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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综合保税区B-10地块6#、8#厂房建设工程总承包招标招标公告

信息发布日期:2020.11.10 标签: 江西省招标 
加入日期:2020.11.10
截止日期:2020.12.02
地 区:江西省
内 容: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综合保税区B-**地块*#、*#厂房建设工程总承包招标已经**综合保税区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赣综保区经发字〔****〕*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现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企业专项债券资金,招标人为**保税实业集团有
 
招标公告正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赣州综合保税区B-10地块6#、8#厂房建设工程总承包招标已经赣州综合保税区经济发展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赣综保区经发字〔2020〕2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现已完成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企业专项债券资金,招标人为赣州保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赣州综合保税区B-10地块6#、8#厂房建设工程总承包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用地面积约700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5万平方米标准厂房,以及室内外给排水、供电、 道路硬化、消防、绿化、强弱电、停车场等配套设施。施工现场、交通运输情况及自然地理条件由投标人自行现场勘察,项目总投资约9000万元。

2.2、工程项目地点:位于赣州综合保税区B-10地块。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招标范围和工作内容: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合同要求,在满足技术、质量、安全、费用、进度、职业健康、环境保护的条件下,完成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工作。包含且不限于以下内容:

(1)工程设计:根据招标人要求进行方案设计及优化、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以及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后续设计相关服务,并按国家设计规范要求出具其他设计图纸等;

(2)工程采购:与本工程相关的设备材料采购、验收和技术指导等全过程服务;

(3)工程施工:包含该工程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阶段至保修责任期阶段等全部过程。具体合作的建设内容及规模按政府相关部门批准执行,并以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

(4)其他配套工作。

2.5、质量要求:

(1)设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相关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相应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并通过图审;

(2)施工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并达合格标准;

(3)购置的设施设备、材料等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的规定和招标人要求。

2.6、计划总工期:180日历天,其中含设计工期为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监理单位下发的开工令的时间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

3.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和满足相关资质等级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如下资质:

(1)设计资质要求:须满足①、②其中一项要求: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施工资质要求:必须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人员(拟派人员均为一人一岗,不得兼任):

(1)施工项目负责人***

(2)设计负责人***

(3)本项目投标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本工程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

(4)施工企业其他关键岗位人员:为本单位正式人员,须提供土建专业类施工员、土建专业类质量员、材料员的岗位证书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5)设计企业拟派“关键岗位人员”:为本单位正式人员,须具备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专业的人员。

(6)所有拟投入人员均需提供其缴纳连续六个月(含)以上(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因新注册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注册时间为准;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且需提供变更前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及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共计连续6个月(含)以上(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证明材料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若为打印件需加盖投标牵头单位(施工单位)公章,若拟派相关人员已退休6个月以内的(不含开标当月),需提供退休证、返聘合同及相应缺月的社保证明。(注:相关人员年龄不得大于65岁)。

3.3、联合体投标的约定:

(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鼓励实力强、信誉好的投标人与本市建筑龙头、骨干、重点扶持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本工程投标。

(2)若投标人不能同时具备上述各项资质,由施工单位作为联合体中的牵头主体,由牵头人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联合体协议中须声明联合体各方的权力和义务、相关工作范围。联合体全体成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联合体中任一专业资格只允许联合一家单位。企业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家,联合体单位超过2家,则做无效标处理。

(3)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双方签字盖章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来进行投标。如果违反,与此有关的联合体投标将被拒绝。

(4)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成员提供的资质、人员等涉及评标的材料,符合要求的均予认可(除约定外)。

3.4、但凡实行电子证书的地区〔其中江西省内的电子证书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推行电子证照的复函》(建办市函〔2019〕254号)附件“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电子证照清单”中的为准〕,投标文件中须提供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电子证书和电子证书查询网址及查询页面截图,同时开标现场提供加盖牵头单位(施工单位)公章的电子证书彩色打印件,视同为证书原件。

3.5、外省入赣:

①施工企业:外省来赣投标单位开标前应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上办理好有效的企业信息登记和本项目单项工程投标登记,并提供网上查询打印纸质材料加盖投标牵头单位(施工单位)公章;投标人及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建造师、施工员、质检员(质量员)、材料员、安全员应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中可以查询,并在开标时提供网上查询打印纸质材料加盖投标牵头单位(施工单位)公章。(注:外省来赣投标单位在原“江西省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中已登记的信息数据将迁移至“住建云信息登记系统”,并在“江西住建云平台”予以公布,无需重新登记。具体详见《关于启用江西住建云平台省外建设工程企业进赣信息登记管理系统的通知》赣建审批〔2020〕4号文);

②设计企业:省外进赣的设计单位在开标前需按江西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省外进赣勘察设计企业实行信息告知承诺的通知》(赣建科设﹝2019﹞44 号)文件的要求在“江西住建云”网站办理企业信息告知承诺登记(办理网址:http://zjy.jxjst.gov.cn:8040/c/jxca/login),投标人和拟派投标的设计负责人***

注:投标人及本项目拟派人员[施工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

3.6、本公告要求投标人提供的证明、证件或证书等材料,必须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

3.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止后资格审查,不符合上述资质、资格条件的,将不接受其投标。

3.8、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工程招投标领域雇黑佣黑、恶意竞标、暴力围标、强揽工程等黑恶势力。赣州综合保税区建设局举报电话:***

3.9、根据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开标评标中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赣建招〔2020〕2号文),开标期间有关疫情防控的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10 根据最高院等九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及“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资格审查办法”(赣建招〔2017〕1号文)第二十一条(五)出现下列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

3.11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且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12 投标人近 36 个月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没有发生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的骗取中标、串通投标、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问题;投标人无被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作出限制在赣州地区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行政处罚;投标人近 3 个月内没有因拖欠工人工资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市、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投标人或投标人法人代表及拟派本施工项目负责人***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其他类型(投标人)”- “房建非网上开评标”中报名下载招标文件。

4.2、本工程招标对招标公告的发布、招标文件的发布、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已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最短时间,投标人下载招标文件参加投标时,应自行考虑是否具有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招标人不承担由此而带来的一切责任,对在招标文件规定答疑截止时间以后提出的疑问也不再进行答复,视为潜在投标人充分理解本招标文件。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2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具体详见当日五楼告示牌)。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赣州市人民政府网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如因招标人原因而引起招标活动时间变动,招标人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赣州保税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谢卫东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大京九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晓金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招标监督单位:赣州综合保税区建设局

受理投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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