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1.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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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1.14 |
招标业主: | 电信学院 |
地 区: | 梧州市 |
内 容: |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关于博士工作室设备的采购(沙发) 询价单编号 ***************** 采购目录 沙发类 项目优先级 紧急 报价开始时间 ****-**-** **:**:** 报价截止时间 ****-**-** **:**:** 采购单位 **学院 采购单位联系人 岑彩纯 联系方式 |
项目名称 | 关于博士工作室设备的采购(沙发) | ||||
询价单编号 | 32020110440018431 | 采购目录 | 沙发类 | 项目优先级 | 紧急 |
报价开始时间 | 2020-11-11 12:01:30 | 报价截止时间 | 2020-11-14 12:01:30 | 采购单位 | 梧州学院 |
采购单位联系人 | *** | 联系方式 | *** | 传真号码 | |
预算总额(元) | 7000.00 | ||||
成交规则及确认方式 | 自动成交:询价单截止时间后,系统对所有参与供应商按照报价由低到高排序,以'最低报价'原则推荐出成交供应商,报价相同的以报价时间优先。 |
供应商规模要求 | 大型企业,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基本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符合《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并通过资质初审的供应商。 | ||||
供应商区域范围要求 |
商品名称 | 技术参数或配置要求 | 建议品牌及型号 | 数量 | 控制总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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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茶几 | 主要参数:沙发:简约风格沙发,纯橡木实木骨架(茶色),高密度回弹海绵(米色),三位(长2190*深770*高850)+双人位(长1420*深770*高850)+单人位(长770*深770*高850)。 茶几:搭配全实木茶几(茶色)(约长1420*深770*高450)。 沙发边柜(右边):全橡木实木边柜(茶色)(约长500*深500*高600)。 沙发边柜(左边书架):全橡木实木边柜(茶色),内有两层,(约长600*深500*高800)。必须送货上门安装。 次要参数: |
1套 | 7000.00 |
附件 |
送货方式 | 送货上门 | 送货时间 | 工作日09:00至17:00 | 送货期限 | 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 |
送货地址 | 广西壮族自治区 梧州市 万秀区 富民街道 梧州学院北校区实验楼三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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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商务要求 | 1、1.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型号、技术规格、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本次采购要求和承诺相一致。 2.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质量要求。 3.供应商所投标的产品如有计算机、打印机、空调等财库〔2019〕19号文、财库〔2019〕19号文中规定的环保、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产品,须符合国家相关环保节能要求,并达到国家二级或以上能效(水效)标准。 2、1.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均应按采购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2.货物的运输方式: 供应商自选,但要确保货物能安全运抵采购人指定交货地点 。 3.供应商负责货物运输,货物运输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所以损耗由供应商负责 。 3、1.交付使用时间:签订合同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供货。 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 4、1.供应商负责对采购人有关人员进行本采购的相关培训至少2次。 5、1.供应商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采购内容和服务承诺,为采购人提供售后服务。 2.货物保修起止时间; 通过验收起1年,产品需求中有售后要求,或者国家有规定的按要求或者规定执行 。 6、付款方式: 1、本项目无预付款,乙方交货经甲方验收合格并开具发票后,交货安装完毕、验收合格,按采购单位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后支付100%的合同款。 2、合同签订时,中标人应按合同金额的3%向采购人交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待履行完合同约定的权利义务事项后(中标人承诺免费保修满)且不存在争议的,采购单位将此保证金转为质保金,在质保期满后无质量问题的一次性返还(均为无息结算)。 7、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应商承担。 8、1. 供应商应按采购公告所要求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采购人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对达不到要求者,需要更换合格产品,供应商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 供应商应提供7*24小时客服热线,可以随时咨询所采购的产品问题。 3. 如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在使用过程中出现问题,应在2小时内远程解决,如不能远程解决,应在 30 分钟内到达现场,2小时内解决。 3.在质保期内,供应商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9、1.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规格、技术标准、材料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理;因质量问题采购人不同意接收的,供应商应向采购人支付违约货款额 5%违约金并赔偿采购人经济损失。 2.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诉讼,均由供应商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 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理。 4.供应商未按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供应商应按本合同合计金额 3% 向采购人支付违约金。 5.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供应商负责处理至达到本采购要求,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10、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内联系采购人办理合同签订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