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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节市金海湖新区松林污水处理厂运营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信息发布日期:2020.11.10 标签: 贵州省招标 污水处理厂招标 
加入日期:2020.11.10
地 区:贵州省
关键词: 污水处理厂
 
招标公告正文

贵州省政府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名称:毕节市金海湖新区松林污水处理厂运营服务项目

二、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是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及身份证;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

3.3供应商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及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服务能力评价证书生活污水处理二级及以上资质。

3.4参加本次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因自身引起的诉讼案件、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3.5诚信资格要求: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包括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政府采购网(包括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时间应为获取采购文件当日至开标前一天的任一时间);以上截图应清晰可辩,应为包含网页地址和网站版权信息的完整截图。

三、采购预算金额: 2112000元/年

四、商务要求:

1.企业信誉;

2.企业实力;

3.业绩:提供2015年至今以来承担过类似项目运营业绩;

4.项目人员配备;

5.投标人认为应该提交的商务性文件及资料。

五、实质性响应条款:

1.必须是本次招标内容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有能力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标的物;

2.必须有公告要求的资格证书;

3.在规定时间内购买了本《招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上传)了相关资料;

4.按规定交纳了投标保证金;

5.《投标文件》的编制、上传、加解密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要求;

6.有良好的信誉和业绩,近三年来没有任何违法、违规的不良记录。

六、无效投标情形:

1.投标人没有按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将丧失投标资格;

2.投标人的《投标书》中无属于资格审查项内容或资格审查项所列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将丧失投标资格;

3.投标人的《投标书》中无属于符合性审查项内容或符合性审查项所列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视为未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

4.供应商所递交的投标资料是合法有效的,若经采购人查出提供虚假资料骗取中标的,采购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且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后果。

七、满足的标准规范:供应商必须按国家现行的相关规范、标准以及采购项目的实际需求完成本项目的服务, 投标的服务质量等必须满足或优于本《招标文件》的要求。

八、合同履行期限:5年。

九、服务地点:毕节市金海湖新区松林污水处理厂。

十、评分办法

1.本次招标采用的是最高分确定中标的综合评分法,由评标委员会在开评标会议上现场评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

2.投标人的技术与商务分由评标委员会根据其提交的《技术与商务投标书》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分标准评出后的算术平均值。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投标人给予的技术商务分值与算术平均值的比值超过±30%(含30%)时,该成员应对其评分作出说明,评标委员会其他成员和监督席不认可其说明时,该评分无效。投标人的报价分将由自己在《投标报价书》中填报的投标报价按照本招标文件规定的计算方法计算获得;综合分为投标人的技术与商务分与报价分之和。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生产的产品价格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须提供制造商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生产的产品,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主管部门出具的《监狱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定标原则

4.1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保证。

4.2按各投标人的综合分从高到低排序,前3名分别为本次招标的第1、2、3中标候选人,评标报告送采购人后,采购人确定中标人。当第1中标候选人因自身原因或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按期签约时,采购人可确定第2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以采购人能接受其报价为前提),以此类推至第3中标候选人。当两家及其以上投标人的综合分相等时,以报价分高者排名在先。当两家及其以上投标人的综合分、报价分、技术与商务分都相等时,由评标委员会全体成员投票决定排名先后。对招标文件未作实质性响应的作废标处理,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人不列为中标候选人。

4.3在此次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 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十一、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

一、服务范围

本项目服务来源范围要求如下:

(一)投标人为中国境内合法投标人。

(二)服务期:五年。

(三)服务需求及相关运营要求

1、服务工作内容:对毕节市金海湖新区松林污水处理厂厂区内的全部建筑物、构筑物、设备、设施和其它资产的日常维修、养护、清理及运营管理工作,保证污水处理厂的安全、运行正常和达标排放。

2、服务质量要求:

(1)出水排放标准

毕节市金海湖新区松林污水处理厂出水排放标准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B标准。

(2)污泥排放标准

根据国标《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的要求,本项目污水处理厂的脱水污泥含水率≤80%。

  3、水量计量

   (1)毕节市金海湖新区松林污水处理厂以总价包干。

  4、运营计费标准及付费方式

(1)计费标准

服务期五年,毕节市金海湖新区松林污水处理厂运营费按中标价实行总价包干。(国家或环保部门对排放水水质要求提升、进水水质超出合同约定水质、处理工艺升级等因素所造成的处理成本升高时,需双方协商另行计价)。设备的大修、更换、更新由业主方负责承担。

(2)付费方式

1)每季度5号前(下个季度的第一个月初)向甲方提交第三方有资质检测单位出具的水质检测报告、提交增值税发票,甲方在收到相关凭证,核定运营管理费,在20日内将当季度的运营费支付给乙方。

5、相关要求:

 (1)污水处理厂运行要求

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技术规范》(HJ 2038-2014 )、《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CJJ60 -2011)对污水处理厂进行规范化运行。

1)污水处理设施设备

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技术规范》(HJ 2038-2014)及《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维护及安全技术规程》(HJ 2038-2014)结合各设备设施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设备设施维修维护计划对各污水处理厂设备设施进行维修维护,确保毕节市金海湖新区松林污水处理厂各设施设备维修养护到位,正常运行,出水达标排放。

2)污泥处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技术规范》(HJ 2038-2014)、《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技术规程》(CJJ131-2009)、《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对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进行规范化的管理,目前污泥采取脱泥后暂存于污泥临时堆放处,再分批托运到甲方指定地点进行卫生填埋进行处置。

3)污水处理厂环保监测

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技术规范》(HJ 2038-2014),《国家重点监控企业自行监测及信息公开办法》相关要求,结合贵州省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物排放要求,污水处理厂每月进行自行检测和委托第三方开展季度出水口水质监测。

4)在线仪表比对监测

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技术规范》(HJ 2038-2014),《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HJ/T355-2007),《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有效性判别技术规范》(HJT356-2007)对自动监测设备进行方法比对实验及质控样试验,现场效验。结合《贵州省环境保护厅关于规范污染源自动监控工作的通知》(黔环通[2018]9号)文件要求,每季度将对污水处理厂自动监测设备进行比对监测工作。

5)化验室水质手工检测

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技术规范》(HJ 2038-2014)、《固定污染源监测质量保证与质量控制技术规范》(HJT3732007)、《地表水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中有关规定开展污水处理厂化验工作.

6)危险化学品管理及处置

根据《城镇污水处理厂运行监督管理技术规范》(HJ 2038-2014),《水污染源在线监测系统运行与考核技术规范(CJJ60 -2011),《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运行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贮存管理办法》《危险废物转移管理办法》中的相关规范规定开展毕节市金海湖新区松林污水处理厂危险废物废液的管理及处置工作。

(2)质量验收标准:符合《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

(3)验收方式:甲乙双方均认可的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水质检测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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