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选单位
成都石室锦城外国语学校
02
比选项目名称
青少年科技创新课程项目
03
资金来源及额度
办公经费
04
比选申请人参加本次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法企业;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施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支付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本次比选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05
公告发布时间
本比选公告自2020年11月12日9:00至2020年11月16日12:00在成都石室锦城外国语学校微信公众号以公告形式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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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比选申请书递送截止时间和开选时间
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6日17:00。
比选文件递送截止时间:2020年11月17日上午9点
开选时间:2020年11月17日上午10点
比选文件必须在开选截止时间前送达开选(比选)地点。逾期送达的比选文件恕不接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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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选地点
成都石室锦城外国语学校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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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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