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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公平贸易促进署关于公开征集“2018-2020年深圳市企业应对国外贸易救济调查总结分析报告”课题委托合作单位的通知

信息发布日期:2020.11.10 标签: 广东省招标 深圳市招标 
加入日期:2020.11.10
截止日期:2020.11.10
地 区:深圳市
内 容:各有关单位:   根据《***公平贸易促进署委托课题研究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并参考《***商务局采购管理制度》《***商务局课题研究管理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委托课题项目的**单位,有关通知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年***企业应对国外贸易救济调查总结分
 
招标公告正文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公平贸易促进署委托课题研究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并参考《深圳市商务局采购管理制度》《深圳市商务局课题研究管理办法》,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委托课题项目的合作单位,有关通知事项如下:

  一、项目名称

  《2018-2020年深圳市企业应对国外贸易救济调查总结分析报告》研究项目。

  二、项目内容

  2018-2020年涉及深圳的贸易救济调查案件的总结分析,包含已结案、新立案的调查。研究分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企业应诉总体情况及企业类型、企业应诉策略或成功经验;

  (二)案件总体特点及未来趋势;

  (三)涉案产品国内、外市场的变化;

  (四)案件调查对贸易和我市相关产业的影响;

  (五)企业未应诉原因及影响;

  (六)针对案件调查可能带来的影响,企业的策略及对政府建议

  (七)其他方面情况。

  三、项目成果

  项目成果:形成《2018-2020年深圳市企业应对国外贸易救济调查总结分析报告》书面报告,内容不低于两万字。

  四、申请单位要求

  (一)国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其他具备条件的机构或组织;

  (二)申请单位必须具备独立开展研究工作的能力,有国际贸易规则研究或贸易救济调查研究或产业研究经验;

  (三)了解深圳产业情况;

  (四)有政府科研项目合作经验;

  (五)企业信用记录良好,未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名单。

  五、申请资料

  (一)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加盖公章);

  (三)课题申报表(加盖公章);

  (四)其他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五)申请单位应保证申请资料真实、准确、完整。所有提交材料均需密封装袋,密封袋的封口处均应贴封条并骑缝加盖公章。

  六、报价要求

  (一)总价为完成该项目的所有费用总和;

  (二)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不超过人民币十万元(不含本数)。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

  七、流程安排

  (一)发布通知

  在深圳市商务局网站(http://commerce.sz.gov.cn/)发布项目公告及相关信息。

  公开征集时间: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

  (二)提交申请

  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接受申请。申请单位在申请截止时间前将申请书密封递交至深圳市公平贸易促进署。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文件将不再受理。如采取现场递交的,非工作日不受理。

  地    点: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福华一路1号大中华国际交易广场14楼东区深圳市公平贸易促进署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邮    编:518035

  (三)选定申请单位

  由深圳市公平贸易促进署组织评选确定项目申请单位。评选主要因素:对项目背景、目标及工作任务的理解清晰准确;项目研究方案科学合理,提出的工作方法及技术路线具有可操作性,符合项目要求;项目单位符合申请单位要求,资质良好,人员素质较高,项目成果丰富,具有一定知名度。

  (四)公布选定结果

  选定结果在市商务局网站公布。

  (五)发送通知

  向选定的申请单位发送通知书,未选定的申请单位将不再另行通知。

  (六)签订合同

  申请单位凭通知书与深圳市公平贸易促进署指定代表签订课题服务合同。

  八、对申请人和项目的管理

  深圳市公平贸易促进署指定代表全程监督检查与申请单位签订的项目合同的执行情况。

  九、服务时间进度要求

  本项目应于课题服务合同签订之日起半年内完成结题验收。

  十、结题评审

  深圳市公平贸易促进署负责组织课题结题评审。

  十一、其他事项

  经费将分合同签订后和课题评审结题后两次支付,具体按双方签订的合同执行。

深圳市公平贸易促进署

2020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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