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日期: | 2020.11.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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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日期: | 2020.11.30 |
招标业主: | 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
招标代理: |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区: | 长春市 |
内 容: | 照明设施改造维护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照明设施改造维护工程监理已由**********以《*建委领导班子会议纪要【****】*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政设施抢险大队),招标代理机构为**********,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 |
关键词: | 监理 |
照明设施改造维护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照明设施改造维护工程监理已由长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以《市建委领导班子会议纪要【2020】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和招标人为长春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长春市市政设施抢险大队),招标代理机构为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项目监理内容为照明设施改造维护工程。
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招标内容及工程内容 |
工程费用估算金额 (万元) |
1 |
照明设施改造维护工程监理 |
0773-2040GNJLFWGK3261 |
长春市市区新改建各类路灯10000余盏。 |
10898.3829 |
2.2监理服务期限:自签订监理合同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及审计(如有)结束为止。
2.3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及吉林省地方标准《建设工程监理规范实施细则》的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及以上。要求投标人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监理能力,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已完成过类似项目业绩至少1项,且无不良记录。
3.2 监理人员要求:
项目总监: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无在建工程;
其他人员要求:至少配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工程师4人、监理员4人。应符合吉建消【2020】9号文件的要求;监理工程师提供职称证书和企业对其实践经验并经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员提供学历证明和企业对其经过监理业务培训的证明或者承诺。监理企业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可查。监理人员均为投标单位自有人员,无在建工程。提供主要人员无在建承诺书(投标文件内附加盖公章及法人章的承诺书)。
3.3类似业绩的认定: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业绩认定,应当采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工程项目信息中的业绩。在省域外的业绩认定,必须是通过互联网且不需任何权限即可在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工作平台查询得到,其他网站查询的业绩不予认定,而且查询到的数据应能满足招标项目的要求。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关业绩的查询网址及查询网页截图(路灯类业绩除外)。评标过程中,评标专家在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下对投标人的业绩通过平台或工程所在地的省级建筑市场监管一体化报名工作平台核查,未查询到的业绩不予认定。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执行吉建招[2017]12号文件《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涉密工程招标评标业绩认定的补充通知》的规定。
3.4财务要求:近三年(2017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出现连续亏损,具有第三方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当投标单位成立日期在2017年-2019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日期起至2019年之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以后新成立的公司无财务审计报告的,需提供一份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
3.8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8〕12号、吉建管〔2019〕11号、吉建管〔2019〕28号、吉建办〔2019〕82号文件等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9投标单位只能授权 1 人办理招标投标相关事宜,该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应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
3.10执行《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吉林省建设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管理规定>(试行)的通知》(吉建质〔2014〕9号)文件要求,信用评价为D级监理企业暂停其承接新的监理业务。
3.11(1)投标单位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当注册成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www.ccggzy.com.cn/,下同)的有效投标人。凡已注册的投标人,按照授予的操作权限,自2020年11月10日8时30分至2020年11月16日16时00分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参加本项目投标,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具体注册及下载招标文件方法请访问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查询相关信息。
4.2 有意向获取招标文件的新用户需要先完成入库:(1)免费注册并办理CA;(2)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服务平台完善基本信息提交审核;(3)基本信息验证通过后登录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主体交易平台,在【工程业务】-【招标文件下载】菜单下载招标文件;(4)数字证书办理地址: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长春市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17室,技术服务CA办理咨询电话:13634405937,网络技术支持咨询电话:***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0年11月30日9点00分,地点为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春市南关区华新街700号)二楼210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和评标方式
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评标方式 :采用综合评估法,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综合评定打分,按得分由高到低向招标人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长春市市政设施维护管理中心(长春市市政设施抢险大队)
地 址: 长春市二道区仙台大街1031号
联 系 人***
电 话: 0431-84678839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长春市净月区生态大街3682号伟峰东樾11号楼2303室
联 系 人***
电 话: 0431-81150785 17743469025
行政监督管理部门: 长春市建委招投标管理处
电 话:0431-88779829
吉林省建筑市场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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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jstzbc123@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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