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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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2.01 |
招标业主: | 国家信息中心 |
地 区: | 河北省 |
内 容: | *.招标条件 本项目已由**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冀发改招标核[****]**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用的方式)。 *. |
关键词: | 校区 |
本项目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冀发改招标核[2017]53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河北工业职业技术学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全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用的方式)。
2.1 工程地点:石家庄市平山县东回舍镇柴庄村。
2.2 工程概况:框架结构,1、新建教学楼4栋,建筑面积19220平方米;学生宿舍2栋,共11层,建筑面积23320平方米;风雨操场6560平方米工程设计及施工。2、外网、外排污工程设计及施工、3、大门实训中心广场景观工程设计及施工。4、湖泊景观工程设计及施工。5、总图工程。
2.3招标范围:招标范围为上述建设项目的设计及施工总承包。
2.4 计划工期:至2022年8月31日交付使用。
2.5本项目最高限价:20859.7万元,其中设计费为443.5万元; 施工费(建安及采购)为20416.2万元;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要求:
3.1.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须为: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2)施工资格:具备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3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重大税收违法当事人名单;
3.1.4本项目的总负责人***
拟派设计负责人***
拟派施工负责人***
3.1.5 2019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若为联合体投标,仅需提供联合体牵头人的审计报告。)
3.1.6 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且在近三年(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没有因围标串标、骗取中标受到过处罚,没有严重违约、安全事故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发生,无重大诉讼和仲裁等情况发生。需提供书面承诺。(若为联合体,则联合体所有成员提供)。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3家。
3.2.2联合体需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2.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3.2.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2.5联合体的各方应共同推荐一名联合体牵头人(施工方),由联合体各方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该授权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一并提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为承担施工任务的成员;
3.2.6联合体的牵头人应被授权作为联合体各方的代表,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3.3 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文件。但如果不同投标人之间的单位负责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 年 11 月 11 日上午 09:00 时至 2020 年 11 月 17 日下午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之间任意时段,登录“E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点击投标人入口登录,进入 E 招冀成-标准版,在网上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并在系统中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报名不成功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的,后果自负。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 月 1 日上午9:00
5.2开标地点:平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3 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潜在投标人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 “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主体注册咨询电话:***
编制投标文件需使用单位 CA 数字证书,未办理 CA 的投标人,需进行单位 CA 数字证书办理。CA 办理有一定周期,请及时办理以免影响本次投标;
如因投标单位自身原因未能及时注册、审核及线上下载招标文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导致无法参加开标,其后果由投标单位自行负责;
E 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技术支持联系方式***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E 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
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
3、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
4、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
5、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
6、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
7、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
8、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
9、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
10、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
11、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
12、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
13、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
14、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
15、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
16、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备注: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各投标人报名前,须先在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E 招冀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进行注册,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名。如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两个平台均需报名,缺一不可,否则按无效标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