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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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2.01 |
地 区: | 宁波市 |
内 容: | 根据《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高桥镇岐阳村村民代表大会决议批准,现就高桥镇岐阳村农用管理用房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XDZB-****-YZ-*** 二、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规定,经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岐阳村村民代表大会决议批准,现就高桥镇岐阳村农用管理用房安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一、项目编号:XDZB-2020-YZ-042
二、采购组织类型:委托代理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公告期限:2020年11月11日至2020年11月30日
五、预算金额:人民币49.9956万元;最高限价:人民币48.4957万元。
六、采购内容:共计11个A-2型农用管理用房的采购及安装,具体构造及预算详见招标文件附件;工期:合同签订后40天内完工。
七、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7.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7.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查询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中标候选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采购单位将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
7.3单位负责人***
7.4特定条件:无
7.5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八、采购文件的发售:
8.1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申请的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有意向的投标人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报名截止时间至 2020年11月30日16时00分。
8.2凡参加海曙区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宁波公共资源交易网海曙分网(http://haishu.bidding.gov.cn)“工程建设系统”栏自行注册,在“乡镇交易系统”上投标报名,并下载招标资料。投标人未在该系统进行投标报名的,其投标将作否决处理。
8.3如有补充的招标文件请关注本网站,自行下载,不另行提供纸质版补充文件。投标人须自行下载相关文件,如有遗漏,责任自负。
8.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
九、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额:9000元整。
方式:银行汇款或网银转账。
提交截止时间:2020年11月30日16时00分前。
收款人: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人民政府基本建设专户;
开户银行:宁波鄞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高桥支行;
银行账号:8128 0101 3020 95640;
温馨提示:银行电汇或网银形式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不要采用“宁波同城实时清算系统”转账方式(使用该系统转账无法显示投标人的名称和账号)。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另须提供一份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复印件,并在该复印件右上角备注开户银行的行号,便于标后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
备注:投标保证金退还时间为中标公示结束后30天内无息退还。
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供应商应于2020年12月1日14:00时(北京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至海曙区高桥镇公共服务中心三楼(高桥镇中心幼儿园南边)。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一、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12月1日14:00时(北京时间)在海曙区高桥镇公共服务中心三楼(高桥镇中心幼儿园南边)。
十二、落实的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宁波市海曙区高桥镇岐阳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采购代理机构:杭州信达投资咨询估价监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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