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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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业主: | 影业公司 |
地 区: | 深圳市 |
内 容: | 招标公告 *、招标人:万影影业(**)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名称:华润置地万影影业****-****年度造价咨询服务集中采购 *、招标项目概况: *.*项目地址:/ *.*项目概况:适用于万影影业(**)有限公司及下属独资、控股、或非控股但具主导经营权的合资公司开发的电影院项目,集采协议期至**** |
招标公告
1、招标人:万影影业(深圳)有限公司
2、招标项目名称:华润置地万影影业2021-2022年度造价咨询服务集中采购
3、招标项目概况:
3.1项目地址:***
3.2项目概况:适用于万影影业(深圳)有限公司及下属独资、控股、或非控股但具主导经营权的合资公司开发的电影院项目,集采协议期至2022年12月31日,预估项目数量21个,预估装修面积90000平方米。招标人保留对部分项目单独招标的权利。
3.3招标范围:目标成本阶段、招标及施工图阶段、施工阶段、竣工结算阶段、后评估阶段全过程的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3.4 标段划分及投标保证金:
标段数:3 是否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是
标段号 | 合约分判 | 项目分期 | 标段范围 | 投标保证金(元) |
标段1 | 工程咨询管理服务 | 无 | 详见附件 | 50000.00 |
标段2 | 工程咨询管理服务 | 无 | 详见附件 | 0.00 |
标段3 | 工程咨询管理服务 | 无 | 详见附件 | 0.00 |
如本项目需要交纳投标保证金则按如下要求交纳:
资格审查合格单位,需在截标前向我司缴纳投标保证金费用,若在截标前未能向我司缴纳投标保证金费用,将予以废标处理。
投标保证金没收条款:
(1)投标截止后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被发现存在串通投标行为的。
(4)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
4、招标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5、计价方式:综合单价包干
6、评标原则:综合评审法
多标段中标方式:采用各种商务报价组合最低价中标的方式
多标段中标类型:不允许1个投标人中2个标段及以上
价差控制比例:
不合理价判定标准:最低价与次低价差额比例大于%, 最低价与合理价比例小于%
7、资格审查标准
下述指标中有任何一项不满足要求,均按未入围考虑。
资格审查项 | 资格审查项标准 |
纳税资格 | 具备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须提供证明材料 |
企业资质 | 具备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质(如为港资顾问公司,则可提供香港相关资质认证资料代替) |
主要业绩 | 近三年(2017年1月至今)具有不少于3个工程造价金额1000万以上的公建类项目(影剧院、售楼部、酒店、购物中心等,不包括住宅、公寓)室内精装修工程造价咨询业绩,以造价咨询文件出具日期为准 |
企业团队情况 | 提供企业人员情况,项目经理在担任项目经理职务下的工程业绩,项目团队人员构成以及项目团队核心成员经验等情况 |
财务状况 | 提供最近两个完整会计年度(2018年-2019年)由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 |
资信情况 |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在华润置地没有不良评价,报名时须提供承诺书 |
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999
说明:本项目不设入围供应商数量上限,所有符合资格审查标准且在影业公司《供方名册》内的均可入围投标。
8、供方奖惩措施
奖惩分类 | 等级 | 奖惩措施 |
无 |
奖惩措施仅在本专业分类下适用,奖罚措施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9、支付方式
支付方式 | 支付比例(%) | 备注 |
银行转账 | 100.00 |
10、弃标处理规则:招标过程中,投标人弃标,将暂停投标人在后续大区半年内的投标机会。关于弃标的定义:从潜在投标人在招标公告有效期内报名并提交资格审查资料当日起至合同签署完成之日内,放弃投标活动或撤回投标文件,视为弃标。
11、报名要求
在符合本公告要求条件下,报名单位须在报名截止日前登陆我司招采门户网站(http://scm.crland.com.cn)进行报名,并上传完整的报名资料,所有报名资料均需盖章扫描件,逾期报名将不被接受。报名人报名资料真实性负责,一经发现有虚假信息,将取消报名资格。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华润置地网上招标采购系统声明》(附件)并出具《华润置地网上招标采购系统投标承诺函》(附件),《华润置地网上招标采购系统投标承诺函》中载明的投标账号与系统报名账号须保持一致,如不一致则报名无效。
12、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地址:***
13、其它: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以其它弄虚作假方式投标,将作为废标处理,并列入供方《不合格分册》,从发现上述行为之日起算两年内不得进行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