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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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1.23 |
地 区: | 辽源市 |
内 容: | 项目概况 (***人民法院购买****年社会服务(保安))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白泉镇嘉福一期*楼通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时**分(**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 |
项目概况
(东辽县人民法院购买2020年社会服务(保安))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东辽县白泉镇嘉福一期2楼通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11月2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号等,如有):TL-JL-2020029
项目名称:东辽县人民法院购买2020年社会服务(保安)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3800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538000元
采购需求:安全服务-东辽县人民法院购买2020年社会服务(保安)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申请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具备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且营业执照须包含与本次服务内容相关的经营范围。近三年(2017年-2019年)有类似业绩并提供证明材料(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投标单位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及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的相关材料,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7、2018、2019年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的书面声明。 4.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6】125号文件)。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时间:2020年11月11日08时30分至2020年11月17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辽县白泉镇嘉福一期2楼通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方式:授权代表人持营业执照(副本)、开户许可证、类似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企业近一年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相关材料、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2017、2018、2019年度)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的书面声明、“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页截图、法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到吉林省通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售价:CGFW20201110001001【东辽县人民法院购买2020年社会服务(保安)】:招标文件费为300.0元
截止时间:2020年11月2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东辽县政府政务大厅6楼601室
2020年11月23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东辽县政府政务大厅6楼601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1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出)。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3当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4当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东辽县人民法院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吉林省通利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