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1.10 |
---|---|
截止日期: | 2020.11.30 |
地 区: | 珠海市 |
内 容: | ******人民法院枪弹库智能化升级建设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人民法院枪弹库智能化升级建设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银桦路***号*栋***-*号之*号(童心路与彩虹路交汇处)***平正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时间)前递 |
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枪弹库智能化升级建设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枪弹库智能化升级建设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童心路与彩虹路交汇处)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0年11月3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ZHPZ2020HW205
项目名称: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枪弹库智能化升级建设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人民币肆拾柒万玖仟贰佰陆拾壹元整(¥479,261.00)。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肆拾柒万玖仟贰佰陆拾壹元整(¥479,261.00)。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枪弹库智能化升级建设采购项目
2、标的数量:一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1)项目主要内容:枪弹库智能化升级建设采购1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第四部分。
(2)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3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安装调试及验收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供法人证书或者营业执照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同时提供分支机构及法人的营业执照(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提供法人单位对分支机构的授权证明文件或者法人单位(集团)内部允许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管理制度文件加盖公章。
(2)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的“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记录名单内;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报名截止日至投标截止期间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投标人近三年以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开始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按照招标文件格式提供声明函)。
(4)单位负责人***
三、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11月10日至2020年11月17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童心路与彩虹路交汇处)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购买或者邮购。
售价:300元/套。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2020年11月30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珠海市香洲区银桦路598号5栋202-2号之4号(彩虹路与童心路交汇处)(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投标前须在采购代理机构处登记领取了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时,需提供如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的扫描件或者原件):
1)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要求中的法人证书或者营业执照。
2)报名登记表;
3)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材料,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b)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4)招标文件购买汇款账号信息: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珠海凤凰北支行
户名: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4050164613800000104
5)获取招标文件咨询电话:潘文琪0756-2255677、2550023;电子邮箱***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1.采购人信息
机构名称:珠海市金湾区人民法院
地址:***
联系人:霍先生 联系电话***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发布人:珠海市平正咨询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