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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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2.12 |
地 区: | 苏州市 |
内 容: |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TS-**-WZ***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轨道交通S*线工程土建施工**标段已由国家发改委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轨道交通*域一号线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十七局集团**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使用单位为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轨道交通S*- |
关键词: | 轨道交通 |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1-TS-11-WZ003
1. 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苏州市轨道交通S1线工程土建施工11标段已由国家发改委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苏州轨道交通市域一号线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铁十七局集团上海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使用单位为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市轨道交通S1-TS-11标项目经理部。本项目盾构区间同步注浆材料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招标内容及招标依据
2.1项目概况:
苏州市轨道交通 S1线工程土建施工项目(第二批)联合体试点标段S1-TS-11标包含两站两区间,为金融街站、昆嘉路站、昆嘉路站~洪湖路站盾构区间、金融街站~昆嘉路站盾构区间。标段总体呈南北走向,起始里程为DK26+088.682,终点里程为CK29+115.379,全长3026.697m。
昆嘉路站~洪湖路站区间从昆嘉路站南端出发后,沿章基路向南前进,下穿江家泾桥,随后区间设置两段半径3000m平面曲线偏向章基路西前进,下穿郭石塘桥、侧穿110kV城花线、城邵线,35kV鹿家线、鹿陆线高压线钢管塔,最后以直线到达洪湖路站。本区间右线隧道全长1245.911m,短链0.739m,左线隧道全长1245.911m,短链0.739m;区间左右线全长2491.822m。在里程右CK28+353.150设置 1#联络通道兼泵房,在里程右CK28+900.000设置2#联络通道,两座联络通道均位于章基路路中。
2.2招标内容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 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需用 数量 |
使用单位 |
备注 |
1 |
FMH-01 |
粉煤灰 |
Ⅰ级 |
吨 |
3324.8 |
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市轨道交通S1-TS-11标 项目经理部 |
物资需求一览表 |
粉煤灰 |
Ⅱ级 |
吨 |
3324.8 |
||||
2 |
HS-01 |
黄砂 |
中细 |
吨 |
6649.6 |
||
3 |
PLT、XSH-01 |
膨润土 |
钠基Ⅰ级 |
吨 |
664.96 |
||
膨润土 |
钠基Ⅱ级 |
吨 |
664.96 |
||||
消石灰 |
吨 |
831.2 |
具体物资数量、规格型号、数量、交货地点以招标文件物资需求一览表为准。
2.3 招标依据:
2.3.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
2.3.2《工程建设项目货物招标投标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27号);
2.3.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2.3.4《铁路建设项目物资设备管理办法》(铁建设〔2012〕216号);
2.3.5《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设物〔2011〕144号);
2.3.6《集团公司物资集中招标采购管理办法》(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设物〔2016〕281号);
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次招标物资生产供应能力。
(1)营业范围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生产能力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财务能力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供货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履约信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包件中投标。
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包件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包件的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4)与本包件的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5)被责令停业的;
(6)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7)财产被接管、冻结,或企业处于停产、停业、歇业或破产状态的;
(8)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的;
(9)近3年存在对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或其子(分)公司及项目进行诉讼的投标人。
3.1粉煤灰专属条款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具有粉煤灰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粉煤灰必须在合格供应商范围内),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较强的资金保障能力。
3.1.2投标的物资必须是专业厂家生产,其各项指标均符合国家及江苏省地铁施工规范要求等最新标准的要求。
3.1.3 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提供投标物资2020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每年不少于一份)。
3.1.4 粉煤灰生产商已通过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且认证证书在有效期内;
3.1.5 投标人应具备合同履行能力和良好的合同履行记录,近三年无关于供应方面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发生。
3.1.6 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
3.1.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8 投标人需提供粉煤灰件的原材资料,即原材采购清单,原材提供厂家资质,原材料质量检测报告。
3.2黄砂专属条款3.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具有黄砂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较强的资金保障能力。
3.2.2 投标的物资必须是专业厂家供应,提供江苏省地铁黄砂供应相关业绩。
3.2.3 投标人应具备合同履行能力和良好的合同履行记录,近三年无关于供应方面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发生。
3.2.4 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
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6 投标人需提供黄砂的原材资料,即原材采购清单,原材产地证明,原材料质量检测报告。
3.3膨润土、消石灰专属条款3.3.1 膨润土、消石灰专属条款
3.3.2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一般纳税人资质、具有膨润土、消石灰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商或代理商(膨润土、消石灰必须在合格供应商范围内),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备实施本项目合同较强的资金保障能力。
3.3.3 投标的物资必须是专业厂家供应,提供江苏省地铁膨润土、消石灰供应相关业绩。
3.3.4 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提供投标物资2020年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合格检测报告(每年不少于一份)。
3.3.5 投标人应具备合同履行能力和良好的合同履行记录,近三年无关于供应方面的诉讼及仲裁情况发生。
3.3.6 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及银行资信;
3.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8 投标人需提供膨润土、消石灰的原材资料,即原材采购清单,原材产地证明,原材料质量检测报告。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11月13日至2020年11月1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9:00时至 12:00时,下午13:00时至 16:00 时,在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市轨道交通S1-TS-11标项目经理部(昆嘉路与夏东街交叉口往北100米),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包件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4.3 本次招标文件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招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0年12月12日9:30至10:30,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12日14:30,地点为在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市轨道交通S1-TS-11标项目经理部(昆嘉路与夏东街交叉口往北100米)。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1 开标时间为2020年12月12日10:30,地点为在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市轨道交通S1-TS-11标项目经理部(昆嘉路与夏东街交叉口往北100米)。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铁建物资采购网、铁建商城网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招 标 人:中铁十七局集团上海轨道交通工程有限公司
使用单位: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市轨道交通S1-TS-11标项目经理部
地 址:昆嘉路与夏东街交叉口往北100米。
联 系 人***
电 话:13327400906
邮 箱:251273654@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