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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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 | 安徽省鑫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铜陵市 |
内 容: | (小额)****池及进水闸水毁修复工程(***义安区**排涝站技术改造工程)定点抽签公告 一、项目情况 *、项目地点:***义安区。 *、项目概况:按照总说明、工程量清单所载明的内容。 *、工 期:**日历天。 *、项目控制价:*******.**元。 *、质量标准:合格。 *、项目成交价:以控制价 |
关键词: | 改造工程 进水闸 |
(小额)和平站前池及进水闸水毁修复工程(铜陵市义安区和平排涝站技术改造工程)定点抽签公告 一、项目情况 1、项目地点:铜陵市义安区。 2、项目概况:按照总说明、工程量清单所载明的内容。 3、工 期: 90日历天。 4、项目控制价:1268238.07元。 5、质量标准:合格。 6、项目成交价:以控制价为基础下浮8%,即 1166779.02元为本工程成交价。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须为“义安区小额工程企业备选库”中水利工程类别中企业。(名单详见铜陵市交易中心网站“定点库”栏) ②拟派项目负责人*** 三、定点抽签时间及方式 1、 定点抽签时间: 2020年11月13日,上午10时。 定点抽签地点:安徽耀安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综合楼(原临津苑综合楼二楼)开标一室。 2、报名材料: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本工程小额抽签的企业,请库内单位委托代理人本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并提交下列资料一份至开标现场(复印件加盖公章并装订成册):(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本项目授权的建造师身份证复印件(3)建造师注册证书及有效的水利安全考核证书(水安B证)(复印件),以上资料缺一件作废标处理; 3、本工程由招标代理单位主持,建设单位以及相关单位工作人员现场监督。 4、报名企业现场抽取抽签号,发包人代表以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一名成交企业。 5、工作人员当场宣布中标企业,相关单位工作人员在抽签表上签字确认并公示三天,公示结束后招标人向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公示时,若有质疑或投诉,按有关规定处理。 6、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除外)。中标人无故放弃中标的,由行政主管部门依法予以查处并取消铜陵市义安区小额工程企业备选库入库企业资格。 四、其他说明 存在下述情形之一的,不得作为成交备选人。 1、受到招投标行政监管部门和政府行业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行政处罚,至投标截止之日仍在处罚期内。 2、被铜陵市住建局纳入“黑名单”管理的失信企业。 3.投标人不良行为记录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投标: (1)被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录的不良行为累计分值在10分(含)-15分(不含),且最近一次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日距开标日未超过3个月; (2)被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分值在15分(含)-20分(不含),且最近一次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日距开标日未超过6个月; (3)被铜陵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管部门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分值达20分(含)以上,且最近一次不良行为记录公布日距开标日未超过12个月。 4.有下列失信行为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1)投标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2)投标人近三年内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记录的。 5.为响应“不见面,少聚集”,最大限度控制人员聚集和交叉感染,被授权人参加交易活动时,全程佩戴口罩,禁止吸烟,不得随意走动,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及身份核验、体温测试等疫情防控措施。 五、履约保证金: 项目抽取成交单位后,成交单位须在3个工作日内提交履约保证金,领取成交通知书。履约保证金金额为成交价的10%,(其中质量履约保证金占3%,工期履约保证金占4%,建造师履约保证金占3%)完工后无违约行为28日内予以退还(无息)。 六、招标代理费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及造价咨询服务费:①招标代理服务费,执行《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执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均不打折。②造价咨询服务费(工程量清单编制费及控制价编制费)执行《安徽省物价局、建设厅关于重新制定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皖价服〔2007〕86号)规定的收费标准收取,均不打折。③上述2项费用由中标人支付,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一次性付清,不再向招标人计取。 七、工程款支付 工程款按工程实际进度及合同价款比例支付,月进度付款70%,累计支付不超过合同金额的70%, 工程完工验收合格支付合同价80%,工程资料移交并经审计结束后付至工程审计结算款的97%,余款待一年保修期无质量问题付清。 八、合同价格形式: 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合同价款中包括的风险范围:人工、材料、机械费用的市场价格变化,除政策性调整及不可抗力以外的其他风险。 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已考虑,不再另行计取。 合同价款调整因素: A.经甲方书面认可的设计变更及现场变更。 B.经甲方书面认可的工程量增减。 C.以上调整因素价款的确定:控制价清单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清单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控制价清单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控制价清单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乙方依据控制价编制原则编制报价(对于清单及施工同期信息价中无可参考的材料价格需经招标人核价)。所有调整价款按照中标价与控制价同比例下浮。 D.对于清单中暂定价部分如能组价则按C执行,不能组价项目按实际核价。 E.承包人应当在以上情况发生后14天内,将调整原因、工程量以书面形式通知建设单位现场代表及监理工程师,经确认调整工程量后作为追加合同价款的依据,但不作为工程进度款支付依据,待工程竣工后进行结算。 F.暂列金为招标人完成本工程对不明确项目的估算金额,其是否动用及是否向承包人支付以及支付的数额由招标人决定。此部分费用为不可竞争费。工程结算时按实际使用情况结算。 G.工程量清单组价依据省水利厅皖水建[2008]139号文颁发的《安徽省水利水电工程补充预算定额》、水利部水总[2002]116号文颁发的《水利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和水利部水总[2005]389号文颁发的《水利工程概预算补充定额》及配套的工程计价定额和相关费用定额等组价,材料价格参考2020第7期《铜陵工程造价》并结合市场价组价,税金费率执行安徽省造价[2019]7号关于调整我省现行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增值税税率的通知。 九、竣工结算审核承包人违约责任: 1、承包人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报向招标人报送工程审计资料。如不及时报送,每拖延一个月核减工程造价1%,在工程结算价款内扣除。 2、承包人对上报的决算金额负责。竣工决算过程中,施工单位必须认真编制工程结算,不允许高估冒算,如竣工决算经审计部门审计核减额超过施工单位报审额5%的,按超出金额给予处罚,在工程结算款中直接扣除。 十、其他约定: 1、关于承包人采购材料、设备的特别约定:承包人采购的所有用于本工程的主要材料、设备等,在进场前必须由监理、业主代表或设计人员认可以达到设计要求及效果后,方准予进场使用。因中标人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质量引起的相关工程质量问题由中标人承担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2、本工程所有工程量均为暂定量,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若工程量调减,不得索赔。 3、施工用水、用电、施工区域围挡、排水等费用自行考虑包含在总价中,不再另行计取费用。 4、施工中应加强对施工范围内已完工程的保护措施,严禁野蛮施工,如有损坏应无条件修复。
十一、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铜陵市义安区机电管理站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招标代理:安徽省鑫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义安区信息化管理服务中心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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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平站前池及进水闸水毁修复工程(铜陵市义安区和平排涝站技术改造工程)---财审造价--定稿.xls |
和平站前池及进水闸水毁修复工程(铜陵市义安区和平排涝站技术改造工程)---财审工程量清单--定稿.xls |
编制说明.pdf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