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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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1.16 |
招标代理: | 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
地 区: | 滁州市 |
内 容: | ***风景区生态停车场及游客服务中心项目二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受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对***风景区生态停车场及游客服务中心项目二期工程监理依法组织招标。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风景区生态停车场及游客服务中心项目二期工程监理。 |
关键词: | 停车场 监理 |
凤阳山风景区生态停车场及游客服务中心项目二期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受 凤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委托,对凤阳山风景区生态停车场及游客服务中心项目二期工程监理依法组织招标。本次招标项目的概况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凤阳山风景区生态停车场及游客服务中心项目二期工程监理。
2、项目规模:凤阳山风景区生态停车场及游客中心位于凤阳县殷涧镇,南邻凤阳山国家地质博物馆,西到省道S312,占地面积约10万平方米。本次工程为游客服务中心及配套设施建设,总建筑面积约2万平方米,造价约2200万元。
3、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范围为施工图所示和工程量清单所列及控制价编制说明所述全部内容全过程监理。
4、服务期:本工程监理服务期为自签订工程建设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验收合格(含两年养护期)。
5、最高投标限价
本项目为费率报价,最高投标限价为费率1.1%。投标人投标报价费率高于1.1%为无效报价,无效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监理费用的最终取费基数为所监理施工工程最终审计决算价。
6、付款方式: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两年养护期满后付至审计价款的100%(以工程最终审计决算价为准),以上均无息。
二、注意事项
1、投标单位资格要求:①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②同时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③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持有本单位注册的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工程师证书。
本项目须配备三名人员:分别为总监一名、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二名。
投标人代表开标时须携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仅需携带本人身份证)。
2、报价要求:投标单位应就相关要求,向招标人作出一次性书面报价(单价、总价),投标报价包含材料、人工、机械、车辆及税费等所有费用。将《投标文件》一式四份(一正三副)加盖公章后密封,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该报价一经认可,即为签约的合同价。
3、签约方的《投标文件》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4、本次招标采用最低费率中标方式确定中标人。结果将在凤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3日。
5、投标单位应主动联系招标人,踏勘现场,以取得现场施工内容的实际资料;同时须认真核对项目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标底),招标范围为招标文件所示和项目量清单所列及控制价编制说明所述全部内容(以上互为补充)。凡技术规范和招标文件中注明的工作内容,如在项目量清单招标控制价中未列项的,均视为包含在其他清单项目中。发包价一次性包死,竣工结算时不再调整。
6、投标递交的投标文件必须全部以打印的方式(签字除外),报价必须以人民币大写,否则作为废标处理,后果自负。
7、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由招标单位以电子邮件***
不接受现场报名,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收到签收表由投标人开标时签署。
8、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地点及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时间:2020年11月16日15:00时;地点:凤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三楼会议室。
开标时间、地点: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地点。
9、开标程序:
1)开标并唱标,宣读投标文件主要内容并做记录;
2)查验投标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对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
3)确定中标单位。
10、投标有效期:30日历天。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确定中标单位:采用最低费率方式确定中标单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合同价)均为有效报价。
四、其他费用
按照2020-2021年度代理服务采购项目代理机构承诺的服务费报价标准规定计取,不足4000元按4000元计收,专家评委费另计(无票)。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
五、联系人与联系方式
招标人:凤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章) 代理机构: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章)
联系人:闻主任 联系人***
电 话:15956093931 电 话:153950811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