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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陵市G236(临湖路至高速下口段)东侧和西侧路灯变10kV配电工程定点抽签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0.11.10 标签: 安徽省招标 铜陵市招标 路灯招标 路招标 
加入日期:2020.11.10
截止日期:2020.11.13
招标业主: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
招标代理: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区:铜陵市
内 容:(小额)***G***(临湖路至高速下口段)东侧和西侧路灯变**kV配电工程定点抽签公告 一、项目情况 *、项目地点:*** *、项目范围:***G***(临湖路至高速下口段)东侧和西侧路灯变**kV配电工程,主要内容:为解决***G***(临湖路-高速下口段)东段西段道路路灯用电问题,本工程
关键词: 路灯 路
 
招标公告正文
 

(小额)铜陵市G236(临湖路至高速下口段)东侧和西侧路灯变10kV配电工程定点抽签公告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地点:铜陵市

2、项目范围:铜陵市G236(临湖路至高速下口段)东侧和西侧路灯变10kV配电工程,主要内容:为解决铜陵市G236(临湖路-高速下口段)东段西段道路路灯用电问题,本工程新建欧式箱变四座;东段10kV电源:110kV顺凤变10kV景园1A5线路临湖路48#高分箱有荣857开关;西段10kV电源:220kV巫山变10kV乌浦220线10kV长山一分线#019杆;具体按照总说明、工程量清单、图纸所载明的内容。

3、工期: 30 日历天  

4、项目最高投标限价:1324088.73元(含招标人暂列金额61274.49元)。

5、质量标准:合格

6、项目成交价:以最高投标限价为基础下浮10 %(暂列金额不下浮),即:1197807.31元(含招标人暂列金额61274.49元)为本工程成交价。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须为“铜陵市小额工程企业备选库”中配电工程专业类别企业。(名单详见铜陵市交易中心网站“定点库”栏。)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

③成交单位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必须在项目抽取成功后三个工作日内通过国网安徽省电力公司铜陵供电公司查验,否则将取消作为成交单位资格。

三、特别说明

1.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

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方式: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jyzx.tl.gov.cn/tlsggzy/),选择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具体操作详见中心网站下载专区的《铜陵市不见面开标大厅-操作手册(投标人)》。 

2.请小额库成员单位在本公告规定的抽签时间前,上传投标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使用CA锁自行登陆不见面开标大厅观看现场直播并完成投标函解密工作。

四、定点抽签时间及方式

1、定点抽签时间: 

  2020年11月13日,下午2时40分 

  定点抽签地点: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四室。

2、项目建设单位代表在上传投标函并完成解密工作的库内企业中随机抽取一家单位作为本项目的成交单位。

3.开标现场由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四方人员共同见证抽取,抽取结果在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示。

五、重要提示

1、本项目的解密时间:抽签前10分钟起至抽签时间止。逾期未解密者,不参与本项目抽取。

2、在成交结果公示期内,成交单位需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提供投标函中拟派建造师的身份证、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B证进行核验。

3、各库内企业需认真核验本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及控制价,中标后放弃无故放弃中标资格的,将交由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做相关处罚。

4、若本项目无库内企业报名参与,项目流标

六、其他说明

存在下述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成交单位。

1、受到招投标行政监管部门和政府行业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行政处罚,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处罚期内。

2.被铜陵市住建局纳入“黑名单”管理的失信企业。

3.被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录的不良行为累计分值在10分(含)-15分(不含),且最近一次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日距开标日未超过3个月;

4.被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分值在15分(含)-20分(不含),且最近一次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日距开标日未超过6个月;

5.被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分值达20分(含)以上,且最近一次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日距开标日未超过12个月。

6.投标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7.投标人近三年内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记录的。

七、履约保证金:

项目抽取成交单位后,成交单位须在3个工作日内提交履约保证金,领取成交通知书。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成交价的10%,(其中质量履约保证金占3%,工期履约保证金占4%,建造师履约保证金占3%)完工后无违约行为28日内予以退还(无息)。

八、招标代理费支付

 招标代理费由成交单位支付,金额 7355元。

九、工程款支付

工程进度款(不含工程变更及经济签证所发生的费用)按实际已完工工程量的70%支付。累计付至合同价款(扣除暂列金额及标内未实施项目造价)的70%时停止支付;竣工验收合格后,竣工资料齐备移交档案馆后付至实际完成价款但不超过合同价款的80%;办理完备案手续、竣工结算经审计部门审核结束后付至审定总价款的97%;其余3%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待工程保修期满后一次性付清(均无息)。第一次支付工程款前,承包人须配合建设单位完成质监、安监(农民工工资保障金和工伤保险)等相关手续,否则发包人有权不予支付工程款,并追究其他相关责任。

十、清单最高投标限价编制原则

1、依据2018年《安徽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及配套的工程计价定额和相关费用定额等组价。

2、材料价格参考2020第9期《铜陵工程造价》并结合市场价。

3、增值税税率为9%,执行安徽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造价〔2019〕7号文。

4、工程相关计价规范和有关文件等。

十一、合同价格形式:

采用固定总价合同,固定总价包括的风险范围:

A.本工程采用固定总价合同,投标人一旦中标,其投标报价即为中标价,该中标价为完成本招标文件及施工图纸规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程的固定价格。

B.施工期间承包人自购的各类建材的市场风险、人工单价、机械台班价格浮动的风险和国家下发的政策性调整文件一律不予调整。

C.图纸设计范围内内容的漏项和为完成图纸设计项目所必须实施的措施费用。

D.暂列金额为招标人完成本工程对不明确项目的估算金额,其是否动用及是否向承包人支付以及支付的数额由招标人决定。此部分费用为不可竞争费,一旦中标,招标人将在中标人的中标价中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额全额扣回。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风险范围内的报价,一次性包干。

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款调整方法:变更价款和签证价款等风险以外费用另加。

A.合同价款:中标单位的中标价作为合同价。

B.合同价款调整: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修改、隐蔽工程洽商予以调整。

C.由于变更和施工图纸修改、隐蔽工程及经济签证洽商的项目结算:因变更和图纸修改、隐蔽工程增减的项目,如最高投标限价清单中有该项目,则按招标时项目成交价与最高投标限价比例同比例下浮的综合单价结算;如清单中没有该项目,则按清单计价规则另行组价(材料价按施工同期《铜陵工程造价》中的材料价格执行,《铜陵工程造价》中没有的材料双方参照市场询价另行协商),其中综合费(企业管理费、利润)、措施项目费、不可竞争费和税金按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计取,另行组价得出M,结算价=M×成交价/最高投标限价(均应扣除暂定价、暂列金额),由发包人核定的综合单价或材料价格不再下浮。

D.工程实施后,由于工程量清单项目误差或数量误差引起工程合同价调整在正负3%以内的(含本数),发包人对此部分将不予调整;如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项目误差或数量误差引起工程合同价调整超过正负3%的,承包人在中标后(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为准)一个月内提出书面质疑材料(附详细计算书),经发包人确认属实后,超过合同价3%以外部分造价办理结算时给予调整;如逾期提出质疑一概不予认可,结算不再调整。

E.未尽事宜,按2018版安徽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执行。

F.在本工程施工中所有招标人暂定的材料价必须经发包人重新确认。

G.承包人应当在以上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工程量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现场代表及监理工程师,经确认调整工程量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的依据,但不作为工程进度款支付依据,待工程竣工后进行结算。

H.隐蔽工程增加的工程量或变更调增的价款,不作为中间支付进度款的依据,调整的价款进入总结算。

十二、竣工结算审核承包人违约责任

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28日内上报工程结算,并对上报的结算金额负责。竣工结算过程中,承包方不允许高估冒算,承包人工程结算送审价与发包人内部审核价核减率须控制在10%以内,若发包人内部审核核减率超过10%以上,承包人按超过10%以上部分核减额的10%承担违约费用,由发包人在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工程结算价报市审计局审计后,若审减率超过5%以上,承包人按超过5%以上部分审减额的同等金额承担违约费用,由发包人在工程款中直接扣除。发包方将向主管部门通报记企业“不良”信用记录一次,且追究相关责任。

十三、其他约定

1、施工期间,承包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及扬尘污染防治具体实施执行建管函[2018]80号文《关于全面提升建筑工程临时围挡美化亮化的通知》、建管[2018]24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管控工作的通知》等部、省和铜陵市的相关规定、标准(相关文件表述不一致时,以高要求为准)。如达不到要求,并拒不整改的,竣工决算中发包人将全额扣除承包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及其相关措施费,且承包人须向发包人承担合同价5%违约金。

2、施工用水、用电、施工区域围挡、排水、交通组织及疏导等由承包人自行解决,费用已包含在总价中不再另行计取费用。交通组织及疏导需按交通管理部门要求办理。

3、施工中应加强对施工范围内基础设施的保护措施,严禁野蛮施工,如有损坏应无条件修复。

4、施工中使用的所有运输车执行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办[2017]174号《铜陵市推广使用全密闭新型绿色环保运输车实施方案的通知》。

5、该工程严格要求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同时必须满足:材料规范堆放,现场保持整齐清洁,无建筑垃圾,无扬尘(湿法作业)。符合铜陵市执法管理局各项要求。 

6、中标人必须确保项目完工后,能通过铜陵市供电部门验收,并能够接通市供电电源。项目验收和接通电源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含在成交价中,招标人不再另行支付。

7、电气成套设备质量应符合市供电公司移交验收要求,所用设备(主材)必须为国标产品,并能通过市供电部门验收认可、确保通电运行及移交;否则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后果均由中标人承担。

8、本工程材料及设备的选购均要符合市供电公司程序要求及质量要求;否则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后果均由中标人承担。

9、其他补充条款:详见附件《合同专用条款》。

    十四、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铜陵市公路管理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安徽天玑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先生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0562-2820519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铜陵市交通大厦        联系地址***

 

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科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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