不一致以《报价表》为准。
8.4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8.5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施时,需求方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五、响应文件的份数、装订和递交
9、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9.1供应商应当编制响应文件若干本,包含正本、副本和可编辑版电子版(U盘),份数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13条,须在响应文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应采用胶装方式装订。副本份数参考评委人员合理确定。
9.2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正本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 “法人授权书”(原件)附在正本响应文件中。
9.3除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10、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递交
10.1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副本及电子响应文件(U盘)密封,并加盖单位公章。不论供应商成交与否,响应文件均不退回。
10.2密封的响应文件应注意:
(1)注明供应商名称,并按价质评判公告中注明的地址送达;
(2)注明价质评判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及“请勿在   年   月  日(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前启封”的字样;
(3)如因标注不清而产生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10.3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需求方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需求方将予以拒绝,作无效响应处理。
11、对于按照需求方要求通过邮件提交响应文件的,可以自行决定是否设置电子密码,对于未设置电子密码而产生信息泄漏异议的,必须提供明确有效如实的证据需求方才予以受理。
12、迟交的响应文件
需求方将拒绝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之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
13、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需求方。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六、价质评判与评审
14、价质评判形式
14.1需求方将按价质评判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价质评判。对按要求需现场进行价质评判的项目,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应携带法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原件参加价质评判。
法定代表人未出席亦未委派授权代表、或不能证明其授权代表身份、或实际参加价质评判代表与法人授权书中代表不一致的,价质评判小组有权取消该供应商的价质评判资格。
14.2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前,需求方同意撤回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开封。
14.3价质评判由需求方主持,供应商代表、评审人员、监督人员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14.4价质评判时,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响应文件,不得进入评审:
a)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指定邮箱的。
b) 响应文件未按要求密封的。本条非现场价质评判的不适用。
c) 要求密封加盖公章处未加盖公章的。本条非现场价质评判的不适用。
d) 法律、法规及价质评判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况。
15、价质评判小组
15.1价质评判小组由需求方组建,包含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组成,其中评审专家的人数不少于价质评判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5.2价质评判小组成员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15.3价质评判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价质评判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价质评判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并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价质评判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价质评判小组应当停止评审。
16、终止价质评判内招活动条款的情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需求方将终止价质评判内招,重新开展内招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价质评判内招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内招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七、确定成交
17、确定成交供应商
17.1价质评判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对供应商进行排序,选取排名第一的为成交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17.2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需求方将发布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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