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包:维修材料;第二包:中央空调、锅炉房维修配件;第三包:装潢、维修材料;第四包:灯具。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经营(五金衡器、五金管件、装潢材料、灯具等)的生产或经营单位。(投标单位证件必须在有效期内,否则不予认可)。
4.2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等重大违法记录。
4.3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山东(www.creditsd.gov.cn)及信用青岛(credit.qingdao.gov.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的
4.5分包招标的项目,投标人可以选择4个包投标,但只能中1个包。
4.6采购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第九章投标文件格式”)
4.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8投标单位需携带相关文件现场报名领取招标文件,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5.公告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青岛市第八人民医院官网上发布。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时间期限:自2020年11月10 日起至2020年11月 16 日(8:00-11:00,14:00-16:30)
6.2地点:青岛市李沧区峰山路84号青岛市第八人民医院招标办。
6.3方式:请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内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按照上述时间、地点获取招标文件。
6.4未按规定获取的招标文件不受法律保护,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投标人自负。
7.招标文件的询问
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凡对本招标文件有疑问需要询问的,请以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的书面文件提出,于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次日17时前,采用信函、传真或者直接送达的形式(包括电子版文件)通知招标人。
8.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
9.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以及地点
9.1时间:2020年11月30 日8时00分起至11时00分止。
9.2地点:青岛市李沧区峰山路84号青岛市第八人民医院招标办。
10.开标时间及地点
10.1时间:招标人通知时间。
10.2地点:青岛市第八人民医院。
11.联系方式***
11.1招标 人:青岛市第八人民医院
地 址:青岛市李沧区峰山路84号
采购项目联系人***
电 话:0532-87627116
2020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