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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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区: | 新疆维 |
内 容: | ***柯柯亚大型灌区配套改造工程施工第七标段和管材标段(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柯柯亚大型灌区配套改造工程第七标段和管材标段(二次招标)已由吐*发改委投资[****]***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艾丁湖生态保护治理项目专项资金,投资****.**万元,招标人为*** |
关键词: | 改造工程 管材 |
鄯善县柯柯亚大型灌区配套改造工程施工第七标段和管材标段(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鄯善县柯柯亚大型灌区配套改造工程第七标段和管材标段(二次招标)已由吐市发改委投资[2020]41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艾丁湖生态保护治理项目专项资金,投资6861.40万元,招标人为鄯善县水管总站,招标代理机构为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第七标段以及管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1)项目概况:吐峪沟乡、鲁克沁镇及迪坎乡全部斗渠渠道及渠系建筑物土建及金属机构;0.2万亩低压管道工程土建及附属建筑物;新建高效节水工程0.2万亩(低压管道工程);(2)标段划分:本施工第七标段:吐峪沟乡、鲁克沁镇及迪坎乡全部斗渠渠道及渠系建筑物土建及金属机构;0.2万亩低压管道工程土建及附属建筑物;管材标段:低压管道工程管材及管配件的采购;(3)计划工期:详见招标文件(具体以签约为准);(4)招标控制价或发包价及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3.投标人资格要求:(1)施工标段:投标人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良好,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2)管材标段:投标人应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具有良好的经销及售后服务信誉,并通过ISO系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具有涉水卫生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产品具有省级检测部门检验合格证书;(3)本项目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4)投标人应及时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服务平台填报及完善信息;(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6)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的获取:(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10日起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http://slt.xinjiang.gov.cn/)“招标公告”栏免费下载招标文件;(2)本次招标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投标文件的递交:(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2月1日11:00,递交方式:须将整套编制的投标文件正本全文按照标书正常顺序扫描成PDF格式,经压缩加密后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1390115457@qq.com;(2)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新疆日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新疆信息网发布。7.联系方式:招标人:鄯善县水管总站;联系人:杨义明;电话:13565711901;招标代理机构:国义招标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周鑫;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