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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饶县大王镇各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办校园安全保卫服务项目

信息发布日期:2020.11.10 标签: 山东省招标 东营市招标 幼儿园招标 小学招标 教育招标 
加入日期:2020.11.10
截止日期:2020.12.08
地 区:东营市
内 容: ***大王镇各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办校园安全保卫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大王镇各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办校园安全保卫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DGP****************** 三、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本国服务。具体技术要求、用途、数量详见附件。 四、采购项目
关键词: 幼儿园 小学 教育
 
招标公告正文

 

广饶县大王镇各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办校园安全保卫服务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项目名称:广饶县大王镇各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办校园安全保卫服务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SDGP370523202002000240

三、采购内容:本次采购内容为本国服务。具体技术要求、用途、数量详见附件。

四、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包号

服务名称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包预算金额

本包招标控制价

一个包

广饶县大王镇各中小学、幼儿园、教育办校园安全保卫服务项目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单位;

2、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相关证明材料在投标时按要求提供);

3、投标人须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保安服务许可证》,在东营市范围内从事保安经营的外省企业应当在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东营市公安局)进行备案;

4、投标人近三年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现场查询,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对投标人信用信息查询记录为准。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但已过限制期的除外)】;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48.50万元

248.50万元

五、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0年11月11日8时30分至2020年11月17日17时00分。

2.方式:

①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规定时间内进入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dongying.gov.cn/)进行网上报名、下载招标文件。

②为满足信息公开和投标人诚信体系建设需要,报名投标人需于规定时间内同时在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进行注册报名。未注册的报名投标人须登录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点击首页右侧“系统入口”模块的“供应商注册”进行注册。

投标人网上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资格后审为准。

未办理东营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企业信息库入库手续的企业,请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dongying.gov.cn)查看“通知公告”→“关于取消企业信息库现场审核的通知”和“办事指南”→“办理CA证书所需资料”,按程序办理完成入库手续后再从网上报名。

3.售价:投标人登录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入对应页面,自行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六、递交投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到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指定栏目;

2、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及其它密封资料送达广饶县市民服务中心二楼东侧298室。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和未加密电子投标文件、纸质投标文件及其它密封资料送达截止时间均为2020年12月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20年12月8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广饶县市民服务中心二楼东侧298室(广饶县花苑路317号,县游泳馆东侧)

八、联系方式

1.采购人:广饶县大王镇教育办公室

地  址:广饶县大王镇常青路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江苏新时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饶县全福元B座19楼1906室

联系人***

联系方式***

3.技术指导电话:***

 

附件:本项目质量技术参数要求

 

 

保安服务的范围及要求

一、保安人员的主要任务是:1、严格查验出入人员的证件,严格履行登记手续,严禁无关人员入内;2、对出入人员和车辆携带、装运的物品进行严格检验、核查,禁止私自将违禁物品和危险物品带入,严防客户单位物资流失;3、疏导出入车辆和行人,清理门卫责任区内无关人员,保证进入车辆畅通,人员出入有序;4、协助客户管理好职工考勤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来访接待和传达工作;5、协助客户发现治安隐患,堵塞漏洞,主动配合公安保卫部门的工作。

二、对保安公司和保安人员的要求

1.学校专职保安配备标准按照省综治办、教育厅、公安厅、财政厅《关于加强学校幼儿园安全防范基础建设工作的通知》(鲁综治办【2010】30号)文件要求进行配备。保安人员上岗必须按照要求统一着装,坚守岗位、履行职责、文明执勤、保守机密。

2.乙方所提供的的保安人员年龄必须在58周岁以内,男性,形象气质良好。

3.保安公司须对派往学校(幼儿园)保安人员进行体检,确保保安人员身体健康和心理健康,无传染病、身体缺陷(如肢体残疾)和重大疾病(如严重的心脑血管疾病、肾病、癌症等),无心理疾病,无吸毒、酒精依赖等不良嗜好。

4.保安公司须对派往学校(幼儿园)保安人员进行审查,确保保安人员无违法犯罪记录和其他不良社会纠纷。

5.保安人员为保安公司向保安公司派出人员,在保安人员与学校(幼儿园)发生纠纷时,应由保安公司承担。

6.保安人员要服从学校管理,服从领导安排,遵守学校(幼儿园)各项规章制度。

7.要维护学校正常的治安秩序,防范刑事、治安案件发生。高度关注在校门口逗留的可疑人员,发现后及时盘查并汇报情况,严禁外来闲杂人员无故进校滋事,扰乱学校秩序;制止外来人员引发的各类纠纷和打架斗殴,有效预防校园暴力事件的发生。校园或校门口一旦出现暴力、突发事件或其他违法犯罪,保安人员应立即制止并及时上报或报警,同时向师生发出警报;对学生的打架、斗殴行为要及时进行劝阻、制止,并报告学校。

8.要按照学校(幼儿园)要求,积极参与处置发生在学校及与学校有关的突发事情、应急事件,并及时控制校园类的各类紧急情况。

9.坚持24小时不间断轮岗值班制度,按时到岗,坚守工作岗位,严禁出现迟到、早退、串岗、脱岗、空岗或岗位人员不足现象发生

10.严禁酒后、病后上班,坚持文明值勤,站姿端正,注意保持仪容仪表的端庄整洁,树立良好形象;外来人员来访时要主动问候,使用礼貌用语,做到礼貌待人。

11.熟悉掌握火警、匪警、公安等部门的联系电话***

12.要保持高度的责任心,教职工进出校门时要及时开关。外来人员进校时,要实行通报制度,经校内教职工允许并有正当理由方可放行,进校时要核对好外来人员的身份、经检查探测管无制刀具等违禁物品、履行好登记手续;严禁外来无关人员、车辆等无故不经校内人员许可进入校园,或不登记私自进入学校。

13.学生到校后,非放学时间不准学生私自外出,外出者必须持教师批准的假条,由教师领送,或学生监护人(家长)到校门接洽(要核对学生监护人身份),经登记后,保安方可放行。

14.校内物资出门必须进行查对登记,必须出具有关部门证明或经有关部门同意,方可放行,不合手续的,保安人员有权扣留。

15.按照学校要求,及时开关学校各教学楼、办公楼、综合楼等防盗门,以及校门等,晚放与星期天、节假日放假前做好安全检查,及时查看各处室是否关紧门窗,关注电源、灯具、空调等是否关闭,发现门窗、电源、灯具、空调等未关应及时关闭,因客观原因不能关闭的,及时上报值班领导。

16.按学校要求认真做好值班巡逻工作,并做好记录,保持警觉性,按规定加强夜间巡逻和重点区域巡逻,配合学校积极检查安全隐患,如有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17.关注校门通道,在学生上学、放学期间,保安人员要做好校门外学生家长及车辆疏散工作,保证接送学生家长及车辆一律控制在警戒线以外,杜绝车辆、摊点在门口逗留,并及时清扫校门口卫生,禁止不当物品在门口停放,确保师生出入校门通道的安全、畅通。

18.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做好值班记录,交接班必须互相询问情况,巡视相关场所,移交值班记录,每天做好交接手续方可离校。

19.接受学校领导和教师对保安工作的安全检查,实事求是汇报有关工作,不得隐瞒、谎报。及时向安全办公室反映保卫情况,对需要紧急处理的,周密考虑,及时妥善处理。

20.保安人员因工作疏忽或失职直接给学校造成损失,如因擅自离岗而发生安全事故,或工作期间检查不严导致闲杂人员进入校园发生盗窃、扰乱教学秩序、打架斗殴等事件,私自放进危险物品发生爆炸、中毒、伤人等事故,失盗或私自放走大件物品、贵重物品等,每出现一人次,视情节轻重处以扣发当月工资、由派出劳务单位辞退等处罚,同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交由上级部门或司法机关处理。

三、服务期限: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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